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联系人”:无资质作者挂名写报告

  • 来源:投资者报
  • 关键字:分析师,券商,投资
  • 发布时间:2011-10-24 15:52
  “一个分析师能研究透一个行业就不错了。”南京证券研究所副所长周旭对《投资者报》记者说。

  但据《投资者报》对今年初到10月16日上市公司研究报告进行的统计,有8位券商分析师署名的研报横跨10个以上行业,横跨5个以上行业的多达137人,占比13%,共涉及51家券商。

  一个人当真有精力顾及那么多行业?实际上真假难辨。记者发现,他们当中有些并非报告的作者,而是别人挂名的“马甲”。不少报告署名的分析师下面都有个“联系人”,以前联系人只是研究所的行政人员,仅负责联系工作,而今,却成了真实作者的伪装。

  在采访过程中,《投资者报》记者惊讶地发现分析师对此司空见惯、不以为意。他们的理由不外乎是“没有从业资格证书、研究所人手紧张”等原因。

  但这种司空见惯,却掩盖了不少问题。

  一份由首席或者明星分析师署名的报告,却不是他们所作,这是否有误导市场之嫌?一些没有从业资格的人挂名发报告,如何不让投资者对其资历产生怀疑,又如何相信其研究水平?为什么券商不能大大方方地在报告上注明,这并非署名分析师所作,而是含糊其辞、掩饰真相?

  人手紧张新人上阵

  李刚(化名)去年毕业进入一家券商研究所从事行业研究工作。从业经历未满两年的他,还没有获得执业资格。

  按规定,分析师必须通过证券业协会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者会得到协会的审核许可,并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如此方有资格对外撰写证券研究报告。

  但是由于他所在研究所规模比较小,人手紧张,李刚只能独自接手电器行业的研究。李刚说,今年他们券商招聘了很多新人,还有一些有研究经验但没有从业资格的人,都悉数上阵,希望能快速提高研究所的研究能力。

  为了合规,对外报告上都署研究所所长的名字。李刚认为这没有什么不对,就是为了遵守法律,才会采取这种折中的方法。其他一些券商,也会选择行业的负责人,或者知名的分析师。

  “横跨那么多行业,大体上是这个原因。”李刚说。

  为了解决人手紧张的情况,研究所也会让部分券商分析师兼顾几个相近的行业。有些行业是相关联的,可以合并在一起。譬如食品饮料、旅游、餐饮可以放在一起;商业零售、轻工制造也有相关性。

  但他也表示,按照申万24个一级行业、2000多家上市公司来计算,每个行业差不多有100家公司,这意味着如果一个行业由一个分析师来负责的话,他就要跟踪100家公司。那么大的工作量,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大券商甚至会提供一个研究小组来研究。

  署名人把关四大因素

  那些并非本人撰写的报告,真实性谁来负责?

  7月份,银河证券的乌龙研报引起轩然大波。分析师王国平在研报中认为攀钢钢钒最低目标价位应达到188元,随后该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突然涨停,最后被证明是分析师数据计算错误所致。

  之后王国平被冠上“马甲王”的称号,原因是他作为银河证券研究所所长,仅是报告的署名人而非作者。他署名的研报,还覆盖了通信、煤炭、医药、汽车、房地产、化工、食品饮料、钢铁等八大行业。

  面对市场的质疑之声,银河证券仅仅对外发布了一个澄清公告,但让市场不解的是,像这种问题报告,谁来负责?银河证券没有给出答案。

  “一般来说,谁签字谁负责,代签字的一般都是研究所所长,或者行业的负责人。”周旭对记者说。

  他表示,署名的负责人,并不是万能的全才,什么行业都了解,只能在某些因素上把关。第一,事件、消息来源的真实性或合理性,不能道听途说;第二,对公司价值判断的逻辑是否合理;第三,分析报告,有很多的假定条件,譬如盈利预测、费率假设等,这些条件是否科学;第四,估值模型的参数设置是否合理等。

  对于这些因素,一个有资历的分析师还是能看出问题的,如果这些方面出现了错误,引发投诉,签字的领导会负责。

  华创证券的一位分析师告诉记者,虽然他没有署名权,但是写完的报告一般都会经过小组讨论,看是否有不合理的地方。一般的调研报告,上传到公司的审核平台后,还要经过最后的合规把关。

  国泰君安研究所所长姚伟也表示,一份研究报告的初稿,至少需经过四至五道审核程序,才能对外发送,任何一次审核不通过,都需返给作者重新修改,直至合格方可进入下一流程,尽力避免不合格或有瑕疵的报告出现在客户面前。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某些券商尽管在墙上贴了各种审核规定,但最终能严格按照程序走的有几个?每天的报告都浩如烟海,还要和其他券商拼时间,哪有那么多时间走审核流程?”李刚说。

  实际作者需要透明

  既然证监会规定无法僭越,刚从事研究行业的分析师无法署名,那为什么不能在报告中清楚地告知投资者呢?

  记者注意到,有些券商会将分析师的简历附在报告后面,这对于投资者来说,有助于全面认识分析师的资历,对其合理参考分析师的观点起到重要的作用。

  而现在研究报告的处理方式,通常是在具有执业资格证书分析师的下面,写着联系人的名字和联系方式,故意模糊报告的实际作者。

  在证监会加强分析师队伍监管前,券商报告中的联系人多是研究所的行政人员,不从事研究,因此这种署名方式,容易混淆投资者的认知。

  有市场人士反问:“不能署名的分析师,为什么不能在报告中注明因何种原因未获执业资格。”

  这不仅是对投资者知情权的负责,也是对券商报告客观性和准确性负责。

  《投资者报》记者 薛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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