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金融体系构建与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研究

  • 来源:时代金融
  • 关键字:小微企业,金融体系,融资环境
  • 发布时间:2014-06-24 09:35

  【摘要】一直以来,小微企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伴随着小微企业地位的不断上升,融资问题也成为了众多小微企业“难念的经”。基于小微企业在目前大经济背景下所处的位置以及存在的各种问题,本文认为地方金融体系的再完备和再构建不仅对安徽省金融实力的提升和整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影响力,更为重要的是在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阶段,加快建立能满足地方小微企业金融需求的金融服务体系,并致力于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的改善优化,更应该成为我们思考如何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这一现实问题的亮点。因此本文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解决途径引向着力构建符合安徽省实情的金融体系上来,将地方金融体系作为重要载体,搭建一个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长效平台。

  【关键词】小微企业 金融体系 融资环境

  一、安徽省小微企业现状分析

  近些年来,安徽省小微企业取得了阶段性的发展。从企业数量上来看,2010年安徽省小微企业法人总数约16.5万,2011年约21万,2012年约24万,2013年已超过25万。小微企业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伴随省内经济水平、财政支出水平、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小微企业扩大再生产能力和动力增强,企业规模显著扩大。

  从企业转型角度来看,过去小微企业涉及的领域以农、林、渔、住宿餐饮业等资金密集度小、技术含量低行业为主。近几年,小微企业在住宿餐饮业所占比重分别为1.8%、1.7%、1.6%,呈逐年下降趋势;而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小微企业所占比重分别为4.7%、6.3%、7.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小微企业所占比重分别为1.5%、1.9%、2.1%,呈逐年上升趋势。安徽小微企业整体转型升级趋势加强,在工业、信息传输业、高新技术行业等资金密集度高、科技要求高的行业中,涉及度逐渐加深。

  从企业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看,安徽省小微型工业企业年末借款余额15.12亿元,同比增长30.2%。其中银行借款增长26.9%,民间借款增长48.6%。微型企业借款余额增长43.4%,其中银行和民间借款分别增长45.6%、41.2%;小型企业民间借款增长51.9%。从借款数量看,银行依然是主渠道,占77.9%,但同时,民间借款比例也有所上升[1]。

  我们能发现,小微企业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仍然较大,没有真正逃脱出银行放贷的固有框架,这也使得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没有从源头得到缓解。基于此,安徽省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更应该从大环境开始突破,找寻融资环境优化的途径,以此深入小微企业融资“内部”,解决根本问题。

  二、安徽省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存在的问题

  目前,安徽省城市商业银行、城镇商业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担保公司等各类地方性金融机构共150多家[2]。商业银行体系呈现出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力军、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加速扩张以及农村商业银行进一步发展的态势;此外,非银行金融类企业发展势头迅猛,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由此,安徽省已经初步形成了以银行、证券、保险等多层次金融机构并存、功能互补的地方金融体系。

  (一)地方金融业发展区域差异大

  地方经济水平往往与其金融业发展水平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对于安徽省各市、各镇、各乡,经济发展差异化大,由此也带来了区域金融业发展不平衡的现实问题。金融资源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集中在省会合肥以及芜湖、蚌埠等中上等经济发展水平的城市,并且类似于“马太效应”,越是这样金融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就越是能够吸引更多各类优质金融资源注入,而使得安徽省地方金融体系呈现一种“跷跷板”式的状态,一头高一头低。安徽省内的金融资源难以得到有效的整合,存在了大量的资源闲置和浪费。

  (二)商业银行仍存在不合理成分

  安徽省小微企业具有点多面广、特色显著、共性不突出等特点,银行很难对其深入细致研究;另一方面,小微企业由于资金、技术、专业人员等方面的匮乏,财务制度、管理制度都相对不完整不完善,银行因此难以从中获取有利信息给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更难以控制风险[3]。银行客户以大中型企业为主,很难主动联系了解小微企业的现状和需求。银企信息不对称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改善。

