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修订将启动 《资产评估法》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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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9-09 09:09
9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
9月2日,国务院发布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会计法》(修订)列入立法研究项目;《环境保护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修订)、《消费税暂行条例》(修订)、《资源税暂行条例》(修订)等5部税法列入急需项目;《资产评估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列入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
《会计法》修订有望提速
《会计法》1980年8月起草,于1985年1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1985年5月1日起施行。《会计法》的施行,使我国会计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对规范会计行为,维护财经纪律,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会计工作出现了新情况、新变化。为此,199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修订了《会计法》,主要是将《会计法》的适用范围由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扩大到包括集体、私营和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所有市场主体,并对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以及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规定,也做了相应的修改。
不过,1993年版《会计法》在执行中依然显现出操作性不强、约束力不够等问题,如,会计工作秩序混乱,假账、假数字严重;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薄弱,内部会计监督不得力;外部监督弱化,对违法行为处理不严。
此后,经过议三次审议,1999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修订《会计法》,其中特别强调了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同时,赋予了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违法事项依法独立进行处理的权力,以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和假账屡禁不止的现象。
此外,新《会计法》还健全和完善了会计记账规则,保证了会计核算的质量和会计作用的发挥;全面强化和完善了会计监督机制,要求相关人员和业务事项必须相互制约、监督,增加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内容;首次确立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制度,提升了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
“《会计法》实施近30年来取得显著成效:一是会计管理体制更加顺畅,领域更加广泛;二是会计工作日益受到重视,得到社会认可;三是会计队伍的数量和素质不断提升,社会地位明显提高;四是会计法制化进程加速,基本实现有法可依。”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欧阳宗书称。
但他同时表示,《会计法》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编造假账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政府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等新会计领域无章可循;《会计法》与《公司法》、《证券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存在竞合性;对违反《会计法》的处罚力度不够;等等。
2014年7月,财政部邀集相关专家召开座谈会,就《会计法》的再次修订进行研讨。而日前《会计法》(修订)进入国务院立法研究项目,修订工作有望进一步提速。
全国政协委员张连起曾对《会计法》修订提出数项建议,比如,完善财政主导的会计综合监管体系;做好跟相关法律的协调衔接;建立责任体系,完善配套措施,明确会计师边界;增加管理会计以及政府财务报告体系。
多部税法修订受期待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尖锐。一些地方在发展过程中片面追求GDP,牺牲了环境,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税收的强制性高于收费,有必要立法,进行约束。”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称。
2015年6月,国务院法制办发布通知,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起草的《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部税法估计在2016年或2017年出台,后者的可能性更大。”刘剑文认为。
1984年9月,财政部发布《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从当年10月1日起,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矿产开征资源税,以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1993年11月,国务院颁布了《资源税暂行条例》,2011年9月进行了修订。
目前,我国资源税的税目主要有原油、煤炭、天然气、其他非金属、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盐等七个税目,仍有许多自然资源未包括在内,如水、黄金、地热、森林等,预计资源税税目将向这些产品扩大。同时,改革计征方式也成为共识,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可以体现资源的价格变动情况,提高税负的合理性。其中,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已经于2014年年底实施。
消费税是中国流转税体系中三大主体税种之一,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消费税暂行条例》于1993年12月发布实施,2008年11月进行了第一次修订。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张广通表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很多商品已成为日常用品,比如化妆品、香水等;同时,也出现了很多新型奢侈品,比如私人飞机、游艇、红木家具等。所以,消费税品目需要进行梳理,同时,税率的升降和征收方式的转变,也是消费税改革的热点。
1979年,我国对增值税进行调研,次年展开试点;1981年,试点范围扩大到自行车、电风扇和缝纫机等产品;1983年,征税地点扩大至全国。1984年,国务院发布《增值税暂行条例(草案)》,1993年12月发布正式条例,2008年11月进行了修订。
目前,增值税已经成为我国的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立法也一直呼声较高。早在2008年,增值税立法已被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然而,由于争议大,困难多,进展很不顺利。2011年,我国启动了营业税改增值税工程,增值税立法再次被搁置。
至今,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邮政服务业、电信业等行业的“营改增”已经完成,不过,最新消息显示,原本预期在今年第四季度推出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方案或将面临延期,受此影响,增值税立法的进程预计也将再次延后。
《资产评估法》有望年内完成立法
1988年3月,大连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大连炼铁厂委托,就大连炼铁厂拟对外投资的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出具了一份资产评估报告,成为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第一块基石。20多年来,我国资产评估行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拥有资产评估机构近3000家、资产评估师3万余人的重要行业,对经济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
对于资产评估业来说,出台一部符合行业特点和要求的《资产评估法》,对评估行为、评估主体、评估客体以及权利义务关系进行完整规范,既是加快资产评估行业规范管理的需求,也是评估行业从业者的迫切期盼。
2005年4月,全国人大财经委召开“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座谈会,座谈会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代表资产评估行业发出了加紧评估立法的呼吁。全国人大财经委对此高度重视,专门进行研究,并印发了专题报告,其后,多次进行立法调研。200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资产评估法》正式列立法计划,标志着其已正式进入立法程序。
2006年6月,全国人大财经委成立资产评估法起草组,启动立法起草工作。此后7年时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与相关行政部门、国内外专家学者就立法相关问题进行大量的沟通协调、研究探讨,形成了《资产评估法(草案)》。
2012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资产评估法(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得到了热烈响应,收到各方面的意见共计15万余条。2013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资产评估法(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
2015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专门赴安徽、福建调研资产评估立法问题。8月24日,《资产评估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
虽然目前业界《对资产评估法》内容仍存在一定的分歧,但综合来看,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后三审稿较二审稿有了不少变化,在很多内容上充分显示出了在监管方面简政放权的改革精神。
专家表示,加快推进《资产评估立法》,将有利于全面规范资产评估相关各方的行为,发挥资产评估提示市场风险功能,也有利于形成资产评估数据和案例平台。而按照本次国务院的立法规划,《资产评估法》将于年内完成。
本报记者 沈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