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不是纠正商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的首要手段

  • 来源:时代金融
  • 关键字:处罚,商业银行,违规行为,员工
  • 发布时间:2014-03-25 12:20

  【摘要】合规是商业银行经营的灵魂所在,个别员工的违规行为给商业银行的经营带来的风险隐患可能是难以估量的,有的可能造成灾难性损失,纠正违规行为的意义重大。笔者认为,处罚不是纠正违规行为的首要手段,应多策并举,同时注意激励机制的正面作用,正确的方法会防止同一个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也会逐渐减少其他违规行为新的发生。

  【关键词】处罚 商业银行 违规行为 手段

  一、商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的概念和危害

  在金融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背景下,银行业务创新层出不穷,合法合规问题更加值得关注。一般认为,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管理和业务行为符合外部的法律法规和内部的各项制度的要求。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目标是在实现稳健经营的基础上实现利润最大化,稳健经营的根基在于管理和业务的合规;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的方法具有特殊性,即商业银行是通过经营风险实现利润的机构,风险得到有效掌控才能带来收益,掌控风险的基本要求是管理和业务行为的合规。因此,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违规行为发展成违规案件会影响到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和风险防控。按照海恩里希法则,商业银行每一个违规案件的背后都有若干个案件隐患,而案件隐患主要由多个违规行为组成,因此防范违规案件的根本在于纠正违规行为。

  笔者认为,商业银行员工的违规行为是指员工由于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客观上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商业银行内部规章、操作流程或业务制度等规范的职务行为。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违规行为的危害不容小视。简单的违规行为叠加起来的效应不堪设想,法国兴业银行、英国巴林银行都是因员工一个简单的违规操作而损失惨重。员工的违规行为表现的方式多种多样,有的简单,有的复杂,有的甚至可能与业务行为无关,例如:迟到早退行为。但蝴蝶效应告诉我们,无论多么细小的违规行为都可能会招致巨大风险后果的发生,其危害具有多样性和间接性。

  一般来说,违规行为的危害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不利于本行业务发展。业务发展的前提是业务流程或操作要合规,如果违规办理的业务,发展的再好再强大也有瞬间崩盘的可能。一项业务开展的再好,如果某个关键环节出现问题,也可能造成功亏一篑的局面,目前JL地区某一级支行的小额贷款发展就是忙于发展忽略至关重要的业务制度,造成大面积逾期的例子证明了这一点。

  二是不利于业务条线的队伍成长和员工自身业务水平提高。某个违规行为如没有被及时纠正,其他员工和新员工会误以为这样的做法是正确的或者说是习惯性的,甚至误以为是领导可以容忍的范围,从而盲目效仿,导致在本业务条线内产生羊群效应;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改正错误。员工本身需要通过不断完善自己的业务能力来展示自己的工作能力,自己的违规行为若自己没有发觉或没有被别人发现,将来可能会酿成大错,无助于提高员工自身业务素质和自身发展。

  三是可能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甚至是巨额损失。违反内部规定可能会给其他业务人员处理业务带来不便,导致业务处理混乱,降低整体工作效率,最终影响盈利水平;违反外部监管规定会招致法律诉讼或者监管机构的处罚,间接放大了风险敞口。这些内部和外部违规行为都无法用风险分散、风险对冲、风险转移等常规管理策略规制,更无法进行风险定价,最终的损失可能是灾难性的。

  二、纠正商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的手段和方法

  纠正违规行为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另一个是教育没有违规的人不要违规。对待违规行为紧紧围绕这两个目的去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手段,不会出现事与愿违的结果。纠正违规行为的方法和手段有多种,但各种方法和手段之间有轻重和主次之分,如何识别这些手段的性质,正确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手段或者它们的组合去纠正违规行为是关键所在。

  教育性的手段主要有约谈、批评教育和责令改正。通过沟通的方式来让员工知道自己的行为违规,如何纠正违规行为,更重要的是指导员工再次遇到这种情况时该如何去做,避免产生抵触或不理解的情绪,从而达到主动纠正违规行为和避免员工再次违规的双重效果。这类手段较轻,对上级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优点是可以让员工知道错在哪里,如何不再犯错,减少思想包袱,从而主动的改正违规行为,弊端是付出的时间成本和管理成本较高。

  帮助性的手段主要有对加强薄弱环节的业务培训和强制违规者学习业务制度。这类手段较轻,对上级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优点是从帮助角度提高本条线员工素质,易于被接受,弊端也是付出的时间成本和管理成本较高。

