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欺诈行为成因及对策

  • 来源:时代金融
  • 关键字:会计欺诈,会计信息,对策
  • 发布时间:2015-03-02 09:22

  【摘要】随着财务报告结构愈发复杂、商业竞争愈发激烈,上市公司会计欺诈行为也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和会计事业的正常运行和快速发展。如何治理和防范会计欺诈,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现以我国涉及会计欺诈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全面系统分析我国上市公司会计欺诈的问题,同时提出解决上市公司会计欺诈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会计欺诈 会计信息 对策

  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上市公司的会计欺诈案件层出不穷,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会计欺诈行为的猖獗和盛行,不仅严重损害了资本市场赖以生存的基础和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而且造成经济秩序混乱和社会诚信度的降低。由此可见,对上市公司会计欺诈问题的研究并分析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已迫在眉睫。

  一、会计欺诈行为的含义及分类

  (一)会计欺诈的含义

  会计欺诈是指在会计活动中会计主体故意形成或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一种不法行为。它发生在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非公司制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会计欺诈按行为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虚构性、隐瞒性和混淆性会计欺诈

  虚构性会计欺诈指会计主体更改、歪曲、虚假制造会计报表来编制其需要的原始凭证、会计记录等会计资料;隐瞒性会计欺诈指在记录会计交易或事项时隐瞒或删除实际业务过程和结果的记录与核算;混淆性会计欺诈指会计主体为夸大业绩、隐匿亏损而混淆会计政策来掩盖事实真相。[1]

  二、会计欺诈行为产生的成因及其危害

  (一)会计欺诈问题产生的内因

  一是公司治理环境的好坏影响着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高低。如果公司制度本身存在缺陷,那么会计欺诈也就有了滋生的温床。

  二是进行会计欺诈最大的动因就是利益驱动。一方面,对于一些上市公司而言,他们为了更大程度上的招商引资,虚构交易事项,故意制造出高额的利润或投资回报率。另一方面,政府为了提升业绩在一定程度上默许或是包庇一些当地上市公司的欺诈行为,不仅没有扮演好监督者的角色,而且成为参与者,最终导致严重的后果。

  三是会计欺诈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权利层对财务人员施加压力造成的。而管理层和财务人员个人素质的不足,道德、法律意识的淡薄是促成会计欺诈的诱因。

  (二)会计欺诈问题产生的外因

  一是会计准则的不完善是造成会计欺诈问题最主要的外因。会计准则本是为会计职业判断提供依据的,但不完善的会计准则让一些会计人员以此为借口,利用这些漏洞,趁机操纵利润,隐匿亏损,营造企业运营状况良好的氛围。

  二是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于会计信息的外部监管不到位。在我国,一直都是由会计师事务所和证券监管部门共同对会计信息进行监督,但由于社会对于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并没有形成一个可衡量的标准,而且证券监管部门对于会计欺诈也没有具体严厉的惩罚措施,一些进行会计欺诈的人员受到的只是一些表面的、非实质性质的惩罚[2],再者进行会计欺诈收益大于成本,这就使得一些会计人员更加有恃无恐。

  三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和信用的缺失也是一个重要的外因。简言之就是财务会计信息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内部操作性[3]。一方面在会计信息的生成过程中,财务会计信息生产者与财务会计信息使用者之间存在利益关系使得财务会计人员制造虚假财务会计信息;另一方面因为财务会计工作中财务工作人员的主观判断性,给财务人员在制造虚假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欺诈时制造了便利。

  四是会计欺诈行为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受社会经济、政治因素的影响。一个国家政治秩序和社会的稳定程度,教育的先进水平,决定着这个国家会计人员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高低。另外市场机制下中介机构较差的独立性和薄弱的风险意识,使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财务欺诈行为未能得到有效披露;再加上我国政府行政监督管理体制不合理、监督不到位,给会计欺诈行为提供了滋生的温床。

  (三)会计欺诈丑闻

  众所周知国内的“银广夏”案件,银广夏公司通过各种造假手段虚构财务报表,虚报巨额利润7.45亿元,同时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注册会计师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为银广夏公司出具了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银广夏事件的当事人、与银广夏相勾结的大投资者、庄家三者互相勾结将股价推高从而牟利。这一会计欺诈案件,不仅使847名中小投资者的利润受损,对于资本市场来说也是一场大的地震。银广夏案件中,银广夏公司以不可能的产量—以天津广夏萃取设备的产能,即使通宵达旦运作,也生产不出其所宣称的数量;不可能的价格—产品出口价格与国际市场上相比有着巨大的差距;不可能的产品—银广夏对德出口合同中的某些产品,根本不能用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设备提取。这些会计欺诈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导致不公平竞争,破坏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侵害了会计资料使用者的利益;危及到经营主体本身的生存。最终银广夏崩塌造成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因涉及银广夏利润造假案,深圳中天勤,这家审计最多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会计师事务所被吊销了执业资格,其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也一同被证监会吊销。银广夏的崩塌,也加速了证券业监管风暴。银广夏内部多名员工也受到惩处。银广夏事件中血本无归股民奋起起诉,在经历六年的马拉式的审理后才得以终结。[4]

