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职业教育双元制对我国校企双制模式的启示

  • 来源:职业
  • 关键字:职业教育,双元制,教育模式
  • 发布时间:2014-11-26 08:28

  摘要: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教育模式,对我国校企双制教学模式在现实中遇到的问题有明显的借鉴意义。本文通过对比我国与德国职业教育在政策法规、社会环境、学制规划和师资培养方面的差异,提出了解决当前校企双制问题的思路,探讨了我国的校企双制职业教育模式可以借鉴的改革方向。

  关键词:职业教育差异 双元制 校企双制 教育模式

  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对德国的现代工业体系、现代服务业体系构建所作的贡献举世公认,西方各国包括英、美、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也都积极学习和借鉴德国的先进经验,以求为各个行业源源不断地提供大量优质人才。

  2014年4月笔者有幸参加了广东省职业技术教研室主办的全省技工院校教学法师资培训,进一步学习和参观了德国职业教育的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和教学实践。培训中,德国教育家瑙石先生介绍了德国职业教育理念和德国职业教育最具特色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企业为“一元”,职业学校为另“一元”。通过“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形式,德国职业教育把在企业接受实践技能培训和在学校接受理论培养很好地结合起来,为发展和改进我国特色的校企双制职业教育模式,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一、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概述与特点

  1.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概述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的主要含义,就是在政府或者行业协会监督下企业与学校联合办学,让学生一段时间在学校接受理论培养,一段时间在企业接受实践技能培训,学员在行业内是学徒,在学校内是学生,身份“双重”,活动“两地”。

  由于学生一方面能在职业学校里学习理论与专业知识,另一方面又能在企业里向企业技师学习工作实践技能,因而形成了理论与实践结合、学校与企业结合、学生与学徒结合,对接紧密、实践性强的鲜明特征,为德国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的技术人才。

  2.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主要特点

  (1)职业教育有法可依,保障得力。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得到政府立法的支持,设立了包括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在内的职业教育实施监督系统,使职业教育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以《职业教育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法案,对企业与学徒签订培训合同、报酬、受培者、企业、培训人的权力与义务,政府、行会对职业教育的监督职能,培训的职业、师资、场所条件要求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有力推动了双元制在社会企业中的开展。

  (2)培养方案严格,课程内容注重实践与理论结合。德国的职业教育采用宽进严出的形式,有全国统一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方案的执行相当严格,职业院校和教师都无权改变。同时,德国高等职业学校的课程方案由政府和德国工商会(IHK)共同制定,课程的设置和教学是围绕职业岗位需求而开展。在课程内容安排上充分考虑了企业实践和学校理论教育的有机结合,课程设置始终以行动为导向,围绕工作岗位核心能力来设计 。

  (3)注重与企业和社会力量相结合,提高职业资格证书效力。德国的职业教育注重与企业和社会力量的广泛结合,政府引导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大型企业自行建立培训基地,众多小型企业在各州建有跨企业培训中心,联合拓展学生的职业技能。

  德国的行业协会也通过社会办学的形式深入职业教育,并成为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监督调节机构,双元制企业教育方面的资格认定、考试考核的命题主持、资格证书的制定发放等均由行业协会负责。“培训就业、资格从业”成为德国职业领域的普遍规则,是各行各业的从业准则,这一观念提高了职业资格证书的作用,也使社会重视职业资格教育成为普遍认识。

  (4)国家学制支持职业教育,学生的培养形式灵活互通。德国的学制对职业教育有较好的支持,教育形式之间可以灵活转换互通。

  在基础教育结束后的每一阶段,学生都可从普通学校转入职业学校。接受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学生,也可在经过一定时间的文化课补习后进入高等院校学习。如果毕业于职业学校的学生还想再上大学,职业教育经历还可以被记入大学学分。灵活的学制,进一步使社会对职业教育普遍重视,避免了盲目追求高学历的情况。

  二、我国校企双制职业教育模式的现状与问题

  1.我国校企双制职业教育模式的现状

  我国职业教育自1999年以来,无论从学校数量还是招生数量上,都得到了空前发展,但教学质量提高不快,尤其是在培养的人才与社会实际要求方面,存在较大的脱节情况。

  目前,我国校企双制存在较为明显的职业院校单边行为状态,企业的参与度不高,实际上仍是职业院校在寻求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而不是校企双方共同为职业教育进行合作。近年来政府已经认识到这一问题,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从校企合作管理体制、培养模式、实训基地建设、职业教育督导等几方面作出了决定。2010年颁布实施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

  但整体而言,我国推广校企双制的时间还比较短,职业教育的改革任重而道远。

  2.我国校企双制职业教育模式存在的问题

  对于我国现行校企双制出现的问题,归纳起来,大致在以下几个方面较为明显。

  (1)缺乏调动企业和行业协会参与的有力措施。企业和行业协会是校企双制的重要一环,也是目前最为薄弱的一环。这样的大背景下,影响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的因素很多,除了相应的法律政策缺失外,还有很多现实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方面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缺乏培训员工的意识,不愿意为培训员工投入经费,也不愿意承担学生实习的安全风险。另一方面职业院校的学生素质参差不齐,有些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在实习过程中随便离岗离职,影响了职业教育的声誉。

