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市场乱象频出 穿透式监管势在必行

  • 来源:金融理财
  • 关键字:资管,金融
  • 发布时间:2018-07-03 16:14

  在分业监管体制下,要从根本上消除监管真空、监管重叠和监管套利,有效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需要正确把握好穿透式监管、机构监管、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之间的关系。

  近年来,随着资产管理业务地快速发展,规模的不断攀升,有数据显示,2012年-2016年,资产管理规模由27万亿元飙升至110万亿元。

  然而,资管业务高速发展的同时,乱象频出,如多层嵌套、杠杆不清、名股实债、监管套利、非法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等,显著加大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尽管各监管部门都出台了本行业资产管理业务规范,但并没有有效地解决这些突出问题。

  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2018年4月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终于出台。

  资金空转

  在实体经济的收益率持续下行的背景下,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纷纷涉足资产管理行业,银行理财、同业存单、委外投资、非标融资、权益融资等金融创新频现。

  借助各类创新工具,银行理财空转、信贷空转、票据空转、同业空转等花样繁出的资金空转大行其道,跨市场、跨行业来回穿梭。

  一种表现方式是,资金(银行理财、同业资金、银行自有资金)借助结构化融资和委外投资的渠道,投资券商资管计划、保险资管计划、基金资管计划等,辗转流入资本市场,而没有投资于实体经济,比如万能险;另外一种是资金从银行转到券商、基金等金融机构后,投资于债券市场,拉长了交易链条,推动了债券市场的虚旺;还有一种是资金通过委外渠道进入券商、基金等资管计划后,再投入到信托计划,最终投向非标融资(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等。

  此外,为应对MPA考核带来的压力,同业存单利率大幅飙升,中小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也成为大型银行的投资标的。同业存单相互扶持,进一步加剧了资金空转,大量资金在金融体系内自我循环、拉长交易链条,抬升资金成本,加大了实体经济融资困难。

  一些资产管理机构通过和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将一个完整的业务流程拆分若干段,从每段看,似乎并无明显违规之处,但从整体业务模式看,实质就是利用这种分段式监管的漏洞突破现有监管要求,达到规避金融监管的目的。

  比如,近期爆发的广东侨兴债券违约事件,就是典型的通过“互联网+私募债(信托、资管产品计划)”的方式,采取拆分的手段,将同一笔融资需求直接拆分成多笔期限和成本相同的债权,再通过互联网平台拆分销售,从而绕开有关私募发行和投资者适当性等监管要求。

  高杠杆与期限错配

  中小银行为迅速做大资产规模,利用发行CD获得负债资金,投资同业理财,加杠杆通过委外对接券商、基金专户、保险等资管计划,委外投资加杠杆投向权益资产、债券资产以及非标资产,然后通过质押回购再投向资管计划,甚至配资加杠杆,再投向权益资产,形成了“同业负债—同业理财—委外投资”的层层嵌套加杠杆的链条,导致金融体系的高杠杆和期限错配。

  以宝能系杠杆收购万科股份为例,其资金来自名义自有资金、保险资金、银行理财资金和券商资金等多种渠道,并使用了多重杠杆。从分行业监管的角度看,其资金运作表面上符合监管规定;但如将实际举牌人、一致行动人、关联方的资金来源穿透来看,其所用资金存在交易结构复杂、杠杆层层叠加且期限错配严重的情况。

  在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中,杠杆资金特别是场外配资直接助推了股市暴涨暴跌。场外配资来源复杂,既来自银证保和信托的结构化产品,也来自P2P等互联网金融渠道,且经过多个通道和多层嵌套,各管一段的监管机构无一能“穿透”场外配资的全过程,无法掌握资金规模、杠杆率等核心监管指标。

  从证券监管角度,只能看到入市资金属于信托账户,无法“穿透”其背后,看到其资金来源和杠杆比例。银行监管部门则只能监测到银行、信托机构的资金情况,却无法监测到资金的最终投向,也不掌握终端配资客户的杠杆比例情况。从微观审慎的角度看,由于有配资客户的自有资金做“安全垫”,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的个体风险并不大,但从整个金融体系看,由于杠杆成倍放大风险,一旦市场整体纠偏,必然发生强制平仓,陷入流动性恐慌。

  层层嵌套导致监管失灵

  分业经营的金融体制下,受金融创新的激励,资管计划由最初的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发展到券商资管计划、保险资管计划、基金专户资管计划等形式种类繁多的资管计划。资金在银行、信托、券商、基金等机构间游走,层层嵌套,规避监管。据统计,当前100多万亿元的资产管理产品中,约一半规模属于层层嵌套。银行理财产品通过委外投资在券商资管计划、保险资管计划、基金资管计划等两个及两个以上资管计划之间层层嵌套,突破了监管部门之间的监管障碍,形成监管盲区,资金来源和最终去向不明、最终投资人无法识别、风险承担和资产收益错配、私募产品公众化等,监管部门无法实施穿透式监管,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监管部门在各自的领域都查不出问题,但风险隐患已逐步积聚,导致监管失灵。

  此外,2008年的4万亿投资及其后如雨后春笋般成立的地方融资平台,催生了影子银行,金融风险聚集。

  据国际评级机构穆迪统计,2016年底,中国影子银行资产规模大约64.5万亿元人民币,其中,银行理财约占影子银行的半壁江山。影子银行长期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其野蛮生长背后的高杠杆、层层嵌套、期限错配、流动性转换等风险隐患已成为金融系统性风险的重要原因。

  由此可见,在分业监管体制下,要从根本上消除监管真空、监管重叠和监管套利,有效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需要正确把握好穿透式监管、机构监管、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之间的关系,资管新规的出现正好解决了这一系列问题。

  文/本刊记者 唐小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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