  三、防止会计欺诈的措施

  我国资本主义市场上近几年连续出现了不少公司会计欺诈案件,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内部人控制的不到位,注册会计师职业缺乏独立性等问题。通过分析上市公司会计欺诈发生的原因和教训,我们应该从中得到一些启示和补救措施。

  (一)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有效约束高级管理人员行为

  银广夏公司的财务丑闻,暴露出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主要弊端就是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力没有受到有效约束。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高级管理人员拥有过大的权力,就会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为追求自身利益而牺牲大多数股东利益。因此,对我国一些上市公司管理人员而言,从各方面约束其行为是非常有必要的。在这方面,美国公司要求公司高管人员对其信息披露真实性的签名保证制度以及投资者可以追究有关违规人员民事责任的制度值得我们参考。

  (二)提高会计行业整体素质,加强行业自律

  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是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会计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是紧要的事情,不仅要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培养其责任感和诚信意识[5],而且要提高注册会计师入门的门槛,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内在质量。会计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除了取决于人,还需要一个好的机制,一个好的整体环境。会计从业人员要充分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真正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行业理念。

  (三)完善会计准则,优化会计环境

  对上市公司目前的会计欺诈案件,多数是公司不执行会计标准,而不是会计标准本身的问题。但我们仍要继续完善我国的会计法规和制度体系建设。加强《会计法》法律责任中的经济处罚的力度,落实民事责任[6]。完善的会计准则会有效地防止会计欺诈的产生,制定完善的会计准则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会计准则要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改进,要确保其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并无会计欺诈罪或者形成、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犯罪处以刑罚的具体规定,而且也没有与会计法之间形成必要的对应和衔接,因此我们还要继续会计改革步伐,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

  二是步明确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范围,提高对会计欺诈企业、经营者及会计人员经济处罚的金额。三是民事责任有关条款,弥补目前我国《会计法》法律责任安排中有关民事责任缺失的问题。对欺诈者追究民事责任是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所不可替代的,民事责任具有其他法律责任所没有的补偿性。其次在会计准则中增加一些预防会计欺诈行为的条款,以预防为主,重视会计的事前监督,便于及时对会计行为进行有效约束。

  (四)加强外部监督和检查

  外部监察的缺失是造成会计欺诈行为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加强对会计欺诈行为的外部监督能够有效地维护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性,减少会计欺诈行为的发生。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和监察的责任明确具体到各个部门,实现分工合作。这样才能最有效的发挥监督职能,在出现问题时及时地找到责任部门出来及时地解决,避免出现分工不明各部门互相推诿,也有利于责任的及时承担。

  二是予监督部门一定的惩罚权利,让监督与惩罚并存。这样才能使监督部门发现会计欺诈行为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解决,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这样才能真正起到监督部门的监管作用。

  三是部门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管机制,建立持续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严格监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做到市场信息的公开对称,实现证券市场的透明和规范。

  四是秩序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来维护,政府应发挥作用。强化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效力,加强政府与社会对企业会计行为的监管力度,建立强有力的监督保障机制。政府不仅要强化结果监管,淡化过程的检查;而且要切实改变监管方式和程序,制定监管规则和实施规则的监管,建立政府监管责任制度,既服务又管理。我国目前对上市公司是“多头管理”,弱化部门利益,强化国家利益。[7]

  四、结论

  本文对于会计欺诈行为的分析只是浅显的,没有涵盖各个角度,也没有找出标本兼治的解决方法。会计欺诈是伴随着市场机制运营而生的,只有也只能通过市场去解决这个问题。在现阶段,我们只能通过不断提高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敏感度和会计从业人员的道德度,学会甄别各种会计信息,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会计欺诈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的损害。也希望能使国内外存在会计欺诈上市公司悬崖勒马,合理合法经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参考文献

  [1]姜运宏,李娜.浅论上市公司会计欺诈行为.北方经贸.2006(5):64-65.

  [2]赵聪.争议财务欺诈的成因与防范.时代经贸.2006(4):156-157.

  [3]陈亮,王炫.会计信息欺诈经验分析及识别模型.上海证券报,2003.5.21.

  [4]陈修发,丁蓉.完善公司治理、杜绝虚假会计信息.管理现代化.2002.2.

  [5]陈骏.从“内部人”现象看上市公司会计欺诈.商业经济.2005(2):78-79.

  [6]周英虎,李先龙.试论会计欺诈及其法律规制.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7):47-49.

  [7]王宏新,王启丰.论会计欺诈行为的防范与治理.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17):159-160.

  作者简介:郝珊珊,女,洛阳师范学院本科生,研究方向:会计学。

  郝珊珊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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