  (2)现行职业教育法规制度难以操作。虽然我国已对校企双制模式制定了相应的指导方针及原则,但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实施规则,对校企双方在校企合作中的责、权、利没有明确规定,从而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缺乏约束力和驱动力,很多校企合作只靠一时的热情,难以得到制度保障,从而使得校企双制难以得到深层次推广。具体表现在校企双制课程开发、人才培养标准制定等方面难以得到行业、企业的共同参与和合作,教育内容与实践脱节在所难免。

  (3)职业资格认证内容脱节。为了保证职业教育的质量,通过职业资格认证考试是我国和德国都通用的一种方式。在我国现行职业资格认证考试过程中,也确实起到了对职业教育进行加强的作用。

  然而由于我国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存在内容更新缓慢、与企业实际要求脱节等情况,学生即使通过了职业资格认证,在企业也不能够较好地进行实际工作,从而使职业资格证书不被企业看重,职业教育的质量无法体现。

  (4)社会对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认同度偏低。我国社会对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认同感不足,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我国职业教育“一元制”的教育方式,使得培养的人才确实存在一定的不足;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传统对于技能型人才的错误定位,使得社会包括学生家庭,对从事职业技能工作有所偏见,认为职业教育只是培养“蓝领”工人,工作条件较差且社会地位和待遇较低。

  (5)职业教育师资力量有所不足。我国校企双制开展的一个薄弱环节,还表现在职业院校的师资力量薄弱,教师缺乏实践经验,培养的学生难以满足企业需求。

  由于企业生产带有明显的针对性,实践情况往往各有不同,而目前我国企业基本没有专门的培训师,其角色也是由职业院校的教师来承担。作为教师很难保证一边教学,一边又有机会到企业进行工作实践,因此教师所讲授的知识容易老化和脱节,影响了企业对职业教育效果的认同程度。

  三、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对我国校企双制模式的启示

  对比德国双元制教育的成功,再反思我国校企双制开展中出现的问题,有以下几点启示。

  1.完善法律法规,切实调动企业和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要想推动企业与行会积极参与我国的职业教育,应该借鉴德国的成功经验,由政府牵头进行制度改革,从源头上为促进校企合作提供有力保障。通过完善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从制度上规范社会参与职业教育的意识;通过加大社会参与职业教育的投入,对认真履行职业教育的企业加大奖励,切实让企业感受到参与职业教育的好处。

  同时,应鼓励行业协会进入到职业教育规范化的领域,通过行业监督,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与企业的沟通,也使职业教育课程内容与企业要求进一步衔接。

  2.严格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保障职业教育教学质量

  应该从制度上保证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努力使职业资格认证能够权威公正地表明受训者对技术的掌握情况。比如德国明确规定,无技术的工人不能受雇于要求职业资格的工作,明显提高了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

  同时,要吸收行业协会的参与,加强我国职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效衔接,丰富和及时更新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内容,严格监督认证体系和考核管理机制,使拥有职业资格证书就能较好地显示受训者的技术和能力水平,增强企业和劳动力市场对职业资格证书的认

  可度。

  3.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力量,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

  由于人事制度的问题,我国职业教育不可能像德国那样,靠学校出教师、企业出培训师来解决双师问题,必须由职业院校自身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

  在“双师型”教师建设方面,我国近年来在政策方面进行了引导和加强,一些学校在实践方面也进行了探索。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与发展还是受到现实的约束,大部分教师普遍缺乏企业工作经历和工程实践的经验,部分有经验的教师,也很难保证其实践知识能跟上社会实际要求的变化。

  要解决职业教育教师的双师素质问题,除了增强教师的“双师型”培训和自我认识,还必须从制度上想办法。比如规范职业教育教师在一定年限里,必须抽一定时间去相应的企业脱产参加工作实践,以提高职业教育的师资能力,使职业教育实践技能与企业要求保持一致。

  4.提高职业教育地位和技工待遇,提供继续教育途径

  德国职业教育的成功为德国的工业发展做出的贡献是显著的,健全的人才培养体制应该是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齐头并进。我国由于长期偏重高等教育,对职业教育的重视有所不足,这是造成社会对职业教育认同度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正确地引导社会大众了解职业教育的价值,扭转长期以来对于职业教育的轻视和误解,树立良好的职业观念和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对推进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要想提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同感,除了加强职业教育的课程改革以外,还应该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尤其是提高技工的工资待遇和等级,并为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继续深造提供学制保障,使他们也可以享受普通高等教育,甚至像德国那样,把职业教育经历作为一种加分。

  只有切实提高了职业教育所培养的人才地位,才能切实保障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学生的学习心态,从而更好地满足社会对中、高级技术人才的需要。

  总而言之,在看到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成功的同时,我国职业教育更应关注其背后政策监督和社会环境的支持,重点抓好校企双制的内涵建设,才能使有我国特色的校企双制职业教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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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王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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