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拆迁逼死人”事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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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2-01 14:14
早在2009年9月10日,在香港香格里拉酒店举办的“2009年常州(香港)城市产业推介会”上,标号为31号的火车站北广场地块已是重点推介地块之一
74岁的姚树镇是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新堂花园小区的居民,尽管天气寒冷,但每晚他都要在外面转悠很长时间,不是为了锻炼身体,而是为了躲避拆迁办的“骚扰”。
姚树镇所在的新堂花园正面临拆迁。
“每平米4428元的补偿标准让我们如何能再买得起房。”老人介绍说,新堂花园周边的二手房也涨到了6000多元一平方米。
业主们不但对拆迁补偿不能接受,而且质疑拆迁的合法性。
在业主们看来,拆除他们的房子并不是用作公共设施建设,而是用于商业开发,其间产生的巨大经济利益他们却不能分享。
自五六家拆迁公司进驻小区之后,业主与拆迁人员之间摩擦不断。
“被逼自杀”
12月7日上午11时许,梅新范老人从医院看病回来,他一边敲自家的房门一边叫老伴的名字。
自10月份拆迁公司进驻小区以来,面对拆迁人员挨门挨户的轮番敲门,业主们先是感到厌烦,后来感到恐惧。久而久之,在这个小区无论是家人归来还是熟人造访,必先确认身份才会开门。
梅新范回家也不例外,但他在门外喊了半天,老伴不开门也不说话,梅新范感到意外,他找出钥匙打开门。
客厅里没有人,厨房里也没有人。
找到卧室,梅新范被眼前的一幕吓呆了:老伴邢爱秀吊在通往阳台的门框上。他想救下老伴,但感觉手脚无力,就跌跌撞撞跑到门外呼救。
邻居们赶来时发现,邢爱秀已经咽气了。
梅新范瘫坐在地上一时不能动弹。邻居们将他搀起坐下,有邻居倒了一杯水给他。
“将杯子放回桌上的时候发现了一张纸,是老太太的遗书。”这位邻居对本刊记者说。
本刊记者看到,一张横格纸上写着:“新范,我是为了非法拆迁而死,梅平、梅今不要难过,要好好点生活下去,人中为(终归)有一死。梅群,要好好照顾你父亲。邢爱秀留条。”
这位邻居说,梅新范看过后托付她收藏好。
“我到时警察已经在现场,我问先到的邻居现场发现什么没有,邻居说有遗书,警察让交出来,我们提出留一张复印件。”小区业主陈锡明说,“我抢过来让邻居去复印了,要不复印的话,遗嘱可能就再也看不见了。”
邢爱秀的突然离去让她的亲人们难以承受,家属情绪激愤,有邻居拉起了白色条幅,还摆放了捐款箱。
“业主们都是自发的。”陈锡明说。
由拆迁引发并积聚起来的不满情绪开始在业主中蔓延,邢爱秀“被逼自杀”让局势变得更为复杂。
遗书风波
邢爱秀的遗书随即出现在互联网上,引起网友一片哗然。
与此同时也有网友发帖称“遗书”系伪造。无独有偶,在本刊记者的采访中,来自官方的说法称:“老太太不识字,怎么可能写遗书?”
对此,梅新范的女儿梅萍对本刊记者表示:“网上发帖的有‘枪手’,他们是想混淆视听。”
梅萍说母亲的遗书虽然简单,但却有着外人所看不明白的深意在里面。
“遗书里提到的梅今是我妹妹,我们是亲姊妹,我们和后面提到的梅群是同父异母的姐姐,这就是母亲为什么先提到让姐妹俩不要难过。”梅萍说。
“后面让梅群多照顾父亲是因为她之前生活在农村,是父亲提前退休让她顶替上班的,所以母亲觉得她应该多付出一些。”梅萍说,“这些只有母亲才能掂量清楚。”
“母亲文化程度不高,写不了多少字,人总归有一死,她写成‘人中为有一死’。”梅萍说,“总归”常州话发音就是“中为”。
至于母亲为何要自杀,梅萍向本刊记者讲述了个中缘由。
“那里是产权房,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妹妹梅今,拆迁办的人就找到我妹妹单位,妹妹回去一说老人很紧张,怕影响孩子。”梅萍说,本来小区拆迁业主都不同意,拆迁办的就经常在夜晚敲门要求评估,时间长了老人们已经感到恐惧。
“安置房离我们姐妹比较远,要在附近买房的话,拆迁补偿的钱又远远不够,还要贴钱,哪儿来的钱?”梅萍说,这些让老人感到压力很大,一直唠叨“怎么办”。
梅萍说,父母还听邻居说家里有公务员的会被单位要求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不签字就不让上班了,这些都让他们害怕。
“事情发生后,天宁区的领导和单位领导都到我们家做工作。”梅萍说,“政府怕业主借此把事情闹大。”