  (三)民间资本数量少且分散,民间金融规范程度不高

  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步伐加快,但普遍存在“玻璃门”“弹簧门”现象[4]。这主要牵涉到地方政府职能定位不合理以及出台的政策并没有很好地适应当地民间融资的需求,造成了对民间资本的种种限制。第一,法律层面依然无法保障民间金融的发展。无论从国家还是安徽省自身来看,民间金融规范程度都较低,缺乏民间金融的法律依据,并且,在民间融资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近乎没有,这些都致使民间金融无法“阳光化”,也阻隔了小微企业融资的一大部分来源。第二,民间融资利率高。我国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能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的4倍[5]。实际上,“4倍”这样一种标准是否符合实际我们不得而知,而真实民间借贷的利率程度又是远远高于“4倍”标准的。也就意味着小微企业从民间金融这一渠道获取融资代价也是很高的。

  (四)小微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备

  正规金融机构一直是各方投融的大势所向,而民间金融则是处于灰色地带,其法律地位没有得到落实和规范。在监管民间融资方面,更是没有专业机构去核实、评定。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滞后,不仅增加民间资本进入的隐性成本,而且容易导致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后难以有效监管,形成潜在风险。对民间融资加强监管,成为助力小微企业融资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三、优化和改善安徽省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的措施

  地方金融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更好地为当地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发展提供一个适应性较强的金融服务,相比于全国性金融它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比较优势。对于小微企业融资而言,也同样适用。在信贷层面上,地方金融更为直接、快速地影响小微企业资金供给,更有针对性;在政策指导上,地方金融与地方政府紧密联系,在为小微企业带来融资服务扶持的基础上,还能紧跟地方政府政策动态从而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更完整可靠的融资环境;从金融服务提供上,地方金融更易于倾听地方小微企业诉求,熟悉程度高,也降低了联系成本。

  (一)准确定位地方金融中心和次中心,为完善金融体系建设提供“灯塔式”指引

  金融中心是一个以雄厚的经济为支撑的,依托一个中心城市,金融体系比较健全的、资金融通的集散地。其特点和功能是金融机构多样、金融服务健全、金融信息平台通畅,资金能够高效流动[6]。地方金融中心和次中心的准确定位和建立对于安徽省再完善地方金融体系最大的意义就在于其能够推进金融资源有效整合。

  1.以合肥为安徽金融中心、芜湖为金融次中心来制定战略高度的金融政策。通过制定战略高度的地方金融政策来集中安徽地方金融的内在力量,不仅可以充分发挥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优势,还能够帮助省内各地方金融机构释放内在活力,从而使安徽省地方金融向一个高效、协同、统一的完备体系迈进。

  2.将金融中心和次中心打造为金融资源流动的“中转站”“过滤器”和“传送带”。首先要依托芜湖的地方金融“助理”地位放手先行先试,争取发挥示范、辐射作用;二是要将地方金融中心和次中心打造为外来金融资源的“过滤器”和“传送带”,源源不断地把优质金融资源传送到金融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皖北地区,扶持当地的配套产业和相关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最大化整合皖南皖北金融资源,缩小省内金融发展差距。

  (二)加强商业银行放贷力度,促进中小金融机构进行进行制度和服务创新

  1.中小金融机构必须更加凸显自身在对小微企业放贷上的天然适应性、主动性和创新性。一是要鼓励和支持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等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有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2月末,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96.77亿元,占全省小微企业贷款总量的28.09%,比年初增加276.01亿元,占全省小微企业贷款新增量的30.85%,增幅为33.63%。因此需要制定准确的长效发展机制来确保它们继续没有后顾之忧地发挥其内在潜力,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一道严密的“天然屏障”;二是要努力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不断激励小额贷款方式的创新;三是要积极组织构建微型金融,力争提高小微企业技术服务创新水平和金融产品创新水平。

  2.不断推出创新信贷产品、担保产品和授信模式。目前,省会合肥大力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取得不小的成效,尤其在金融产品创新上更是层出不穷。例如,农行安徽分行高度契合小微企业“短、频、急”的用款需求,创新推出“简式贷”、“智动贷”、“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等特色金融产品,同时积极拓展小微企业担保渠道,推行林权抵押、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信保贷款、重点乡镇门面房抵押等多种担保模式,开发了助保金贷款互联互保、小微企业多户联保等抵押担保方式,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在融资中面临的担保难题[7]。

