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成长股独领风骚

  2013年11月3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12月13日证监会发布修订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沪深交易所和中登公司也发布《新股申购指南》等配套文件,本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基本完成。我们认为,本次新股发行制度最大影响在于成长股的供给将成倍增加。

  公司上市与否,投行说了算

  本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就是将原有的“实质性审核”转为“形式性审核”。《意见》第一条第三款指出“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对发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不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做出判断”。《意见》第一条第四款规定“证监会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核准、中止审核、终止审核、不予核准的决定。”这就意味着,证监会对股票的审核受理至作出最终核准的时间有了硬性规定,且时间缩短至三个月,证监会将不再主动的控制股票发行节奏。同时,在本次新股制度改革后,新股的定价、发行方式的选择、发行时机的选择、配售的选择等统统都落到了投行身上。

  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说,发与不发,投行说了算!

  投行等若扯谎,证监会严追责任

  本次改革另一个证监会由事先审核转为事后严格追责。本次改革后,新股发行的实质决定权将归于市场,监管的重心变为避免业绩造假和追究不真实的信息披露的提供者。只有提高违规成本,才能从制度上解决造假问题。本次改革构建问责机制,加强了对投行、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约束。

  《意见》第二条“强化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的诚信义务”、第五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三公”原则”大段篇幅详细规定了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新股发行中的责任。比如造假的公司将被稽查立案,确认后3年不得上市,且追究中介机构及当事人的责任。因不实的信息披露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将赔偿投资者。

  发行什么类型的股票,投资者说了算

  在企业上市过程中,推荐权属于投行等中介机构,但投行等中介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改变了,原来投行的所有运作都围绕证监会发审委进行,在选择推荐上市公司的时候,企业是否有国企背景、是否有地方政府做后盾等等,是投行主要考虑的因素。在这种思维逻辑下,传统制造业或者过剩行业的企业也有很多优先上市。

  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后,投行对上市公司的筛选将主要考虑市场接受度的问题。这意味着,未来投行的运作,将主要围绕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进行。

  据统计目前我国拥有保荐资格的投行共有79家,且这一数字还在增加之中。每家投行推荐的上市公司数量也不小,以擅长小股票的国信证券和平安证券为例,在发行高峰期年份,每家每年推荐的股票在30只左右。因此,投行之间的竞争是十分激烈的,推荐的企业能否获得投资者的认可将直接决定企业是否能上市。投行需要和主流投资者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选取推荐标的时更加重视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意见,增加对机构投资者的推介活动等。以目前为例,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正在进行,符合未来经济发展方向的科技、文化、医药、环保等创新型企业相较于产能过剩严重的钢铁、水泥等传统企业更受投资者喜欢,投行自然将前者列为推荐重点。

  另外,在本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中,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也受到高度重视。例如在网上市值配售中,网上网下回拨比例增加到40%;同时参与网上市值配售的门槛显著降低,根据新规持有1万元市值即可申购1000股市值网上发行量。网下配售的股票中至少40%应优先向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配售。从这个角度看,投行推什么股票,投资者说了算!

  预计未来IPO以成长股为主

  从目前估值的情况来看,以创业板为代表的成长股估值最高。成长股与周期股的估值差,已经达到并超过了惊人的8:1,因此,成长股已经成为经济结构调整背景下投资者的最爱。

  而投行,对这点也非常清楚。目前,760家等待上市的企业中小板和创业板企业合计582家,占76.6%,在已过会的86家企业中创业板和中小板企业有76家,占88%。

  相信,随着新股发行的重新开闸,市场化的倒逼下,成长股供给占比还会继续增加。

  当然,这也许伴随着目前成长股的估值中枢的下移,但也意味着投资者们对于自己喜爱股票的选择面也更宽更广。

  星石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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