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障性住房建设

  住房问题关系到百姓的民生,特别是对于低收入的家庭来说,住房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因此,政府要加强对住房建设的保障,解决城市低收入者的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文章通过回顾云南住房问题的发展和概况,对云南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问题进行研究和谈论。

  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是政府利用国家和社会的力量为低收入者群体的住房问题进行解决和安排。在政策的制定实施方面,政府要合理规范自身行为,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的住房保障制度,并采取市场干预和调节的手段进行住房保障建设。其中,云南省委、省政府积极重视云南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在近几年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规定,相继进行了一系列关于保障性住房的部署,使保障性住房的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云南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基本情况

  云南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起步较早。针对云南城镇住房困难的问题,在2005年,云南省在省级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安排了5000万元资金专门开展10万平方米的廉价保障住房建设。在2008年,云南省的廉价住房面积扩大到80万平方米,并在全国范围内成为第一个启动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的省份。2009年,云南省的廉价住房惠民政策延展到中等家庭,住房面积规模扩展到550万平方米。截止到2015年9月,云南施甸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达到了3840余套,为困难群众新建的廉租住房达到了1076套。

  云南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力度较大。自从2005年以来,云南省政府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重点工作,并大力推行。首先,成立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云南省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进行统一领导和规划管理,不断强化了云南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建设思路、建设管理、土地保障、财政扶持等方面的措施建设。其次,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统筹,采取中央财政分配和社会融资结合的政策安排,并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采取银行信贷的方式弥补资金缺口,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最后,政府完善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云南居民的住房条件。

  云南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的问题

  缺乏有关政策的支持,银行对保障性住房工作的支持不够积极。云南保障性住房建设在政策支持方面的缺失主要体现在:政府的配套资金来源不足。2014年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建设局下达了新建保障性公租房项目100套的建设目标该项工程总建筑面积为7550平方米,项目估算投资为2800万元。但是州市的配套资金能力有限,使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开展较为缓慢;政府缺乏对金融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激励。由于现阶段的银行信贷比较紧张,银行不愿意将资金借给政府来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政府也没有对银行贷款实行一定的激励机制,使得银行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的积极性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发展。

  租赁住房获取信贷的难度大。租赁住房难以得到银行信贷的支持,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大多数租赁住房的项目用地多为划拨土地,土地使用权仍属政府;第二,租赁住房的收益主要依靠房屋租金和政府财政,其收益水平不高,导致还贷能力不够、还贷周期长的问题,因此导致银行不愿意对其进行信贷投资。

  云南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措施

  政府部门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引导,引入社会融资。政府要制定连续性的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补充的机制。加强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资力度,可以采取直接投资、土地出让补助等方式进行投资,不断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前期工程建设的投入;政府要研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担保政策。比如可以采取政府提供一定资金的方式,从而吸引社会其他力量多建设的参与和投入,依托现有的住房担保体系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进行担保。最后,政府要对融资的主体进行财政贴息的支持,从而降低融资主体的付息压力。

  政府部门创新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模式。加强引导政府在融资平台的参与以及城镇保障性工程建设,充分发挥丽江、普洱等地的优势,引导各地政府加强规范融资平台的建设,从而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有序参与;要积极推广政企共建的发展模式,发挥政府在监督、审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实现企业和政府的优势互补,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创造条件。

  完善公租房的配套政策,加强信贷资金的投入。以财政资金为主导进行保障性住房担保基金的建设,加强完善风险补偿机制的建设,为社会资金的筹集提供保障;政府部门要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和廉价租房的退出机制,并根据机制制定项目回收方案,真正落实资金的来源,为资金的来源减少不稳性、不可控的因素,活跃信贷资金。

  扩展融资渠道,开展债券融资。云南各地方政府的债务发行应该优先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对符合债务发行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平台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等进行发放债券,通过短期融资、中期票据等项目来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实现融资方式的多元化发展,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开展。

  建立激励机制,带动金融机构的投入和参与。可以根据奖励方法的制定来吸引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入,比如对在城镇的保障性房屋建设中支持的银行金融机构进行适当的奖励;将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作为政府盈利性项目考核的标准之一,鼓励政府积极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深化政府、银行和企业三者之间的合作。云南保障性房屋建设中的推进各类棚户区的改造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云南全省要加强政府、企业和银行三者之间的合作和交流,积极发挥和组建银行团体贷款来支持云南保障性住房建设,从而确保各类棚户区改造的工作的进行。

  云南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全面落实可持续发展,同时,也能为推进城镇化建设、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提供支持。因此,云南要实现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指导,并积极利用市场力量,从而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段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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