  (三)创建多形式的小微企业融资平台,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1.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平台建设。小微企业自有担保和抵押能力不足,急需适宜的信用担保体系为其做强大后盾。因此,要推进多层次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机构的设立和完善,加大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力度,以提升信用风险的覆盖面和风险化解能力,使信用风险担保体系成为安徽省金融生态建设的“绿色防护墙”[8]。

  2.充分利用民间融资,探索发展社区银行。在加快推进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建设的过程中,一是要重点扩大村镇银行试点范围,不断探索有别于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传统金融机构的业务模式;二是支持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为村镇银行,增强其融资服务能力[9];三是积极探索发展社区银行,广泛吸收民间资本并配套以相应的保障措施和优惠政策,为小微企业多角度融资提供便捷通道。

  (四)建立健全小微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体系,构建完备的制度规范基础

  安徽省日前出台了《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明确要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推进中小微企业发债和信托融资、加大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支持等多方面的促进小微企业融资的相关政策办法并划分职能负责单位,有效进行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此外,近段时间出台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也明确了下半年工作进度,将再安排20亿专项资金对80多个国有担保机构进行注资控股,预计将为近4000户小微企业提供滚动担保服务。

  1.构建完备的小微企业融资的金融法律体系。首先要根据安徽省小微企业发展中的现实困境,有目标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徽省小微企业法规》来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法律依据和规范基础,其次要积极剔除地方性法规、规章中对小微企业不合理规定,为小微企业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2.加大执法的威慑性和公正性。司法相关部门应从小微企业角度出发,将贷款、担保等环节严格控制在执法范围内,增强法律的公正度和有效程度,切实地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保护伞”。

  (五)再优化省内金融生态环境

  1.建立高效的金融人才引进培养机制。不管是小微企业自身经营绩效的提高,省内各类金融产品的创新还是小微企业融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都需要高质的金融“后备军”提供专业的“智力营养”。由此,安徽省需要为小微企业加大金融专业人才的供给,从根本上扶持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一是要打造省内卓越金融人才,在省内各大高校引进卓越应用性金融人才培养目标和推广机制;二是积极推出金融人才引进的激励机制,提高外来高素质金融人才的待遇,为省内金融“人才资源池”不断注入新血。

  2.打造地方政府与地方金融高效联动机制。首先,政府要清楚自己的职能定位,做好为小微企业提高金融服务的政策引导工作,主要在税收方面出台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给予中小企业一定的税收保护期[9];其次,地方金融各类金融机构要在地方政府的政策指引下开展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担保等扶持工作,做到不盲目、不夸大、有依可据、有目标可循;最终形成一个地方政府宏观指导和地方金融微观实施相互监督、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高效联动机制,打造出一流的地方金融环境。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安徽小微型工业企业经营现状、问题及建议[EB/OL].[2012-5-15]http://www.ahdc.gov.cn/dt211111 1320.asp?docid=2111149199.

  [2]郑兰祥、门志路,安徽省地方金融体系重构的难点与对策研究[J].集体经济,2011.02,125

  [3]鲁政委,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症结是信息不对称[J].中国金融,2012(9),90-91

  [4]陈宝卫,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J].时代金融,2012(10),12

  [5]张舒婧,中小微企业融资与民间资金对接渠道的建设研究[J].中国金融,2013.12,131-122

  [6]孙强、程露,地方金融业发展的战略对策[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8(2),50

  [7]白振华,“千金”为一诺——农行安徽分行倾力支持小微企业[EB/OL].[2012-8-22].http://www.financialnews.com.cn/dfjr/tx/201308/ t20130822_39527.html

  [8]陆勤毅,构建地方金融体系,合力推动中部崛起——以安徽为例[J].会计之友,2012(2):13

  [9]徐进,加快建设服务中小企业的地方金融体系[J].中国财政,2011(23),66

  基金项目:本文作者主要参与了安徽大学2012年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安徽地方金融体系建设与小微企业融资研究”(项目编号:KYXL2012089),该项目负责人是安徽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货币银行教研室主任、安徽省战略研究会理事邓道才副教授。本文是此次项目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巫濛,安徽大学经济学院11级经济学类卓越班三年级本科生,专业:金融学,个人研究方向:金融风险管理、金融市场。

  文/巫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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