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影子银行的产生原因、风险及监管对策

  • 来源:时代金融
  • 关键字:影子银行,金融风险,法律,监管
  • 发布时间:2014-03-25 12:28

  【摘要】随着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的爆发,影子银行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近年来,随着金融业的发展,我国影子银行问题也同样不容小觑。由于其具有高杠杆率、高期限错配和不透明等特征,它对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因此,弄清影子银行在我国的产生原因、表现形式及潜在风险从而寻求有效的监管对策不仅是我国金融创新的必然要求,也将为我国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影子银行 金融风险 法律监管

  伴随着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影子银行这一新词也逐渐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如今已成为金融领域的热词之一。其被认为是传统银行体系外的信用中介体系,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随着全球金融安全问题的日益突出,影子银行问题也愈发受到各国的重视。在我国,影子银行的产生有自己特殊的原因,并具有典型的“双刃剑”特性,一方面,可以及时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也极有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使实体经济受挫。在这样的背景下,弄清什么是影子银行是解决问题的前提条件。

  一、影子银行的内涵及产生原因

  (一)影子银行的概念和特征

  “影子银行”(shadow banking system)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的执行董事保罗·麦考利(Paul McCauley)提出。在2007年的美联储年度会议上,麦考利用影子银行体系概括那些有银行之实却无银行之名的种类繁杂的各类银行以外的机构。[1]辛乔利在《影子银行》一书中认为影子银行是指那些行使着银行功能却不受监管或少受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其工具和产品。[2]2011年金融稳定理事会发布最新研究报告,将影子银行概念界定为:在传统银行体系外的信用中介体系,包括组织实体和业务活动,其具有的期限转化功能、杠杆率和不恰当的信用风险转换特征易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3]更有学者把影子银行等同于现代的金融体系,认为它囊括了二战后商业银行以外的几乎所有的金融创新。

  影子银行与资产证券化密切相关,而我国由于金融创新程度较低,资产证券化发展并不成熟,因此,我国的影子银行还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所以,国内学者对中国影子银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有学者认为影子银行是指那些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行使部分传统银行功能,但运作模式、交易方式、监管制度等都与传统银行完全不同的金融机构、金融工具和金融运作机制的总和。它的本质内涵不仅仅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还涵盖各种类似或替代传统银行业务的业务部门和金融工具。[4]笔者比较赞同这一说法,因为此概念较为全面的涵盖了影子银行的基本要素。笔者认为,虽然影子银行与传统银行的运作机制、交易方式、监管制度完全不同,但不能割裂影子银行与传统银行的关系。影子银行就似传统银行的“影子”,它脱胎于传统商业银行,行使着传统银行的某些功能,可谓与传统商业银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虽然什么是影子银行意见并未统一,但关于其特征的描述却逐渐趋于一致。一般认为,影子银行具有如下特征:一是不受现行制度监管或现行制度对其监管较低。传统商业银行不仅受到存款准备金和资本充足率的限制,而且其经营范围也有严格规定;而影子银行既不受准备金制度的限制,又难以明确业务范围,并且缺乏稳健的指标约束和登记注册的有效监管。可以说,影子银行长期游离于监管体系外,容易产生监管套利。二是不透明性。影子银行通过发行各种复杂的金融产品如“风险转移的神话CDS”、“让投资者上瘾的CD0”、“提供充足‘血源’的ABCP”、“短期资金批发市场Rep0”等[5]进行交易,这些金融产品过于专业和晦涩,加之信息披露不充分,投资者很难了解基础资产信息。三是高杠杆和高期限错配。影子银行几乎全部采用杠杆操作的方式,以少量资本撬动大额资金,一旦出问题,风险就会被成百上千倍的放大。另外,其通过资本市场短期融资获取资金,投资于证券化的、期限较长的资产,从而获得利差,这样极易出现流动性困难的问题。

  (二)影子银行在我国兴起的原因

  经测算,我国影子银行规模约为26.6万亿元,占名义GDP的56%左右,占银行信用的41%左右。[6]即使采用最窄口径,2012年底,中国影子银行体系也达到14.6万亿元(基于官方数据)或20.5万亿元(基于市场数据)。[7]由此可见,数量上已占“半壁江山”的影子银行其影响力不容小觑。而影子银行在我国金融市场上的异军突起具有以下原因:

