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S时代的创意维权

  • 来源:投资者报
  • 关键字:SNS,创意,维权
  • 发布时间:2011-08-22 12:57
  社交网络时代,谁能成为人气博主,谁就能成为意见领袖,在这方面创意人士也不甘落后。阿特姐姐带来的谜样人气尚未消散,8月6日,方振宁在新浪微博上再爆出设计师朱锷剽窃同行理念,这位“网上居住最久的网虫”细数罗列11项罪状,指其实为“朱锷大盗”,一时间掀起一场方振宁朱锷大战,有网友戏称之为“年度设计界第一大盛事”。

  如果这真的算是“年度设计界第一大盛事”的话,梵志画豹大概可以算作是“年度艺术界第一大盛事”。同样有剽窃嫌疑,同样为业内领军人物,同样引起轩然大波……同样不了了之。连新闻报道模式都遵循了“如有雷同,实属故意”的传统模式,搜索一下关键词,出来90%的题目完全一样,另外10%只是文字稍有不同,而最终诱惑你进去的那个链接题目后面肯定附有“组图”二字。

  至今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人对梵志画豹一事的性质理解怕是仍在云里雾里,此前虽有热心人士对艺术中“挪用”的概念详解一番,又有作者本人出面解释缘由,仍然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可这似乎又非可以明确阐述的硬伤。套用之前媒体对时装设计师郭培的董卿礼服门事件的分析:创意一事本就难以确定侵权与否,涉及到平面图像在内的艺术、设计就更是难上加难。

  在方振宁痛斥朱锷的十一条罪状中,剽窃与不尊重他人版权是最主要的两项内容。不过即使作为一个事不关己的围观群众,所举事例细看之下都不足以令人眼球惊爆,正如另一位艺术界人士在微博中说的那样,这十一条罪状中相当一部分看起来像是在“挖老底,追旧账”。但朱锷显然理亏,所以尽快道歉并拟出数条告知,陈述条理之明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本领实在铁道部发言人之上,唯独遗憾的是,找不到对“北国米”和“三田米”设计高度相似的解释,而这条配有对比图的罪状却是给人剽窃印象最深的一点。据其在微博中说该事将由北川一成本人亲自说明,但至少到笔者落笔时为止,网上依旧找不到北川一成对设计抄袭的说法,从朱锷8月13日最后一条相关微博来看,二人一团和气并无龃龉。另一方面,方振宁微博内容也撤下不少。回想以往多次版权纠纷的情形,此事到此应是告一段落了。若有第三者出来再次解释,内容也可依据以往被抄袭人的发言来推测。

  轰轰烈烈地来,悄无声息地去,似乎是所有版权纠纷乃至丑闻是非的共同路线,而社交网络的介入虽然给发言者带来了更宽广的沟通渠道和数倍于以往的关注,却并没有解决线下存在的尴尬。在创意维权这个浅滩,抄袭同复制、借鉴的界限仍是绞作一团,难以被指、难以指明。对当事人来说,诉诸法律貌似为法制社会中的上上选择,但因为具体立法的缺失、案例匮乏和劳民伤财的后果,实践起来意义不大。通过这起线上大战也可以看出,在维权方面,很多人仍在以传统武侠替天行道式的方式来进行“私了”,若能求得道歉,为自己夺得应有的名誉和权利,便是最圆满结局。如此一来,天下是非似乎少了许多,但抄袭的界限却时至今日还是遥望之物。该道歉的不该道歉的,也都混在同一片口水生成的臭池塘里。

  这次版权之争,无论是朱锷还是方振宁公众形象都有受损,却又均以各自的方式为自己恢复了名誉,资深网虫方振宁的声讨文可谓微博140字发言之范本,而朱锷的答疑方式也足以令新闻发言人、危机公关们自叹不如。更让人感兴趣的是,受害嫌疑人北川桑即使心底真有芥蒂,这次大战也让他得以飘洋过海,从日本众多设计师中脱颖而出,要知道,那个朱锷涉嫌抄袭的设计可是出自他之手啊。

  (作者系财经专家)

  李欣 /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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