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为何不能“将错就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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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8-22 09:53
从个人角度看,期待少交税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政府总是把自身利益放在第一位,显然也并非明智之举。
世界经济已经步入了减税时代。金融危机爆发以后,西方发达国家都乐于选择减税作为经济刺激的财政工具,无论是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或是美国,均在2010年前后分别公布了各自减税、税制调整的方案或计划。中国也喊减税,但实际的情形是,近些年国家财政收入一直保持在20%以上的增速。
此次 “47号文件”事件引发出的全民欢呼,并且能够经久不息,在欢呼背后当然不是政府机构文件作假,而是对于减税的由衷期盼。
中国民众的要求真的不高,也就是在国富民穷的时候,希望能有些许的减税举动。有关部门难道真不明白?
假公告真民意
受广大网友欢迎、却被国税总局严正声明系伪造的“公告”,最大的亮点就在于年终奖的计算上。
按照所谓的“47号文”的解释,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然后以其商数及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后,再乘以12个月,即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
与现行的计税方法相比,目前通常的算法是先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乘以适用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即为应纳税额。
两者之间的本质,就在于速算扣除是刨掉一次,还是按一年12个月刨掉12次。显然,如果是前者,只要年终奖在18000元以上(即达到月纳税额1500元需要速算扣除的),个人需要缴纳的所得税,将大为减少。
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个人所得税完成3554.78亿元,同比增长35.4%。税制、税率都没有发生变化,可税收却能增长如此,也难怪“47号文”新的计税办法一经面世,就迅速得到了广泛地拥护。完全可以说,“假公告”里体现出了真民声。
日前有不少舆论呼吁,税务部门应该顺应民意,借势而为。我们认为,税收制度、计税方法理该是严肃的,不能朝令夕改;但税总出台新个税实施细则时,减税的思维不能丢,否则个税调整就失去了它应有的意义。
新个税9月1日马上就要实施,但包括年终奖如何计税在内的诸多细节依然还是一团雾水。希望税总还是能尽快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我们相信,只要税总真正抱有减税的思维,无论出台什么样的实施细则,民众肯定都是欢迎的。
有漏洞就该补
我国现行的有关年终奖征税办法,是国税总局于2005年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按照上述征税办法,却有可能出现年终奖发得越多,反而到手的收入越少的情况。以年终奖6000元为例。按照国税总局的算法,6000元适用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应纳税款300元。但若增加1元到6001元,则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应纳税款575.1元。两者相差可达275.1元。
多发一块钱,却需要多缴个税275元,很显然,现行关于年终奖的缴税办法存在漏洞。
据媒体透露,早在6年前,在国税总局的通知发布不久,北京市就发现了这个问题,并向国税总局进行过请示,只不过国税总局在批复当中仍然坚持了原来的算法。
新个税将在9月1日起正式施行,公众真正关心的是征税办法,但国税总局仅就“47号公告”的真伪做出了表态。国税总局在澄清文件真伪的同时,有必要对现行征税办法做出说明,继续维持的理由是什么,如果修改应该怎么改,这样的工作是否在做,等等。
说实在话,继续维持这个存在漏洞的缴税办法,是没有任何理由的。从技术层面来说,修正这个漏洞不难。新个税实施刚好是个契机,税总更有责任、有义务去补这个漏洞。
减税需要行动
2010年9月,美国总统奥巴马提出为年收入在25万美元以下的美国中产阶级永久性减税计划,以此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刺激经济举措。
金融危机以后,中国已经连续喊了三年的结构性减税,也出台了一些措施。有关部门宣称,2009年因此而让渡给企业、居民的利益约为5000亿元。这样的力度其实很不够。
2009年、2010年以及2011年上半年,GDP增速分别为9.2%、10.3%、9.6%,而我们的财政收入同比增速分别为11.7%、21.3%、31.2%。我们的减税力度如何,是不言而喻的。
减税更需要行动。如果更多的是流于表面,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就是一句空话。在界定新个税缴税办法时,真的期待国家税总能将减税的思维贯彻其中。
“47号文”成为谣言之后,我们担心的是,国税总局在以后制定细则时,或许会刻意不去应验或借助于谣言。果真如此的话,那税总的做法就真是与减税背道而驰了。
《投资者报》评论员 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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