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的思考_P2P_互联网金融

  • 来源:时代金融
  • 关键字:P2P,网络借贷,风险,借贷平台
  • 发布时间:2014-03-25 10:18

  【摘要】P2P网络借贷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部分,近几年在我国取得了很快的发展。本文介绍了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现状,并分别从投资者、借款者和整个金融市场三个角度认识到平台发展的巨大优势,随后分析了我国P2P网贷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最后,分别站在投资者、借款者、平台经营者、P2P行业和政府五个角度针对存在的问题给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P2P 网络借贷 风险

  一、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现状

  P2P网贷就是个人在网络平台上相互借贷,借款人在网站上发布借款需求,投资者则通过网站将资金借给借款人。即由网贷平台作为中介,借款人在平台发放借款标,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人进行放贷,在这个过程中平台只发挥撮合作用,收取一定的中介费和服务费,平台本身并不参与双方交易。

  2007年8月,我国最早的P2P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正式成立运营,在其后的两三年间,我国的P2P网贷平台只有寥寥几家,鲜为人知。直到2010年有平台对投资者承诺本金保障,解决了投资人的后顾之忧,于是大量资金开始涌入,行业进入爆发期,网贷平台开始在全国高速发展,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2012年底,P2P网络借贷平台超过200家,其中有16家全年成交量过亿,排名第一的温州贷更是高达20亿元。进入2013年,网贷平台更是高速增长,目前活跃平台在五百家左右,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今年11月份行业内前三十家平台的总成交量已超50亿元。

  行业的异常火暴吸引大量浮躁资金进入,更有不法分子趁机浑水摸鱼,在缺乏监管和标准的环境下,各种问题开始浮现。逾期提现平台与日俱增,仅今年10月和11月就先后有48家平台出现提现危机,整个行业亟须加强监管和治理。

  二、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优势

  (一)从投资者角度来看,网贷平台具有以下优势

  1.投资门槛低。目前除了陆金所的最低投资金额为10000元外,其他大部分网贷平台多为100元,最低50元,适合各个收入阶层的投资者。而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的投资门槛最低5万元,甚至更高。一些短期高收益产品的“入门券”更是高达数十万元、上百万元,令普通投资者可望而不可即。

  2.投资收益稳定。在网贷平台上,借入借出双方事先约定好利率,所以投资的收益相对来说是稳定的,各平台的平均投资收益率在20%左右,并且随着当前网络借贷平台的火暴,各平台之间互相竞争,收益率有上升的趋势。

  3.投资期限可自由规划。在网贷平台上,借入借出双方可以就投资期限进行协商,如果借出者担心资金长期借出不安全,可以要求短期投资,在收回资金后再决定是否进一步投资。相比那些银行的短则数月长则几年的理财产品,在网贷平台上投资期限可以是一个月,或者更短。

  4.减少系统风险。投资者可以把一笔资金分散借给很多不同的借款人,这样可以减少系统风险,在个别借款人因故无法还款的话,不致造成很大的损失,只要坏账率控制在一定水平下,还是可以盈利的。假设一个投资者把1万元以每人100元的形式分散贷给100个人,年利率为20%,那么在年末只要少于17人违约,即坏账率控制在17%以下,投资者都是可以盈利的。

  (二)从借款者角度来看,网贷平台具有以下优势

  1.手续方便、流程简单。在P2P网络借贷平台上,只要借贷双方达成协议,资金即可从投资者账户转移给借款者,这给紧急需要资金周转的客户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性。就一般微金融来讲,P2P网贷省去了繁琐的材料准备阶段和无需苛刻的贷款申请,交易快捷便利,大大提高了借贷款的效率。

  2.借贷门槛低。在多数情况下,资质更好的大型借款标的更容易受到传统银行的青睐,而对小微企业融资设置很高的门槛。而网贷平台对普通借款者的限制较低,任何小微企业甚至个人都很容易达到平台要求,借款额度也是少则几百元多则上百万元。

  3.借贷成本相对更低。大部分的小贷公司仍在承受比较高的融资成本,所以其贷款利率相对很高。而网贷资金来自全国各地,资金供给茂盛,并且网络借贷没有时空的限制,借款者可以随时随地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从而达成借贷意愿,现对于普通小贷公司,这都降低了借款者的资金成本。

  (三)从整个金融市场来看,网贷平台具有以下优势

  1.不容易导致密集坏账。在过去小额贷款的发展中,虽然各种小额贷款、担保公司等业态也发展迅速,但其资金来源和资金投入都集中在一个区域,当地区经济发生波动时,会导致密集坏账,将直接给他们的业务以灭顶之灾。而P2P这种模式有效地避免了上述缺陷,由于互联网具有跨地域性,借款者和贷款者分布在不同的地方,而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此伏彼起,不太容易引发密集坏账。