梅萍介绍,在单位主要领导的参与“协调”下,善后处理已基本结束,给了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数额不便透露。“毕竟还要工作。”
探头监视
“我们现在生活一点隐私都没有,到处是探头。”业主陈锡明说。陈锡明所说的探头是拆迁公司进驻后出现的。
12月15日,在新堂花园小区,本刊记者在业主带领下找到6个安装在不同位置的摄像探头,监控范围覆盖了小区内的主要道路。本刊记者走到哪里,就有拆迁办的人跟到哪里。
“他们这是监控我们的行动,防止我们走到一块。”陈锡明说,“我们多次要求拆除都没有结果。”
对此,动迁指挥部的领导成员方力对本刊记者表示,安装探头是拆迁办防止拆迁档案被盗的防范措施。
“既然是防范拆迁资料被盗,那为什么不对他们办公室内部进行监控,而是对小区的主干道进行监控?”陈锡明说。
在业主看来,拆迁办还对业主们的生活进行“骚扰”。“每晚至少十几号人要挨家挨户‘敲门’,有的用脚踹,非常野蛮。”业主刘杰(化名)说,有一天晚上8点半左右,他和爱人准备睡觉时,突然听见门被擂得咚咚响。
妻子就喊:“敲什么敲,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人家不要休息了?”话音刚落,门被擂得更响。
无奈之下,刘杰起床将门打开一条缝,试图赶走这伙人。不想门被撞开,20多个人冲了进来,吵吵嚷嚷,言语很是张狂。
刘杰的爱人拨打了“110”,民警赶到后那伙人立即跑掉。
陈锡明说,新堂花园居民大都有类似的遭遇,很多年纪大的业主晚上不敢回家睡觉。
“敲门的情况应该是有,但踢门的事情是不可能存在的。”方力说。
让业主们感到气愤的还不止于此。据一位在医院工作的业主向本刊记者讲述,自从拆迁办进驻小区后,院领导就找她谈心,要求她站在拆迁公司的立场上,支持本次拆迁。
“这样的遭遇,这个小区里的公职人员应该都经历过,有的亲属都被做了工作。”这位业主说。
拆迁之惑
“拆迁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姚树镇对本刊记者说。
姚树镇介绍,作为建于上个世纪90年代末的常州第一处商品房,新堂花园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所有业主《土地证》、《房产证》齐全。但在2009年10月12日,常州市建设局、市土地储备中心组织召开了拆迁听证会上,却以“危旧房改造”名义要求拆迁新堂花园。
全体业主代表据理力争,一致表决不同意拆迁。就在业主代表翘首企盼上级主管部门的反馈结果时,10月16日,拆迁办进驻新堂花园,并张贴《常州市房屋拆迁公告》,开始拆迁。
姚树镇认为,从法律程序上讲,听证会代表全体否决了,就意味着此次收储行为已告终结,拆迁办进驻小区是违法的。
陈锡明介绍,2008年北广场动迁开始时,新堂花园很多业主就向有关部门咨询过,得到的结果是新堂花园不在红线内,三年内不会拆迁。并且在2009年五六月份去规划局看过火车站北广场的规划,也证明新堂花园不在其中。“而如今,却借‘危旧房改造’名义随意扩大拆迁范围,用于商业行为。既然属于商业行为,就必须遵守商业规则,更不能借政府的名义以收购储备为名做不义之事。”
陈锡明介绍,新堂花园建造至今只有11年,根据《国家循环经济促进法》相关条款规定,“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除了公共利益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拆除。”
12月16日下午,在常州市国土局会议室,常州市发改委、规划局、建设局、国土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就新堂花园拆迁问题接受了本刊记者的采访。
常州市发改委副主任邵明表示:“当时的听证会是对整个收储用地举行的,新堂花园小区只占整个收储用地面积的8.3%,比例很小。”
至于规划上的调整,常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顾春平表示:“一切都是适应城市新的发展需要,去年才说要修城际铁路,这么大的变化谁也没有想到,也不是哪一个城市所能左右的。”
对于商品房的拆迁是否应该先收购的问题,常州市土地收储中心主任王晓友表示:“业主拥有的是使用权,使用期限到后国家可以依法收回,使用期限没到的,国家建设征用会给予相应的补偿,新堂花园目前就是处于补偿的磋商阶段。”
事实上,早在2009年9月10日,在香港香格里拉酒店举办的“2009年常州(香港)城市产业推介会”上,标号为31号的火车站北广场地块已是重点推介地块之一。
推介者称:“该区域位于建设中的沪宁城轨常州站北侧,东邻竹林路、西依永宁北路、北接飞龙东路,交通十分便捷,商业前景广阔。”
