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音乐,下一处烽烟之地

  传统唱片产业的衰败与盗版猖獗

  传统唱片产业的衰败已无需赘述,数字音乐收入占据了全球音乐产业总收入的39%,且这一数字正以4%的速度逐年递增。国际唱片业协会发布的2014年全球数字音乐报告显示,增幅主要来自手机等移动平台的新兴市场。

  我国传统唱片产业走向衰败的一方面原因是因为盗版猖獗,另一方面则来自于数字音乐的冲击。在过去盗版是以磁带与光盘等音像制品形式出现,到了数字音乐时代,则转变为未经授权在互联网上提供免费试听、下载的网络音乐。目前,中国的数字音乐盗版率达到惊人的99%。

  巨头之战,从版权打响

  意料之外的是,盗版音乐现象还未得到明显的改善,国内巨头之间的火药味儿就已经越来越浓了。

  2014年初,《QQ音乐》起诉《酷我音乐》侵犯其网络信息传播权,涉及五月天、刘若英等歌手在内的30张专辑、近400首音乐作品,索赔金额上千万。同样,在2014年11月24日,《QQ音乐》对《网易云音乐》发起诉讼,称其涉嫌侵犯其623首网络音乐版权。11月27日,环球音乐对《天天动听》、《网易云音乐》和《虾米音乐》发出侵权警告函,网络音乐行业再度陷入版权纷争之中。

  在此之前,网络音乐之间的版权战争并不多见。在已经过去的2014年,网络音乐服务商在网络音乐行业的“战争”已拉开了序幕。在2015年,他们或将从版权、服务和免费等多方面展开争夺。

  硝烟之中,网络音乐应如何布局

  在网络音乐市场,想要对用户实现收费十分困难。而网络音乐本身是个“烧钱”的行业,在混乱的市场中,网络音乐服务商又该如何做起?

  首先是内容!没有正版歌曲、没有高品质规格的歌曲,不仅会被起诉,用户也不会赏脸。所以在内容方面,除了版权,网络音乐服务商还应拿到更多的音乐独播权,这对用户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其次是免费!尽管现在多数网络音乐服务商做到了普通音质规格歌曲的试听、下载免费,但高品质规格歌曲的试听、下载还是要收费。网络音乐服务商先要顺应用户习惯,实行真正的免费才行。因为在移动互联网领域,音乐APP的用户数量不可小觑,完全可以看作是一个巨大的流量入口,针对这个入口,联合网络电台、网络购物和聊天工具等推广相关服务产品,打造一个服务生态圈,也能创造可观的收益。

  3G与4G网络的普及,为在线音乐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网络音乐服务商支付在版权上的费用可以从会员费、流量费的形式转嫁至普通用户身上。不仅如此,在用户养成使用习惯后,网络音乐服务商可以尝试推出多样化的增值服务,通过在软件内置入广告等传统方式进行收益。

  国内用户没有为数字音乐付费的习惯,但这并不影响网络音乐产业的发展。在得入口者得天下的移动互联网至理名言下,网络音乐服务商正花费巨额资金购买版权、抢夺市场。而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以及用户版权意识的提高,数字音乐免费时代将会走向终结。

  郝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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