  一方面,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难是催生影子银行的现实原因。不久前的温州“钱荒”折射出我国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窘境。随着科技的进步,企业竞争加剧,廉价劳动力不再是取胜的法宝,海外出口订单锐减,日益上涨的原材料价格让中小企业窘迫的生存环境雪上加霜。与此同时,受制于存贷利益和风险管控的传统商业银行不愿贷款给这些企业,这使得中小微型企业面临资金短缺与融资难的双重困境。于是,处于两难境地的中小微型企业不得不求助于民间借贷、私募基金等影子银行体系,影子银行也由此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不断发展壮大。

  另一方面,金融创新是催生影子银行的主要原因。影子银行崛起的主要动力来自监管套利,其本质上是一种金融创新,在满足人们的投融资需求方面发挥了传统商业银行无法替代的积极作用。可以说,中国的影子银行就似金融市场上的一条“鲶鱼”,不断上演“鲶鱼效应”,让原本较为平静的银行业“沸腾”起来,让传统银行感受到危机和挑战,推动其自发性地转型升级,从而提高整个行业的活力与改革创新动力。以互联网金融为例,目前其发展已经从原先在电子支付领域的“小打小闹”到现在剑指传统商业银行业务的固有领地,从电子支付到小额贷款、从基金销售到电子钱包,对传统商业银行形成多重挑战。民间资本也正在进行阳光化改革,其更强的逐利性和更灵活的经营方式将对传统商业银行构成一定威胁。同时,由于受到监管约束少,影子银行的发展环境较为自由,对风险的顾虑也较小,对于新技术、新理念更为敏感,代表着未来金融创新的重要方向。

  二、影子银行的表现形式及潜在风险

  (一)影子银行的主要表现形式

  在发达国家如美国,影子银行主要由投资银行、证券经纪及交易公司、市场性金融公司(如对冲基金、私募基金)、结构化投资实体(如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房地产投资信托)等组成,其主体较多,结构复杂。[8]与之相比,我国的影子银行由于起步晚、发展较为缓慢,产品也较为简单。概括来看,笔者认为,目前我国影子银行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是银信理财合作。银信理财合作,是将商业银行的产品销售渠道与信托公司的投资渠道结合起来,以满足普通金融消费者的投资需求并应对宏观经济波动的理财产品。合作方式是由商业银行委托信托公司设立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由银行作为委托人,信托公司为受托人,将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投资于指定的用途。[9]银信理财合作是传统商业银行典型的表外业务,通过资产打包进行风险转移,是我国最常见的影子银行形式。

  二是民间借贷。近年来,民间借贷规模越来越大,截至2013年6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086家。而2011年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数量为8402家、非融资性担保公司高达1.36万家,到了2012年底,这个数据分别为8590家和1.6万家左右。[10]民间借贷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企业或个人等。其存在和发展有一定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同时其与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不法活动界限模糊,民间借贷是影子银行家族中颇受瞩目的一员。

  三是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等新金融业态,主要涵盖了第三方支付公司、P2P、传统金融机构的网络平台等。以P2P网络信贷为例,有统计显示,该平台贷款年均增长率高达300%,截至2012年末,其线上融资余额已将近100亿元。[11]2013年相继推出的“余额宝”和“百发理财计划”更是极大的激起了网民的投资热情。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兴起,是影子银行体系中新兴的一员。它一方面是金融创新的助推剂,另一方面因缺乏监管经验和法律,也成了影子银行风险泛滥的重灾区。

  四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主要是指那些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少数特定对象募集资金而形成的集合性投资理财产品,它们往往存在一定的杠杆性。[12]私募基金对资金的吸纳与投资,与传统商业银行的吸储放贷极其类似,但其运作模式、产品和监管机制都与传统商业银行不同,应属于影子银行的范围。