“在我每天精心打理我的房子的时候,我不知道我们的家园已被拿出去卖了。”陈锡明说。
2009/12/31《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杨明奇|江苏常州报道
……
74岁的姚树镇是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新堂花园小区的居民,尽管天气寒冷,但每晚他都要在外面转悠很长时间,不是为了锻炼身体,而是为了躲避拆迁办的“骚扰”。
姚树镇所在的新堂花园正面临拆迁。
“每平米4428元的补偿标准让我们如何能再买得起房。”老人介绍说,新堂花园周边的二手房也涨到了6000多元一平方米。
业主们不但对拆迁补偿不能接受,而且质疑拆迁的合法性。
在业主们看来,拆除他们的房子并不是用作公共设施建设,而是用于商业开发,其间产生的巨大经济利益他们却不能分享。
自五六家拆迁公司进驻小区之后,业主与拆迁人员之间摩擦不断。
“被逼自杀”
12月7日上午11时许,梅新范老人从医院看病回来,他一边敲自家的房门一边叫老伴的名字。
自10月份拆迁公司进驻小区以来,面对拆迁人员挨门挨户的轮番敲门,业主们先是感到厌烦,后来感到恐惧。久而久之,在这个小区无论是家人归来还是熟人造访,必先确认身份才会开门。
梅新范回家也不例外,但他在门外喊了半天,老伴不开门也不说话,梅新范感到意外,他找出钥匙打开门。
客厅里没有人,厨房里也没有人。
找到卧室,梅新范被眼前的一幕吓呆了:老伴邢爱秀吊在通往阳台的门框上。他想救下老伴,但感觉手脚无力,就跌跌撞撞跑到门外呼救。
邻居们赶来时发现,邢爱秀已经咽气了。
梅新范瘫坐在地上一时不能动弹。邻居们将他搀起坐下,有邻居倒了一杯水给他。
“将杯子放回桌上的时候发现了一张纸,是老太太的遗书。”这位邻居对本刊记者说。
本刊记者看到,一张横格纸上写着:“新范,我是为了非法拆迁而死,梅平、梅今不要难过,要好好点生活下去,人中为(终归)有一死。梅群,要好好照顾你父亲。邢爱秀留条。”
这位邻居说,梅新范看过后托付她收藏好。
“我到时警察已经在现场,我问先到的邻居现场发现什么没有,邻居说有遗书,警察让交出来,我们提出留一张复印件。”小区业主陈锡明说,“我抢过来让邻居去复印了,要不复印的话,遗嘱可能就再也看不见了。”
邢爱秀的突然离去让她的亲人们难以承受,家属情绪激愤,有邻居拉起了白色条幅,还摆放了捐款箱。
“业主们都是自发的。”陈锡明说。
由拆迁引发并积聚起来的不满情绪开始在业主中蔓延,邢爱秀“被逼自杀”让局势变得更为复杂。
遗书风波
邢爱秀的遗书随即出现在互联网上,引起网友一片哗然。
与此同时也有网友发帖称“遗书”系伪造。无独有偶,在本刊记者的采访中,来自官方的说法称:“老太太不识字,怎么可能写遗书?”
对此,梅新范的女儿梅萍对本刊记者表示:“网上发帖的有‘枪手’,他们是想混淆视听。”
梅萍说母亲的遗书虽然简单,但却有着外人所看不明白的深意在里面。
“遗书里提到的梅今是我妹妹,我们是亲姊妹,我们和后面提到的梅群是同父异母的姐姐,这就是母亲为什么先提到让姐妹俩不要难过。”梅萍说。
“后面让梅群多照顾父亲是因为她之前生活在农村,是父亲提前退休让她顶替上班的,所以母亲觉得她应该多付出一些。”梅萍说,“这些只有母亲才能掂量清楚。”
“母亲文化程度不高,写不了多少字,人总归有一死,她写成‘人中为有一死’。”梅萍说,“总归”常州话发音就是“中为”。
至于母亲为何要自杀,梅萍向本刊记者讲述了个中缘由。
“那里是产权房,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妹妹梅今,拆迁办的人就找到我妹妹单位,妹妹回去一说老人很紧张,怕影响孩子。”梅萍说,本来小区拆迁业主都不同意,拆迁办的就经常在夜晚敲门要求评估,时间长了老人们已经感到恐惧。
“安置房离我们姐妹比较远,要在附近买房的话,拆迁补偿的钱又远远不够,还要贴钱,哪儿来的钱?”梅萍说,这些让老人感到压力很大,一直唠叨“怎么办”。
梅萍说,父母还听邻居说家里有公务员的会被单位要求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不签字就不让上班了,这些都让他们害怕。
“事情发生后,天宁区的领导和单位领导都到我们家做工作。”梅萍说,“政府怕业主借此把事情闹大。”
梅萍介绍,在单位主要领导的参与“协调”下,善后处理已基本结束,给了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数额不便透露。“毕竟还要工作。”
探头监视
“我们现在生活一点隐私都没有,到处是探头。”业主陈锡明说。陈锡明所说的探头是拆迁公司进驻后出现的。
12月15日,在新堂花园小区,本刊记者在业主带领下找到6个安装在不同位置的摄像探头,监控范围覆盖了小区内的主要道路。本刊记者走到哪里,就有拆迁办的人跟到哪里。
