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碗热”会持续多久

  • 来源:人力资源
  • 关键字:考碗热,门槛,基层
  • 发布时间:2011-08-24 15:32
  近年来,无论是公务员的“国考”还是“省考”,“考碗”之热不仅“高烧”不退,反而大有愈演愈烈之势。这场 “盛事”越来越像一场庞大而疯狂的“相亲”,而他们的“意中人”最终只能接受十万大军中极少数的“幸运儿”。

  以辽宁省为例,该省公务员招考报名每年都会突破5万人。而这个数字只是一次省、市、县(区)、乡镇“四级联考”的报名人数。如果加上行业系统的公务员招考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的人数,每年报名参加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试的报名者,轻易就能达到10万之众。可以说,公务员考试总能连创新高。

  但是,“考碗”之热还能持续多久?“考碗”的未来发展将呈现什么样的趋势呢?

  门槛:基层经验必不可少

  我国刚开始在党政机关试行工作人员考录制度之初,对报名考生都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然而,进入21世纪后,随着高校连年扩招和高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革与人员分流,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日趋凸现。为了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从中央到地方陆续从应届或已毕业未找到工作的大学生中招考公务员。

  “公务员”被人们戏称之为21世纪最后一个“铁饭碗”,其“地位高、待遇好”、“工作稳、收入牢”、“仕途宽、成长快”等职业前景,是其他行业无法比拟的。上述地位、收入、福利上的优势,对那些刚出校门,创业、创新能力较低,风险意识薄弱、缺乏吃苦耐劳精神的大学生来说,无疑成为了首选。所以,越来越多的应届或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加入到了“考碗”大军中。

  从实际效果来看,公务员招考大门的敞开,并没有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根据近几年的统计,每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考入公务员队伍的,仅占高校毕业生总数的1%左右。而99%左右的高校毕业生,仍需要通过市场配置实现就业。试图通过降低“公务员”考录的门槛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只能是杯水车薪。

  同时,那些从家门进校门、从校门进机关门的“三门公务员”,由于缺乏社会管理和基层工作经验,欠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制定的政策措施也往往脱离实际。前段时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曾表示,“三门干部”的增多,带来了脱离基层、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危险。看来,未来一段时期内,公务员招考的门槛会逐渐抬高,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也将受到越来越严格的限制。

  自2009年以来,党和国家及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在公务员招考工作中,已经逐步把“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作为部分部门、单位及岗位公务员招考的基本条件之一,比如:在县及乡镇等公务员招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人员的比例增加到50%以上;在省、市等公务员招考中,该比例增加到30%以上。“十二五”期间,除特殊职位外,所有公务员都必须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中考录。

  “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招考门槛,很可能引导更多的考高校毕业生,积极主动地到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各类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了解社会、民生,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选拔:从基层选拔成趋势

  近年来,中央机关及一些地方的省级政党机关,开始拿出一定的岗位或职位,探索从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公务员,选拔进入中央机关或省直

  机关的途径与方式,这种做法非常值得推广。

  一些省份,比如甘肃、贵州等省,在2010年的全省党政领导干部的竞争性选拔工作中,分别从省直重要部门拿出若干个涉及基层工作或民生工程的副处长职位,专门面向在农村乡镇工作,尤其是在艰苦、偏远、贫困地区乡镇工作五年以上党委书记公开招考选拔,从而开创了从基层公务员直接选拔省级党政机关中层领导干部的先河。

  李源潮在一次重要讲话中,特别强调了“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理念。同时,他深入全面分析了为什么要“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怎样做到“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从而指明我国未来事业发展选拔接班人的方向。

  今后,中央及省、地(市)三级党政机关,很可能会逐步扩大从农村乡镇、城市街道、县(区市)直接选调或专门选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优秀公务员的比例,从现在的尝试或试点逐步到制度化、常态化。到“十二五”期末,中央及省、地(市)三级党政机关从县(区)及乡镇、街道直接选调“具有一定年限工作经验”优秀公务员的比例将会大幅度提高;直接定向选拔中央及省、地(市)党政机关中层干部乃至领导干部的比例也会大幅度上升,从而把“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目标落实到位。

  这些选人理念上的变化,将使长期在基层勤勤恳恳工作且做出贡献的先进公务员受到格外关注,也将使一直在艰苦、偏远、贫困地区踏踏实实奉献且业绩明显的优秀基层干部得到重用。

  聘任:击碎“铁饭碗”的梦想

  如何打破公务员“终身制”和“铁饭碗”,一直是党和国家及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创新公务员制度认真思考的课题。早在1993年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就有对“公务员的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的要求。2006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更是明确规定了“聘任制公务员”是公务员队伍的类别之一。