  (二)影子银行的潜在风险分析

  银监会高层在2011年年底会议上将影子银行与平台贷款风险、房地产信贷风险列为2012年中国银行业面临的三大风险。[13]由此可见,影子银行的风险已亟待防范,总体来说,我国影子银行的风险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对实体经济和传统商业银行造成巨大冲击。目前欧美发达国家四大储蓄货币占到全球的国内生产总值60%以上,占金融资产量(没有考虑金融衍生产品)的75%,货币供应量每年的增长为10%~15%。我国2009年和2010年更是达到了29%和18%,但全球实体经济增长量只有2%~3%,这表明虚拟经济规模早已凌驾于实体经济之上。[14]虚拟经济比例过大会冲击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从而使实体经济空心化。另外,远远高于商业银行的存款利息使影子银行能短期内迅速筹集到资金,资本的逐利性使其能更好的聚集社会闲散资金。于是,民间借贷的兴盛将会逐渐加大商业银行吸收存款的难度,影子银行的异军突起让传统商业银行的生存状况堪忧。

  第二,影子银行体系冲击了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影子银行具有较高的杠杆率,且多是在短期资本市场融资,然后投资于长期资产,存在难以克服的期限错配痼疾。影子银行业务超越了传统银行体系的业务界限,打通了风险交叉传染的通道,使影子银行的风险具有高传染性。[15]比如在体系内部传染或者通过各类金融衍生品在影子银行和传统商业银行之间传染等。另外,影子银行体系一般是把资金集聚,形成一个“资金池”,如果资金链运行顺畅,当然一切安然无恙,一旦其中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整个资金链条就会受到影响。并且影子银行通过其复杂的结构化产品设计使产业链条加长,表面是分散了风险,实际上则是掩盖了整体风险,这无疑是在刀尖上跳舞。

  三、我国影子银行监管现状及完善建议

  (一)我国影子银行监管现状

  概括说来,我国金融业监管模式使实行“一行三会”分业监管,即由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分业进行监督管理。分业监管虽然利于明晰权责但也难以把握全局易产生监管真空。具体而言,我国对影子银行的监管现状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监管对象和范围不清。目前不仅学术界对什么是影子银行没有达成共识,就连监管部门恐怕也并未弄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2月底下发了《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107号文),这一规定出台前颇受瞩目,但结果却雷声大雨点小,不仅在影子银行的定义上草率的采取了国际上的通说,而且具体到分类上,三分法本身是否有交叉尚且不论,仅其措辞就模糊笼统,更别谈给出具体的监管措施了。如此监管对象和范围不清不得不让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前提提出质疑。

  第二,缺乏系统性的影子银行监管法律体系。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是金融监管当局进行监督与管理的基本依据。目前,中国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初步建立,相继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法律体系还在进一步的完善过程中。但是,具体到影子银行的监管上可以说是法律缺失。比如影子银行范围多大,表现形式是什么,如何进行信息披露、是否应对金融机构进行信用评级、该不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影子银行的投资者是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金融消费者等,这些问题都亟待一部系统的法律回答。

  第三,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协调性差。“一行三会”分业监管,各司其职,对于行业内风险可以有效防范,但面对风险跨机构、跨市场、跨行业的影子银行则显得束手无策。虽然金融联席会议不时进行监管协调,但分工明确也意味着互相推诿,没有强制性的约束,监管机构常常会无视监管的交叉地带,产生监管真空,从而致使难以整体把握影子银行的规模和系统性风险,更不能及时有效的对风险进行监控,进而导致监管措施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二)完善我国影子银行监管的对策

  结合我国在监管方面的不足并借鉴国外监管影子银行的先进做法和影子银行自身发展规律,笔者认为应从如下几方面完善我国对影子银行的监管:

  第一,建立全覆盖影子银行的法律体系。我国既没有影子银行明确的概念范围也没有专门规范它的法律,并且作为新生事物,其金融衍生品融合更多的高科技因素,现有法律也与其监管要求脱节,作为金融领域异军突起的高风险分子,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全覆盖影子银行的法律体系。我们可以仿效美国,不仅要单独对其进行立法,明确影子银行的概念、范围、金融工具、表现形式、风险等级、信息披露及监管机构等,而且要健全配套措施立法,诸如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和存款保险制度等。同时,可以考虑赋予民间借贷公司以及网络金融公司一定的权利,让这些有影子银行之实却无影子银行之名的机构,真正的“名副其实”。

