虚拟运营商 力量有限

  • 来源:计算机世界
  • 关键字:虚拟,运营商,腾讯
  • 发布时间:2013-06-25 10:31

  随着“《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的正式稿和细则已经制定完成,随时可以公布”的消息传出,曾在年初引发广泛讨论的虚拟运营商话题再度成为舆论热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的征求意见稿是在今年1月8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向社会公布的,该方案的推出显示,通信运营的垄断局面将被打破,民营资本将有望进入电信行业最核心领域,这是中国电信业的一次重大变革。

  可以预想,改革总是会遇到阻力,因为运营商们必定会想办法维护自身利益,从近几个月来围绕着“微信是否收费”话题的吵闹就能看得出来。所以,虚拟运营商牌照最终价值几何,还有待该政策“两年试点期”来证明。

  但是,未知的结果并不妨碍期待参与者的热情。目前已有60多家民营企业已经或正在与三大运营商接洽,争夺牌照的大战不断升温。在“变局”的前奏已然响起之际,未来的局面将很难由某种单一的势力主导操控。

  有限的改变

  在腾讯董事会主席兼CEO马化腾在3月中旬表明“腾讯不会申请虚拟运营商牌照”后,这个牌照的光彩程度似乎就打了折扣。当然,腾讯微信的威胁实在太过巨大,它很难成为第一批转售业务伙伴也在人们的预料之中。即使是已经与运营商有接洽的淘宝和京东,因为身在互联网企业的第一梯队中,获得虚拟运营商牌照的希望应该也比较渺茫。而对即将拿到6张牌照的企业来说,前路是否好走、作为能有多大,同样不那么乐观。

  4月19日,最近不断造势、冲击首批虚拟运营商牌照的国内最大手机零售渠道商迪信通,联合北京中复电讯、宏图三胞等厂商成立了中国零售连锁企业移动通信联盟,联盟章程表明其主要是为了发展我国手机零售商业、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迪信通创始人刘东海透露,加入联盟的可能会有50~60家企业,“都是各地比较强的渠道商”,看起来很像是3C零售连锁领域的次级力量联手抵抗同样在争夺虚拟运营商牌照的苏宁、国美。就迪信通本身而言,其已经建立了覆盖全国26个省市近2000个终端的零售网络体系,并且一直在谋求IPO,具备一定的品牌影响力,但是渠道越来越难做、盈利越来越困难是摆在迪信通面前的最大难题。“五六年前,迪信通在北京地区的净利润率是5%,而现在只能维持在3%以下,同时他们还要时刻面对国美、苏宁的进逼、挤压,活得并不轻松。” 一位迪信通内部人士介绍道。

  显然,对运营商而言,像迪信通这样的手机渠道商因为力量弱小,不存在“颠覆”运营商的可能。反而因为‘他们有门店积累,可以扩大运营商现有的业务覆盖范围,与自己形成互补关系,是个有益的补充。而且迪信通的追求也符合运营商的希望:从事手机与通信零售服务时间超过20年的迪信通,从最初单纯地卖手机,开始将业务逐步向代理运营商放号与增值服务方面渗透。

  “服务就是迪信通将来的重点。”刘东海说,“通过向智能手机用户推出应用软件等增值服务,迪信通已经在服务上实现盈利,去年实现盈利1000多万元,今年则至少将有4000万元的直接收益。”

  有门店做体验店,有店员提供售前售后的服务,迪信通干的事都是力气活,既不威胁运营商的生意,又能摒除垄断国有企业固有的效率低下问题,做增值服务的情况还可以拿来给运营商作为参考,与这样的伙伴合作,对运营商而言可谓再合适不过了。正因如此,迪信通对于获取虚拟运营牌照问题尽管口风仍紧,却掩不住信心十足,称“对于虚拟运营时代,迪信通已蓄势待发”。

  但是选择对抗力不够强大的对手,本身就说明了虚拟运营商牌照所能产生的作用是有限的。有分析认为运营商们只是希望出现更多附属于自己的代理商,而不是分庭抗礼的新派虚拟运营商,即使相关政策要求每家基础运营商至少与两家虚拟运营商展开合作,以增加虚拟运营商的谈判筹码,还是难以保证虚拟运营商们在博弈中占到上风。因此,这次改革,会否因为巨头的抵制或阳奉阴违而最终流于形式,是最值得关注的要点。

  无限的可能

  对争取虚拟运营商牌照的企业来说,拿到了牌照之后能得到什么是更重要的问题。

  目前全球移动虚拟运营商已在1100家以上,最终运营成功的却不足30%,平均用户占有率仅为3%,可见这条路不太好走。电信专家、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指出,在从3G时代向4G时代升级的阶段,现在做虚拟运营商业务为时太晚,因为“数据业务渐超语音业务,各种应用都能通过数据来实现,用户已经可以自主进行差异化。”

  像迪信通这样通过推应用软件做增值服务的方式,类似植入型销售,但一方面作为渠道商并不精通移动应用的运营,另一方面也难免与运营商自身应用撞车,更重要的是在移动互联时代,应用软件的选择是开放的,年轻的手机用户们也基本都能自行操作,留给虚拟运营商操作的空间可谓非常有限。所以虚拟运营商大多将精力放在一些特定的细分市场里,寻求长尾效应。而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小兵更是明言,“欢迎一起把蛋糕做大”,而不是分切当下的市场,言下之意,若想分切,运营商一定会来找麻烦。这让已经受制于人的虚拟运营商头顶上又多了一道紧箍咒。

  当然,《试点方案》也提出了一些保障条款,除了要求运营商必须和两家以上的转售企业合作,还要求转售的业务接入质量不得低于自营业务、要分配连续号码或者整个号段资源给转售企业、批发价格水平应该低于当地公众市场上同类业务的最优惠价格水平、不得排他等。不过这些保障条款能起到多大作用,还得等到虚拟运营商真正开始运转了以后再说。

  需要看到的是,无论虚拟运营商问世是否对传统运营商的地位有所撼动,变化总之是发生了,而一旦新生事物萌芽,再想湮灭它可就不是容易的事,新的动力能启发怎样的连锁反应也不一定可以精准预料。像腾讯这样的互联网巨头怎能甘心被新局面隔绝在外?对实力弱小一些的互联网企业来说,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也意味着他们可能争取到新机会。

  所以,虚拟运营商的出现让相关企业在移动领域对未来有了更多的把握,对创新有了更多的勇气及空间。道景咨询资深电信分析师马继华说,“互联网公司的玩法不是运营商可以模仿的,运营商的资本背景不容许其任意挥霍,运营商的管理不能承受不断的试错。”所以,一旦互联网公司和移动领域的创业公司有了更多创新底气和腾挪空间,相比运营商而言,他们将制造无限的可能,至于是否成为虚拟运营商,届时则大概不再重要。

  本报记者 徐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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