“他们这是监控我们的行动,防止我们走到一块。”陈锡明说,“我们多次要求拆除都没有结果。”
对此,动迁指挥部的领导成员方力对本刊记者表示,安装探头是拆迁办防止拆迁档案被盗的防范措施。
“既然是防范拆迁资料被盗,那为什么不对他们办公室内部进行监控,而是对小区的主干道进行监控?”陈锡明说。
在业主看来,拆迁办还对业主们的生活进行“骚扰”。“每晚至少十几号人要挨家挨户‘敲门’,有的用脚踹,非常野蛮。”业主刘杰(化名)说,有一天晚上8点半左右,他和爱人准备睡觉时,突然听见门被擂得咚咚响。
妻子就喊:“敲什么敲,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人家不要休息了?”话音刚落,门被擂得更响。
无奈之下,刘杰起床将门打开一条缝,试图赶走这伙人。不想门被撞开,20多个人冲了进来,吵吵嚷嚷,言语很是张狂。
刘杰的爱人拨打了“110”,民警赶到后那伙人立即跑掉。
陈锡明说,新堂花园居民大都有类似的遭遇,很多年纪大的业主晚上不敢回家睡觉。
“敲门的情况应该是有,但踢门的事情是不可能存在的。”方力说。
让业主们感到气愤的还不止于此。据一位在医院工作的业主向本刊记者讲述,自从拆迁办进驻小区后,院领导就找她谈心,要求她站在拆迁公司的立场上,支持本次拆迁。
“这样的遭遇,这个小区里的公职人员应该都经历过,有的亲属都被做了工作。”这位业主说。
拆迁之惑
“拆迁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姚树镇对本刊记者说。
姚树镇介绍,作为建于上个世纪90年代末的常州第一处商品房,新堂花园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所有业主《土地证》、《房产证》齐全。但在2009年10月12日,常州市建设局、市土地储备中心组织召开了拆迁听证会上,却以“危旧房改造”名义要求拆迁新堂花园。
全体业主代表据理力争,一致表决不同意拆迁。就在业主代表翘首企盼上级主管部门的反馈结果时,10月16日,拆迁办进驻新堂花园,并张贴《常州市房屋拆迁公告》,开始拆迁。
姚树镇认为,从法律程序上讲,听证会代表全体否决了,就意味着此次收储行为已告终结,拆迁办进驻小区是违法的。
陈锡明介绍,2008年北广场动迁开始时,新堂花园很多业主就向有关部门咨询过,得到的结果是新堂花园不在红线内,三年内不会拆迁。并且在2009年五六月份去规划局看过火车站北广场的规划,也证明新堂花园不在其中。“而如今,却借‘危旧房改造’名义随意扩大拆迁范围,用于商业行为。既然属于商业行为,就必须遵守商业规则,更不能借政府的名义以收购储备为名做不义之事。”
陈锡明介绍,新堂花园建造至今只有11年,根据《国家循环经济促进法》相关条款规定,“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除了公共利益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拆除。”
12月16日下午,在常州市国土局会议室,常州市发改委、规划局、建设局、国土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就新堂花园拆迁问题接受了本刊记者的采访。
常州市发改委副主任邵明表示:“当时的听证会是对整个收储用地举行的,新堂花园小区只占整个收储用地面积的8.3%,比例很小。”
至于规划上的调整,常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顾春平表示:“一切都是适应城市新的发展需要,去年才说要修城际铁路,这么大的变化谁也没有想到,也不是哪一个城市所能左右的。”
对于商品房的拆迁是否应该先收购的问题,常州市土地收储中心主任王晓友表示:“业主拥有的是使用权,使用期限到后国家可以依法收回,使用期限没到的,国家建设征用会给予相应的补偿,新堂花园目前就是处于补偿的磋商阶段。”
事实上,早在2009年9月10日,在香港香格里拉酒店举办的“2009年常州(香港)城市产业推介会”上,标号为31号的火车站北广场地块已是重点推介地块之一。
推介者称:“该区域位于建设中的沪宁城轨常州站北侧,东邻竹林路、西依永宁北路、北接飞龙东路,交通十分便捷,商业前景广阔。”
“在我每天精心打理我的房子的时候,我不知道我们的家园已被拿出去卖了。”陈锡明说。
2009/12/31《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杨明奇|江苏常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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