  第二,加强“一行三会”的协作,尝试混业监管模式。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银行、保险、证券机构业务彼此融合,行业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应对传统的分业监管加以调整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目前既定的单一监管前提下,融入功能监管要素,在一定程度上按业务性质来确定监管边界,尽快完善功能监管的相关制度,加强一行三会相互协作。[16]并适时适度的进行混业监管的尝试,力争建立无死角的监管环境,这样既能全面监管影子银行风险又能推动我国金融业的改革。

  第三,设计影子银行的信息披露机制。阳光普照的地方不能保证就没有欺骗的存在,然而,缺少透明度的角落一定有见不得人的勾当。正如美国一句谚语所说:“What you see is what you get;what you don’t see gets you.”[17]信息不对称、不透明是导致风险增加的主要原因,因此,提高透明度,设计信息披露机制将成为未来对影子银行系统监管的重点。可以考虑以简单易懂的方式对影子银行推出的各种产品进行介绍,并披露金融衍生品可能产生的风险,然后根据投资者的选择定期进行信息披露。

  第四,渐进式推进利率市场化。影子银行的出现根源于资本的逐利性,而我国严格的利率管制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应使银行逐步脱离利差的保护,进入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竞争环境。[19]民间借贷和网络金融之所以滋生与我国长期以来利率双轨制有关,严格的利率管制使得存款负利率,民众为逐利不惜冒险。此时,不仅需要完善多元的投资渠道,更重要的是要加快利率市场化步伐,逐步放开银行信贷管制和存款利率上限,让资金价格“随行就市”,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我国影子银行风险存在的基础,防止监管套利。

  四、结语

  金融是全球经济稳健发展的重要核心,在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的背景下,维护金融安全应当是各国金融市场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乎全球金融安全的影子银行被媒体形象的称为“做好事的坏小孩”,而面对调皮捣蛋的小孩,我们应正确引导和约束,而不能简单消灭更不能谈“影”色变。因此,如何让影子银行走出“阴影”,在阳光下发展应是我国金融业的一项艰巨任务。为了更好地发挥影子银行体系的经济功能,抑制其潜在的金融脆弱性,让“坏小孩”既发挥创造性,又不搞破坏,必须弄清其风险根源并构建科学合理有效的监管制度。

  参考文献

  [1]李杨.影子银行体系发展及金融创新[A].王建.中国金融困境与突破——25位著名经济学家对当前金融形势的思考[C].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2.144.

  [2][5][17]辛乔利.影子银行——揭秘一个鲜为人知的金融黑洞[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6.216.

  [3]马莉.论我国影子银行体系的产生、影响及监管[J].晋中学院学报,2013,01:48-52.

  [4]李蔚,苏振天.我国影子银行体系及其监管研究[J].学术界,2012,04:59-65.

  [6]王传言.揭开影子银行神秘面纱[EB/OL].http://finance.people.com.cn/bank/n/2013/1126/c202331-23654460.html,2013-11-26.

  [7]叶雷.影子银行,下一个搅局者?[EB/OL].http://finance.people.com.cn/bank/n/2013/1126/c202331-23655023.html,2013-11-26.

  [8]谷秀军.影子银行的表现形式与监管[J].中国金融,2013,08:64-65.

  [9]崔佳.浅析我国银信理财合作发展新思路[J].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01:43-44.

  [10][11]影子银行的异军突起及风险监管[EB/OL].http://www.changjiangtimes.com/2013/11/463113.html,2013-11-24.

  [12]私募基金风险频发,亟待对影子银行监管[EB/OL].http://fund.eastmoney.com/news/1623,20121205262137521.html,2012-12-05.

  [13][14]何文彬.我国影子银行体系的风险解析和金融监管困境[J].现代管理科学,2012,11:68-70.

  [15]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与成都分行调查统计处联合课题组.影子银行体系的内涵及外延[J].金融发展评论,2012,08:61-76.

  [16]李东卫.关于影子银行系统监管的几点思考[J].金融会计,2011,04:65-70.

  [17]刘东庆.我国影子银行系统风险的全面监管探析[J].南方金融,2012,04:38-39.

  作者 张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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