  2002年,吉林省出台《吉林省人民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成为国内首个在创新公务员制度方面“吃螃蟹”的地区。吉林省政府雇员分为一般雇员、高级雇员、资深高级雇员三类。其工资标准比照公务员平均工资的2-15倍,共设14个档;其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转到政府人才服务机构代管,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雇员须全面履行岗位(职位)职责,圆满完成任务,期满考核胜任的,续聘;不能履行岗位(职位)职责完成任务额的,随时解聘。随后,上海、武汉、长沙、珠海、深圳乃至扬州等地区,也纷纷试水“政府雇员制”这种新的用人选才制度。

  2007年,原国家人事部在总结全国各地试行“政府雇员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上海浦东和深圳率先开展“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工作。受其影响,温州市政府决定在浙江省率先试行公务员聘任制,使该市的公务员队伍真正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建立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实施公务员聘任制具有三个新特点:一是合同管理,即聘任制公务员必须与政府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一般为1-3年。期满后是否继聘,视其责任履行任务完成情况或双方协商。二是协议工资,即聘任制公务员不执行公务员工资、福利等规定,而是参照市场同类岗位人员的薪酬水平,兼顾政府机关的实际情况,通过双方商定。三是目标责任制,即聘任制公务员不执行公务员职务任免、升降规定,不再有科、处、局、厅等职务或职级之分,而是根据岗位或职位的目标任务、确定其权责。

  由此可以看出,聘任制公务员虽可以拿到比一般公务员高的收入,但前提是必须完全履行目标责任合同,达到岗位或职位职责与任务目标要求。否则,不是被解聘或不续聘,就是自己因无力达到目标而辞聘。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经着手起草实施《国家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或《规定》,创新公务员制度,打破公务员身份与职务“终身制”和“铁饭碗”的大幕正在徐徐拉开。公务员聘任制的推行,势必使那些无经验、无技术、无管理策划能力的人群望而却步,也势必使那些风险意识弱、吃苦耐劳精神差的人群畏步不前。

  社会保险:养老优势或将不再

  随着社会养老保险统筹覆盖面的不断扩大,事业单位也逐步纳入其中。先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人员开始,然后扩大到差额拨款或定额补贴事业单位人员,最后再包括所有事业单位人员在内,全部进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行列。

  同时,国家公务员的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的步伐也大大加快。据了解,全国不少地方政府,早在10年前就开始探索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的实现途径和方式。近年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中央有关部委,一直在研究制定扩大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退休费水平的同时,着手研究设计事业单位乃至国家公务员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实现渠道与衔接方式问题。“十二五”期末或2020年前,解决国家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等社会统筹问题目标任务很可能就会完成。届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企业人员将实现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无论什么性质的劳动者,退休后都一样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福利待遇,不再有身份、单位性质和地域之分。

  通过对近年来党和国家对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完善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深入分析,可以肯定,统筹协调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形成国家、社会和单位相结合相统一的人才保障体系,为期不会太远。这对那些希望在退休以后,享受与其他人群社会养老保险费水平有特别待遇的人员来说,考取公务员的动机也就不复存在了。

  发展:创业或企业创新者将获高薪

  “十二五”时期或未来10年,将是我国快速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10年后,我国将实现建立世界人才强国的目标,进入世界人才经济强国行列;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要求,10年后,我国将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进入世界科技创新国家行列;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10年后,我国将实现建立人力资源强国的目标,进入世界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创业者必然会获取更丰富的回报,科研开发、科技、教育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等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都将超过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水平。创业投资者将按资获得经营利润或收入,企业经营管理者,将实行“年薪制”,国家及企业事业单位将建立健全产权激励制度,制定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各类企业也将建立健全人才激励保障机制,推行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办法,重点向创新人才倾斜,事业单位也将建立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探索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国家及企事业单位也将制定各类人才补充保险办法或实行企事业年金制等。

  上述机制的形成与完善,必将激励更多的优秀生产要素向企业转移,向科研开发一线转移,向创业发展转移。届时,或许会形成像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那样“顶尖人才在创业,优秀人才在企业,普通人才在政府机关”的社会人才格局。届时,各级政府将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服务型政府,公务员也不再拥有现在的行政资源和管理权力,其权力将变为责任,管理将变为服务。

  假设真的发展到上述局面,或许没有必要再大规模地招考公务员;或许组织考取公务员时,未必能打动优秀人才的心;或许机关的很多岗位或职位还会成为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失业者的公益性措施。如果这些真的发生,“考碗”之热很可能成为历史和“传说”了。

  文/姬养洲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