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季度亏损即将赶超全年 长安责任险苦不堪言

  • 来源:金融理财
  • 关键字:长安责任保险
  • 发布时间:2018-07-03 15:17

  短短四个多月,接连两次被“点名”,长安责任保险今年似乎有点流年不利。2018年一季度偿付能力保险显示,截至3月30日,该公司亏损金额达1.31亿元,同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仅为86%,未达到监管要求。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作为国内唯一一家专业责任险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虽“颇有来头”,却依旧没有避开各种“厄运”。

  继今年1月份收到原保监会开出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后,5月9日,银保监会再次发布了其成立以来的首次问询函,利剑直指长安责任保险股东长安保证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担保”)。问询函显示,长安担保涉嫌在2012年4月长安责任保险的那次增资扩股中,利用非自有资金增资,同时还与长安责任保险的第四大股东泰山金建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金建”)存在关联关系。

  短短四个多月,接连两次被“点名”,长安责任保险今年似乎有点流年不利。而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其2018年一季度偿付能力保险显示,截至3月30日,该公司亏损金额达1.31亿元,同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仅为86%,未达到监管要求。

  股权关系纷繁错乱

  因接到公众反映,5月9日,刚成立没多久的银保监会下发了一则问询函,要求长安责任保险股东长安担保就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是否与长安责任保险股东泰山金建存在关联作出说明,并于5月15日之前书面报送银保监会。

  无独有偶,早在四个月前,也就是1月11日,泰山金建被原保监会要求清退其在长安责任保险2012年4月增资扩股中所认购的1.05亿股股份,原因在于其认购这些股份的资金并非自有资金,同时也是为他人代持。

  《金融理财》记者发现,无论是1月11日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还是5月9日的问询函,均离不开一件事、一个公司——长安责任险2012年的增资扩股一事、泰山金建。

  那么,为何简单的增资扩股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呢?这需要从这件事本身找源头。据相关媒体报道称,当时长安责任保险曾向14家原股东增资,然而,最后却出现了原股东为其他机构增资代持的行为。而关键的问题是,这些行为不仅没有“隐匿”起来,反而逐渐地演化成了委托人与代持人之间的纠纷。之后,随着纠纷的发酵,便在无形之中暴露了此次增资过程中出现的多种违规注资现象。

  在这个过程中,泰山金建可谓是“移花接木”、“神通尽显”。从当时原保监会发布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可见,2012年3月29日,泰山金建与天津中方荣信实业有限公司(2012年4月更现名,以下简称“天津荣信”)签署了《股权收益权转让协议》,约定泰山金建及其指定方认购1.5亿股长安责任保险股份,股价款由天津荣信承担。2012年3月30日,天津荣信向泰山金建指定的北京安华楼综合服务大厦的银行账号汇入1.78亿元,泰山金建也确认收到了该笔款项。

  然而,在此次增资中,泰山金建所认购的股份实际上只有1.05亿股,而不是协议要求的1.5亿股。随后,2012年4月,它又与长安责任保险的另一股东南通化工轻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化工”)签订了《股份代持协议书》,约定泰山金建拟认购长安保险新增5000万股股份,该股份委托南通化工代持。也就是说,由南通化工为其代持了0.5亿股。

  如今,三个月期限已到,但是长安责任保险依旧尚未公开披露泰山金建的股权清退进展。

  事实上,关于长安责任保险的股权问题早就频见报端。据《金融理财》记者了解,2017年10月26日,因查实长安责任保险在股东股权、“三会一层”运作、内部管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问题,原保监会也曾对其公布了监管函。

  单季度亏损接近全年影响尽显

  公开资料显示,长安责任保险由原建设部牵头,于2007年9月开业。2018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长安担保持有2.86亿股,为第一大股东。同时,泰山金建依旧为第四大股东,持有1.56亿股。

  在业绩方面,《金融理财》记者通过查阅其多年来的年报发现,2009年至2013年间,长安责任保险净亏损达4.62亿元,直到2014年才实现小幅盈利,当年净利润为574万元,之后在2015年至2016年均保持了这个势头,分别实现净利润1503万元和830万元。

  然而,到了2017年却再次转盈为亏,其2017年年报显示,2017年长安责任保险净利润为-1.95亿元,同比下跌了24.49%。而更令它糟心的是,2018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截至3月30日,其亏损金额已高达1.31亿元,颇有种赶超2017年全年的势头。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以“责任保险专业性公司”著称,但是从其2017年年报可见,其2017年责任险保费收入仅为596.83万元,在保险业务收入中的占比仅为7%,而商业车险保费收入则达1.67亿元,在保险业务收入中的占比高达73%,和其他综合型保险公司相比,基本无差别。同时,长安责任保险2017年虽然实现营业收入29.59亿元,同比有所上涨,但是其投资收益相较去年却下降了66.84%。年报显示,2017年长安责任保险实现投资收益0.64亿元。

  业绩不佳的同时,偿付能力不足也是长安责任保险较为棘手的难题。2018年一季度偿付能力保险显示,截至3月30日,该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仅为86%,未满足监管要求。

  之所以会有这种结果,与其纷繁错乱、由来已久的股权问题不无关系。作为第一大股东和第四大股东,长安担保与泰山金建“爱恨纠葛”的故事,又岂止上述一桩?2018年5月2日,在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4月18日作出的判决书上,这两个公司赫然在目。

  该判决书显示,2012年3月9日,北京世纪华隆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华隆”)委托北京百合幸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合公司”)与长安担保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内容包括长安担保向百合公司或其指定公司转让长安责任险股份0.6亿股,其中0.3亿股由北京林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氏公司”)持有,0.2亿股由大连运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运达”)持有,剩余0.1亿股由泰山金建持有。

  为什么没有按照协议直接将0.6亿股过户到百合公司名下呢?原因就在于当时长安责任保险正在筹划上文提及的增资扩股。长安担保指定将0.6亿股股份暂放于上述三家公司名下。这也意味着,泰山金建曾接受长安担保的指定为其代持了0.1亿股长安责任险的股份。

  再次回到5月9日的问询函一事,银保监会之所以在问询函中要求长安担保说明与泰山金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就在于之前天津荣信给泰山金建汇入的1.78亿元资金去向不明。虽然,早在泰山金建与天津荣信因代持而产生的纠纷案中,天津荣信便曾在庭审中称,泰山金建在收到1.78亿元后并没有打入长安责任险公司账户进行认购,而是进入长安担保公司账户,用于该公司认购长安责任险股份和支付公司贷款。但是,之后并没有相关回应。

  只见其财,未见用途。不仅吃瓜群众好奇,监管部门也很疑惑。所以,此次在问询函中银保监会要求长安担保说明这1.78亿元是否汇入过其公司账户,其是否使用过该笔资金认购长安责任保险股权。如此一来,这笔资金的去处和用途也将大白于天下。

  文/本刊记者 邵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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