  2.弥补了正规金融机构的空白。P2P网贷平台的出现弥补了正规金融机构无法有效满足众多中小企业的空白,它可以满足信贷市场上不同层次的顾客群和其所要求的不同性质的信贷服务,使参与主体的范围更为广泛,普通民众更容易分享到P2P网贷平台市场所产生出的巨大收益。

  3.增加了市场资金流动性。我国的流动性过剩问题长期以来都备受关注,而流动性过剩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金融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储蓄却没有转化为相应的投资。而随着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出现可以缓解这一难题。首先,它的在线公开透明模式减少了许多投资者的风险预期,使越来越多的投资人和投资资金愿意参与进来。另外,它让小额资金自由选择各自的投资出路,不再仅仅局限于银行储蓄,这无疑提高了货币市场的内在活力和流动性。

  三、P2P网络借贷平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身份模糊,监管缺位

  从监管主体来看,在我国,由于P2P网络借贷平台不属于金融机构,并没有被“一行三会”纳入监管范围,网贷公司在工商局也仅仅作为电子商务公司进行登记。而网贷平台在运用互联网技术开展业务时,又主要面向金融领域,因此工信部也忽视了对其的监管。从法律角度来看,目前对于这种新兴的民间借贷形式,我国还没有出台明确的法律条款加以保护和规范。

  (二)缺乏相应信用评级标准

  英、美两国P2P在线借贷平台之所以能够迅速崛起,其基础就在于其成熟、规范的个人信用体系。而我国的信用评价体系尚未建立,网络借贷平台的信用数据库也未与银行连通,央行的征信报告则不对中介平台开放。

  目前大多数P2P平台主要依靠借款人自己提供的收入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判断其是否具有还款能力。一方面,由于没有征信系统的约束,再加上网络的虚拟性,往往不能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另一方面,即便证明材料完全真实,但也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无法真实评价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三)资金来源难以审查,可能出现洗钱风险

  P2P网络借贷平台往往忽视对资金来源的审查,也缺乏相应的手段。一般情况下,P2P网络借贷的资金都是从正当渠道而来的,却也不能排除个别资金的非法性,不法分子利用平台的分散性,可以将赃款逐批次的贷给不同的借款者,这样原来的一笔大额赃款就被转换为若干小额资金,资金收回时就变成了合法财产;或是不法分子可以直接以借款者和贷款者的双重身份在平台上出现,通过自己贷给自己迅速合法化财产。

  (四)平台面临较大的道德风险和经营风险

  整个11月,先后有宝都财富、江城贷、诚宜创投、沪发贷等29家平台出现提现危机,较10月份的19家增加了10家。截止到11月底,今年出现问题的平台总数已经增加至64家,较2012年全年的4家增长了15倍之多。其中今年10月15日刚上线的名为“福翔创投”的网贷平台更是创造了开业不到3天即“跑路”的最短“跑路史”。这些倒闭的平台背后反映了一系列的道德风险和经营风险。

  (五)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由于P2P贷款大多只是信用贷款,不做任何担保和抵押,考虑到借贷资金的安全,网贷平台会要求借款者必须填写详细和真实的身份信息,在当今信息即财富的时代,如此大量且详细的个人私密信息具有相当高的价值,而一旦平台企业管理上出现某类纰漏或者遭遇黑客攻击,很可能出现个人信息大面积泄露。

  (六)利率远远超过法律允许范围

  很多平台的收益率水平已经远超国家规定的基准利率的四倍,网贷之家月报显示人众金融、阿拉贷、中联乐银、联投网、华夏商贷、快速贷、盛世创投、呱呱贷、三信贷、好想贷、山水聚宝纯收益率都在30%以上。而中融资本、中汇在线、一城贷、皖都金融纯收益率更是高达40%以上。很多投资人缺乏判断能力,一味的追求高利率从而跳入诈骗陷阱。

  四、解决我国网贷问题的一些建议

  (一)投资者网贷投资需谨慎

  作为投资人,在进行网贷投资时,不能仅仅被高回报率和那些保本承诺所迷惑。

  首先,分辨平台的性质。当今网贷市场,鱼龙混杂,很多都是打着网贷平台的旗号,暗地里为自己融资,这类平台风险极高,投资者一定分辨清楚。

  其次,仔细审核借款者条件。任何投资都有风险,高利率背后一定是高风险。对于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和信用等级应周全考虑,审核机制要严格,把好风险关。

