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应为6万亿公共资金成谜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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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公共资金,监管,政务服务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5-04-14 14:18
中国真的很有钱。钱多到一年6万亿元、累计约30万亿元的公共资金去哪儿了都说不清楚。当然,钱去哪儿了,不知道的只是人民群众。
公共资金是属于全体人民的,本来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众理应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然而,为什么收取公共资金?到底收取了多少?都用在了什么地方?公众竟然毫不知情,这真是癞蛤蟆装鞍子——奇(骑)了怪了。如今,媒体捅破了这层窗户纸,有关部门再也不能装糊涂了,必须一查到底,给公众一个交代。必须对那些违法乱纪、中饱私囊的责任人严惩不贷,平息民愤。
收取公共资金必须依法办事,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有些部门想怎么收就怎么收,想收多少就收多少,公众根本就无权过问。就拿“附加费”来说吧,每度城乡居民的电价里,至少包括5种“附加费”……可是,多数竟然没有法律依据。公众一追问,有关部门竟然这样回应:无依据的“附加费”有一部分已经被清理。呜呼,这是什么理论呢?哪些该收,哪些不该收?必须要有一个标准,不该收的必须退还民众或上缴国库。
从2008年5月1日起,《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施行;2011年6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还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也就是说,公共资金必须向公众公开,但时至今日,却依然和公众“躲猫猫”,群众岂能不怨声载道,强烈不满?监管部门装聋作哑,做官不为,导致公共资金成了一笔“糊涂账”,甚至成为了地方政府任意支配的“自留地”、“小金库”。
公共资金成谜,各级人大难辞其咎。试问,怎能这样稀里糊涂地替人民管理“钱袋子”呢?笔者建议,各地应该尽快建立公共财政体系,把所有公共资金都纳入到人大监督之下,没有得到人大审核与批准,各级政府就不能乱花一分钱。
同时,笔者还建议,应立即实行倒查机制,对那些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乱花钱的官员进行严肃处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官员肆无忌惮挥霍公共资金就是违法行为,要用法律法规进行强制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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