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想想,生活中能让我永久保持热情与好奇心的,无疑是书了。对书的喜爱貌似是与生俱来的,对这种感觉,我既不自得也不惭愧,只是陈述一个事实。我因发现并顺应了自己的天性,倒时常觉得侥幸,就像喜欢养花的人或者喜欢斗地主、打麻将的人终于认领了自己的兴趣,也感觉内心欢喜一样。
搜罗书的时间很早。小学四年级时,老爸给了5块钱,让买一本练习册,我自作主张改买了一本连环画,于是被罚跪了一下午。但无论如何,买书、看书、囤书是我识字以后一项很重要的生活内容。当然,也因此积攒了大量的书,以后很多年里,每回换学校、换住处乃至换落脚城市,搬书始终都是一个让人头疼的事,因此,弃书也成了我随之而来的习惯。不得不忍痛筛选,丢弃一些相比之下不那么重要的书,但一旦安定下来,便马上好了伤疤忘了痛,陆续用新书填满刚腾出的空间。
最近一次大规模地弃书是在2011年——来西安时因各种不便,便将几千册书全塞进了川西小城的某处阁楼里。最初会经常想念,想那些自己读过的书安安静静立在书架上的样子,想书上画过的线及我在空白处的胡言乱语。尤其写文章正起劲,偶然想起需要查证某个资料,明明记得在某本书里,又猛然记起书在几百公里以外时,那种上天入地均无法得到慰藉的沮丧,是能让人抓狂的。
但渐渐的,我又开始囤书了。来西安不过几年,新搜罗的书已经塞满了四只书柜,连书桌、茶几、鞋柜,乃至电视旁、窗台上、暖气片上,也全堆满了书,只差厨房和厕所没被侵占了。有时晚间从台灯橘黄色的灯光下抬头,目之所及都是书,床头柜上还垒着几大摞没来得及看的新书,心下就有了几分安定感。
书多起来的时候,像我这样没有归类习惯的人,每次找一本书都要翻箱倒柜,最后多半还是一无所获。但不知为什么,一直都未养成把书按某种秩序好好摆放的习惯。也许我骨子里就喜欢这种被各种书乱七八糟地包围着、欺负着的感觉。而且,在混乱中找书,经常找不到你想要的,却会意外地发现曾经不见踪影的书又出来了,哇,原来你在这儿!这种预料之外的小惊喜真的很棒啊!
文_寇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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