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盈亏应该如何看

  • 来源:人力资源
  • 关键字:国企,盈亏
  • 发布时间:2011-08-24 15:53
  最近,国内知名的智库天则经济研究所发布了一篇名为《国有企业的性质、表现与改革》的研究报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报告认为国有企业实际上处于亏损状态,从2001年到2008年实际亏损超过1.5万亿元,而不是财务报告显示的盈利4.9万亿元。这一结论与国有企业管理者的观点相去甚远。进入新世纪以来,一度严重亏损的国有企业逐步复兴,一大批国企巨头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扩张。从2001到2010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累计盈利超过8万亿元,并且盈利连年快速增长。一时间有人认为国企改革已经成功,甚至提出强大的国企是中国模式的重要特色,应当发扬光大。

  那么,为什么双方对于国企的盈亏判断会有这么大的差距呢?是谁在说谎吗?不妨分析一下国有企业究竟是盈利还是亏损的问题。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是双方都没有说谎,引用的数据也基本真实可信。但为什么会对于相同的数据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呢?根本原因就在于双方使用了不同的评判标准:认为盈利的一方采用的是财务会计标准,而认为亏损的一方应用的则是经济学标准。

  所谓财务会计标准,就是企业把一个时期内的收入减去成本和折旧以及各种费用,如果得到的是正数,就是盈利;如果是负数,则是亏损。财务会计标准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方法,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都是按这种方法计算盈亏的。按照这种方法计算,国企每年确实盈利巨大。然而,这种方法存在严重的问题。第一,企业的收入未必是企业自身创造的价值,其中不少份额属于国有企业获得的政府补贴,如中石油、中石化在2007-2009年获得了政府774亿元的补贴,这也被视为企业的收入,但这些收入实际上是通过纳税人的损失得来的,本质上是一种价值转移而不是价值创造,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应当予以扣除。

  其次,财务会计标准忽视了机会成本。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如果一个人投资1万元做买卖,一年下来年底结算,收入减去成本和税费总共结余100元。我们都知道这样实际是亏了,因为一万元钱存在银行,一年利息也有200多元。但根据财务会计准则,还是算盈利!因为财务会计标准并不考虑这一万元本钱用在其他地方可得到的收益,而经济学标准则会考虑这一点。

  天则经济研究所的专家正是针对以上两点,重新核算了国企的收支盈利。他们指出,2001年以来,国企获得的政府公开补贴就超过1000亿元。更重要的是,由于有政府的支持,国有企业上市、增发新股都非常方便,从银行贷款也会轻而易举并通常能获得优惠,这使得国企的融资成本非常低,实际年利率仅为1.6%,而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却高达5.4%。仅此一项,

  国企在2001-2008年总共获利2.8万亿元,这实际上也是一种隐含的政府补贴。此外,石油、石化、电信等企业无需投标就获得垄断专营权,也是一种事实上的补贴。

  第三,国有企业占用了大量的资源,低价甚至是无偿使用。由于历史和社会多方面原因,国有企业普遍占用了大量的城市土地。如果把这些土地的价值折算成资本,按每年3%的收益算利息,2001-2008年就会产生3.4万亿元的收益。加上融资优惠的2.8万亿元和政府补贴,国企获得的补贴和隐形收益就已经高达6.4万亿元,而国企公布的盈利却仅为4.9万亿元,也就是说,扣除政府显性隐性的补贴和机会成本,国企累计亏损了1.5万亿元。

  对比财务会计标准和经济学标准,我们不难得出结论,经济学标准虽然计算起来更复杂,但却更合理。国有企业事实上是亏损的,造成了全社会的效率损失。可以说,经过20世纪90年代末的国企改革,虽然国企形式上完成了改制,引进了现代企业制度,也有一些国企发展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但总体上国有企业的效率仍然低于民营企业。国企的治理结构、过度依赖政府的问题依然存在,甚至愈演愈烈。

  要怎样才能解决这些问题,让国企真正盈利呢?学术界对具体的解决方案仍有争议,有些学者认为国企应该全面退出竞争性领域,大部分国企民营化;也有学者支持进一步体制改革,完善治理结构。我们认为,在目前的环境下,国企全面退出竞争性领域有一定困难,可先从治理结构入手。首先,除了极少数领域之外,政府应当取消对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限制,减少对国有企业的扶持和补贴,对民企和国企一视同仁,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其次,针对国有企业能以低成本从银行融资、获得政府隐形担保的问题,可以考虑对国企征收特别融资税,提高其融资成本。第三,彻底清查国有企业占有的土地资源,适度征收土地使用税。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推动国企发展,真正实现自负盈亏。

  文/马兹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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