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上的会计:跨年的发票能否所得税前抵扣?以前听到过多种解答:一、绝对不行;二、每年3月或1月底前报销上年发票可以;三、每年1月底前报销上年12月份开具的发票可以。现提供给大家权威说法。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2012年第15号)文规定,企业取得跨年度发票,在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超过5年。在年报后收到跨年度发票时,须补充申报。
@指尖上的会计:“营改增”后,多数以营业税为主的企业税负加重了。营业税率5%,改增值税后税率6%。以100万的合同额为例,“营改増”前需要交营业税5万元,“营改増”后要交增值税5.66万元。再考虑附加税,实际增加税负0.74万元。当然你会说“营改増”后企业进项税能抵扣了,可实际情况是,以营业税为主的企业很少能取得进项税。
@指尖上的会计:“营改增”以后,地税局的职能将大幅缩水。国税、地税合并大概是大势所驱。当年朱镕基倡导分税制改革是国情所需,而今两税合一依旧是国情所需。应了老话,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但这一分一合,企业受了两茬罪。税局公务员却凭空多了一倍。但愿今后所有与企业相关的政府机构变革,都以简练为目标。
@指尖上的会计:月营业额2万以下的小微企业可免征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依附其上的附加税免单了。但小微企业的所得税并没有足够的优惠,建议税务总局大气一些,年利润24万以下的小微企业直接免除所得税。很多的小微企业就是夫妻店,为了应付工商、税务,不得不注册为公司。些许收入也就是能糊口,多扶持一点吧!
@指尖上的会计:企业人工成本因不能取得增值税票,不能计算进项抵税。“营改增”后企业用工如走劳务外包,劳务公司可开具增票,这部分人工成本对应的进项就能做增值税抵扣。只是进项税最终还是由最终使用劳动力的企业承担。可见并非人工成本不能取得增值税进项,既然如此,建议税总规定人工成本可按6%的税率抵增值税。
@指尖上的会计:个税的起征点太低,提到多少合适呢?从5000元到2万元的声音都有。但官方认为不宜过度提高:一则经济不均衡,东部低收入到西部就是高收入;二则提高起征点后纳税人数会剧减,不利于民众纳税意识养成;三则税收减少财政紧张。分析下来,第一点是实情,第三点是做作,第二点不妨设计象征税额解决,如,3500~5000元,征税1元。
@指尖上的会计:开征房产税后是否会发生税收转嫁呢?我认为不太可能。房产税的征收不是在房产交易环节,而是在持有环节。这种情形下,房产税转嫁会最终体现为增加房租。如果开征政策仅是对第三套以上的房产征房产税,那么有两套房产的人不涉及税收转嫁问题。只要多房者中仅两套房的户主多,房产税转嫁现象就不会出现。
@指尖上的会计:周其仁说,给政府经济决策出谋划策时,增税的建议最容易被采纳,所以这样的建议不能随便提。增税容易减税难,税一旦增了,往往都不可逆。增加的税负不是由企业承担就是由个人承担,最终都会转嫁为个人承担。增税会推高商品的成本,从这点看,试图用增税的方式限制私车、限制房价,逻辑上是不通的。
@指尖上的会计:在我们生活中税收无处不在。基本上涉及金钱交易的事项都有税收的影子,如买卖商品涉及增值税、消费税,享受服务涉及营业税,聘用劳务涉及个税。没有税的金钱交易大都是违法的,如行贿、卖淫、走私、用黑工。想合法地挣钱、花钱,要想着上税;想让金钱交易获得法律保护,也别忘了还有税收这档子事。
@指尖上的会计:税的主要用途有二:一为政府行政与军费开支,其次为二次分配、调节贫富。如果财政富余,开征新税就应多考虑二次分配与转移支付,新税应用于民生领域。偏移此方向,百姓会觉得新税是与民争利,新税也将成为百姓心中的恶税。房产税是否也会成为恶税,一要看是否为调控房价,二要看转移支付是否用于民居。
文 袁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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