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着高跟鞋奔跑在黑夜

  • 来源:女报•时尚
  • 关键字:小王子,爱情
  • 发布时间:2015-07-18 11:50

  许恩打架住院的那一天,我正在主持学校的晚会,脚上穿着八厘米的高跟鞋。人群散场时,舞台的灯光灭下来,我穿着高跟鞋奔跑在黑夜里。去往医院的路上荒凉得连路灯都没有,只有天上的月光与星光亮着,鞋跟在半路上突然断了,像是命运的警示。

  我第一次见到许恩时,他正站在舞台上扮演《小王子》里的醉鬼,为自己喝酒而感到羞愧,因为羞愧而不断喝酒。他出现的时间非常短暂,只是小王子旅途中遇见的其中一个人。但在心里一直吐槽的我看到他的时候终于笑了,心想哪有这么干净的醉鬼。表演还没结束,我就冲到了后台。我笑着对他说,我叫林步摇,金融系大三,很想认识你。

  那一刻许恩显然愣住了,而后他伸出手,轻轻浅浅地握了一下我的指尖。

  他说,我叫许恩,中文系大四,很高兴认识你。他的脸上没什么表情,声音低而平稳,看起来根本没有高兴的样子。但是眼睛亮亮的,里面好像有星星。可是我还是去打听了他的宿舍楼,跑到楼下去找他。他见到我的时候,竟然有点生气。他说,一个女生就这样跑到男生宿舍楼不好吧。他眉头蹙着像一个正经的小老头。身边的朋友都不明白我喜欢许恩什么,可我也只是脑袋还没做出反应的时候,心脏已受到了一种莫名的鼓动。

  许恩参加毕业典礼那天,我混进礼堂坐在他身边,他有些困惑地看着我。门外的阳光热烈,榕树绿得发光,我向他伸出我的左手,低低地悬在空中,他笑得有些无奈,可是在我准备放下手的那一刻,他突然抓住了我的手,他没有看我,但嘴角翘起来,我心如擂鼓。我抓起他的手就冲出礼堂,在强烈的夏日光线里奔跑,回头可以看见他在笑,我觉得自己脑门发热,不计后果,但心里仿佛开了花。

  许恩毕业后仍继续在本校读研究生,保送的名额,只是会从新校区搬到老校区。老校区和新校区隔着一片海,我去看他的话,要先坐公车再坐船再坐公车。许恩喜欢骑一辆自行车,绕很远的跨海大桥来看我,出现的时候总是很多汗,他虽然笑着但有一种莫名的固执。

  许恩来看我时,总会在学校外面的旅馆住一个晚上。他知道我不喜欢吃水果,就总买水果带给我,并且切成小块小块喂我。他切橙子时,会把每一片橙子的果肉与皮切开一点点,吃的时候非常方便;剥枇杷时他会耐心地先用勺子刮一圈枇杷,剥出来的枇杷干净完整。那些水果似乎因为含着爱意,总是甜度过高,在心脏里胃里可以储存很久很久不会腐坏。

  我喜欢和许恩一起散步,无论是太阳底下还是雨水中。我牵着他的手,即使不说话也觉得很好。许恩的话很少,我们在一起时,几乎都是我在说话,从生活琐事讲到专业课程。虽然有的时候也会有一种或疲惫或孤单的感觉,但两个人在一起,一个人安静一个人活泼,我觉得这样的我们刚刚好也很衬。

  可是身边总有朋友不断说起,林步摇,你那么聪明的一个人,怎么谈个恋爱就变得这么笨。我总笑哈哈地说,因为你们都是单身狗,谈恋爱就是会变笨的啊。在战场上,我会是英雄,可是爱情并不是一场战争啊。

  可是我还是见到了传闻中许恩的青梅竹马,为了那个女生,许恩和另一个男生打了一架,伤了眼角进了医院。那个女生站在另一个男生身边一脸心急如焚。果然爱一个人是会变得愚蠢,那样的许恩仍然让我心疼。可是许恩只是低着头,没有看我。

  我照顾许恩直到他出院,出院的那天我和他说分手,他什么也没有说。事我从来都是聪明的人,但心里还奢望他会挽留我。

  我笑着向许恩说再见,转身就走,坚持着没有回头,但每走一步都觉得心里踉跄。我想起许恩曾问过我,为什么叫步摇。我告诉他,古书中解释步摇为“上有垂珠,步则摇动也”,这种头饰戴起来飘摇摆动,自有一种韵味。我父母大概是希望我有那样一步一摇的优雅。那样骄傲的我,怎么能够忍受做另一个人的替身。

  可是,我仍然会想起,我和许恩描绘家乡的香樟树时他脸上温柔的表情。那些树会在四月的春天开出绿色的花序,风一吹,也是环佩叮当的模样,深夜里空气中都是它们的香气。那时我说,有机会带他回家乡看看,他笑着点头说好。可惜,没有机会了。我知道,悲伤啊快乐啊,一切都会过去的。

  文/念小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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