  最后,学会分散投资。投资者可以将资金分散贷给不同的借款人,在发生个别借款不还的情况下不至于给投资者带来太大的损失。

  (二)借款者要重视自己的信用状况

  随着我国个人征信系统的逐步完善,有“第二张身份证”之称的个人信用记录的影响已逐步渗透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在个人的经济生活中信用记录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P2p网贷的发展更是以信用为基础,平台和投资者对贷款人的资质审核越来越严格,个人信用不佳的话,很可能贷款额度被降低,甚至贷不到钱。因此,个人在日常生活中要积极维护自己的信用状况。

  (三)平台经营者要重视风险控制

  对平台经营者而言,要把风险控制放在第一位,一旦风险控制不力,出现大量坏账,会引起投资人的恐慌,投资人纷纷取现,出现挤兑现象,那么平台倒闭就为期不远了。所以平台自身一定要控制好风险。

  一方面,保护借贷资金安全。资金安全是最核心的,首先,平台可引入独立的第三方担保机构,为每笔借款做全额担保,利用风险共担转移经营风险。其次,P2P网贷平台应该采取资金第三方托管的形式,资金由第三方账户直接结转,真正实现平台的结算与清算分离。最后,核实资金的使用情况表,对于提交虚假信息或者违约的客户,及时终止合同,在网站黑名单中公布,并催收贷款。

  另一方面,保护借贷双方信息安全。首先,平台对客户提交的信息要认真审定,避免出现虚假信息。其次,加强公司内部治理,防止出现泄露客户信息的事件。再者,提高平台网络技术人员的技术能力,避免网站遭遇黑客攻击。最后,采取保密措施,在网站上只公布必要的信用级别和个人基本信息,而客户相对比较隐私的信息要适当进行保密。

  (四)网贷市场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1.建立行业协会,提高行业自律。当前的p2p网贷行业,各个公司在经营模式上差别很大,连经营采用的标准及数据指标也各不相同,整个行业杂乱无章,亟须规范行业标准。可以由实力较大的同行业公司牵头或政府引导,组织成立p2p网贷行业协会。在经营方式、经营范围、进入门槛等诸多方面明确行业准则,制定行业内的审核标准。

  2.统一信用评级标准。目前,我国许多平台公司对客户制订了各自的评级标准。虽然使用的信用评级指标大同小异,但其对信用水平的标准规定及侧重点不尽相同,这种分散的评级标准,不利于网络借贷风险的监管,也不利于市场间的信息共享。因此,行业内应当建立统一的信用评级标准,防止同一借款人利用不同平台的评级不同进行投机活动。

  3.行业内可在一定程度上达成信息共享。目前我国各家平台对收益率的管制标准不同,这很可能引发投机者利用平台间利率的不同进行投机套利活动,这无形中增加了整个行业的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将导致整个行业出现危机。而共享的数据库系统可以有效防止这种套利行为,此外,各个平台之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进行合作和交流,共享黑名单,防止不良信用的借款人在其他平台再次借款。

  4.探索建立网络借贷保险制度。可以参照银行间的存款保险制度,探索建立p2p行业网络借贷保险制度,这样既有利于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又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五)监管部门应尽早引导网贷市场发展

  1.明确网贷平台的法律地位。P2P网络信贷作为金融创新的一种形式,能够更好地合理地利用资源,因此应当给予鼓励,建议有关部门以法律形式规定P2P网络借贷是民间借贷的网络化形式,是金融体系的有效补充,将其与非法集资行为进行明确区分。并对网贷平台的经营模式、经营性质、经营范围、组织形式、准入门槛等予以明确规定。

  2.明确行业的监管部门。对于P2P网贷这个分属监管“擦边”的领域,监管部门应尽快将其纳入监管,避免监管缺失和重复监管现象,将其作为金融中介机构,政府和央行应当指定相应的监管机构,并明确监管部门、网络借贷平台、投资者和借款者各自的义务,指引其走上合理合法之路。

  3.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网络借贷作为民间借贷的一种创新,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明确的法律条款,其仍然运行在法律边缘。我国法律部门应当尽快出台相应法律,明确行业的运行标准,防止非法集资、自融等现象的发生。

  4.适当放开央行的征信系统。对于有条件的平台可以允许使用央行的征信系统,这样可以有效地降低平台的风险和提高服务效率。央行可以建立资格评级机制,分层次允许准入,并对平台使用情况严格监管,一旦发生客户信用信息非法泄露事件,要给予严格查处,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王小丽.丁博.P2P网络借贷的分析及其策略建议[J].国际金融,2013(3):30-35.

  [2]钱金叶.杨飞.中国P2P网络借贷的发展现状及前景[J].金融论坛.2012(1):46-51.

  [3]高炎彬.马孟军.P2P网络借贷考量——优势、劣势、与前景[J].征信,2013(9):81-84.

  作者 葛庆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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