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一科技:“寄生”江苏电力 公积金数据“打架”

  • 来源:投资者报
  • 关键字:光一科技,江苏电力,公积金
  • 发布时间:2012-07-23 11:29

  7月16日,创业板高成长泡沫破灭的预期令该板块指数大跌近5%。和一些“见光死”的创业板公司类似,今年5月过会的创业板企业光一科技在股权和经营等层面存在诸多问题。该公司主营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软、硬件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产品主要面向国内电力系统。

  招股书显示,2011年公司逾六成的营收来自于江苏电力公司,前五大客户贡献的营收占其营收的99.14%。这为公司未来经营埋下隐患。这种隐患在2011年已经凸显,由于大客户的赊销,公司2011年应收账款骤增,导致现金流同比大幅下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和经营效益。

  此外,在为员工缴存的“五险一金”上,光一科技也存在严重问题,其招股书提供的两组数据互相“打架”。

  除上述问题外,公司还存在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导致利润减少、行业竞争激烈导致募投项目产能难消化等诸多问题。

  夫妻控股逾六成“一股独大”

  光一科技实际控制人为其董事长龙昌明。此次发行前,龙昌明持有光一投资61.5%的股份,并通过光一投资控制光一科技43.69%的股份,此外,他还直接持有光一科技15.34%的股份,因此龙昌明直接和间接地控制了光一科技59.03%的股份。

  与此同时,龙昌明的妻子熊珂持有光一投资16.5%的股权,同时还直接持有光一科技1.73%的股权。

  这对夫妻直接和间接控制了光一科技60.76%的股权,即使在发行后,仍控股45.57%,导致光一科技成为典型的家族控股企业。

  家族类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风险一直被业界关注。由于家族绝对控股,股东之间失去了相互制衡的作用,实际控制人很可能会在生产经营、人员任用、投资决策等方面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从而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招股书中也明示了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经营依赖大客户埋隐患

  除了在股权上存在实际控制人“一股独大”的风险外,公司在经营上还存在严重依赖单一大客户的问题。

  招股书显示,2009年~2011年,光一科技前五大客户向其贡献了94.61%、97.17%和99.14%的营收,客户较为集中。

  上述三年间,光一科技第一大客户一直是江苏省电力公司。2009年~2011年,后者为光一科技分别贡献了84.85%、85.78%和67.81%的营收。虽然2011年江苏省电力公司的营收占比有所下降,但是近年来光一科技对这一公司的依赖却不容忽视。从上述数据来看,光一科技和江苏省电力公司之间存在“寄生”关系。

  在A股市场上存在一家典型的“寄生”公司,即神州泰岳。该公司依靠从中国移动获得的大额订单维持生计,上市后净利润增长率已大幅下滑。

  对于类似的“寄生”公司而言,将公司营业收入交付给“宿主”公司,如果“宿主”公司的经营业绩发生变化,或者转移订单对象,则会令“寄生”公司陷入窘境。

  经营上依赖单一客户所带来的问题已经在2011年有所显现。2011年光一科技的应收账款激增。招股书显示,2009年~2011年,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3814.07万元、4750.74万元和10820.6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5.34%、25.44%和41.79%,特别是2011年,公司应收账款同比大幅增长了127.77%,增幅相当惊人。

  对于应收账款激增,光一科技解释称,“公司大客户由于自身经营不善或财务支付困难而存在个别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可见,大客户的“赊销”是应收账款激增的重要原因。

  此外,2011年,公司存货达到3570.12万元,同比骤增177.47%。

  应收账款和存货的增加,令公司现金流骤降。201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63.83万元,同比下降逾三成。应收账款激增和现金流下降将影响公司资金周转和财务安全。

  月缴公积金仅85元涉嫌违规

  此外,公司实发工资计算所得的公积金和实际缴纳金额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招股书显示,公司最近3年的工资水平一直较高。2009年~2011年,光一科技员工平均工资分别为5.12万元、5.89万元和6.52万元,其月均工资为4267元、4908元和5433元。2011年公司为职工支付的“五险一金”为实发工资的42%,其中,住房公积金占比10%,因此,2011年公司员工每月实发工资3836.29元,每月应为员工支付公积金383.6元。

  但招股书另一处数据显示,公司2011年支付的住房公积金仅有21.36万元,缴存公积金的员工为210人。换算可知,2011年光一科技每月为每名员工支付的住房公积金仅有85元。

  招股书还补充说明称,上述住房公积金不存在严重滞缴的情形。

  可见,公司招股书中的两组数据得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数存在3.5倍的差距。这表明这两组数据中至少有一组存在纰漏。如果公司缴存公积金总额21.36万元存在纰漏,就意味着公司未按要求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涉嫌违规;如果公司缴存公积金总额不存在纰漏,则其为职工支付的工资总额就存在问题。

  《投资者报》分析员 杨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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