  惩罚性的手段主要是处罚。处罚就是对违规员工实施罚款、处分等惩罚性措施,是最严厉的处罚手段。正确掌握处罚尺度至关重要,既要警戒后人,又要给违规者改正的动力和机会,在运用这类手段时主要掌握三个基本原则,一是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罚的最终目的之一是帮助违规者改正违规行为和知道今后该如何去做,其次是让其他人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二是平等原则,即对待同样的违规行为尽量运用相同尺度进行处罚,不失偏颇;三是罚当其过原则。即处罚尺度与其违规行为产生的对本业务流程的影响相适应,不应处罚过重。处罚和前两种手段对比是最重的,对掌握处罚权的上级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较低,优点是操作简单,付出的时间成本和管理成本较低,弊端是忽视了业务指导和培训。

  识别各种手段或方法的性质的同时,厘清处罚在纠正违规行为各种方法和手段中的关系和地位也很重要。

  纠正违规行为处罚是必要手段,但不是首要手段。处罚是诸多措施中的一种,是必不可少的手段,若缺少处罚措施,纠正违规行为就不具有严肃性和威慑性,也无法让人信服,但它不应是处理违规行为的首要手段,那种对待违规行为一律采取处罚的措施过于草率,同时也弱化了业务部门对本条线员工的业务指导义务。

  纠正违规行为处罚是重要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对待严重违规行为处罚是重要的手段,但处罚之前采取约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加强培训、惩罚性学习业务等都可以发挥一定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让员工主动纠正违规行为,避免产生负面情绪。

  纠正违规行为处罚是简单手段,但不是理想手段。处罚是不以违规者意志为转移的手段,即处罚者可单方面采取行动,无论被处罚者改正和接受与否,也无论做出处罚的上级业务人员业务能力如何,一罚了之。尽管该手段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成本和管理成本,但与纠正违规行为的基本目的偏离度较高,甚至会发生其他效果。通过批评教育的手段或组合手段让员工知道自己错在那里,应该如何去改正才是较为理想的手段。

  纠正违规行为的主要方法还有强化员工和业务管理部门之间的咨询和沟通。员工遇到不经常遇到的问题不知道如何处理时,应及时向领导和条线业务管理部门咨询,作为支行领导在得知员工遇到业务难题时也应该主动与业务部门领导沟通,同时应注意将咨询和沟通的结果向其他员工通报。审计部门在日产工作中对合规风险的识别、计量和检测结果应及时向管理层或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便于这些机构对出现的风险尽早做出判断和决策。

  三、三道防线在纠正违规行为中应发挥不同作用

  风险防控的三道防线都是纠正违规行为的主体,但他们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纠正违规行为应发挥不同作用。

  作为第一道防线的经营部门和业务部门首要的任务是根据本条线业务有侧重地帮助本条线员工更好更快的掌握业务知识,辅之以引导和培训等手段从而提升员工业务素质,最终实现帮助支行控制风险、增加客户和业务收入的目的,但少数人却将处罚混同于督促本条线员工学习业务,简单的认为只要罚款了就能起到警示作用,让违规者不再违规,处处设罚款让员工无所适从,出现了这样做也罚50那样做还罚100的咄咄怪事,罚款手段虽有震慑作用,但同时也是对业务部门指导和培训员工学习业务的首要责任某种规避,失于没有一次性堵塞违规漏洞,造成他人有可能在同一环节上继续犯错,浪费各种资源,这种伏击式的罚款可以说是弊大于利。商业银行可能受到发展规模和高额利润的诱惑,经营部门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如何增加客户和业务收入上,学习和掌握业务制度的时间相对减少,条线业务部门更应侧重从业务角度给予经营部门尤其是易出现违规的环节予以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培训,想尽一切办法提高业务水平,而不是用简单的伏击式处罚代替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培训。

  作为第二道防线的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部门结合自己职能,发挥在纠正违规行为中两项主要的职能,一是通过风险防范机制及时在事前发现违规隐患,通过与第一道防线的沟通与合作,消灭违规隐患于萌芽之中;二是在发现违规行为之后,应及时与第一道防线取得联系,帮助他们采取适当的措施及时纠正违规行为,避免发生更严重的后果;同时提醒业务部门加强对某薄弱环节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培训。

  作为第三道防线的审计部门是最后一道防线,又是独立于风险管理的部门,关键作用在于对银行风险管理的设计和实施提供一个独立的评估。首要职责就是发现和处罚违规行为,若某项违规行为在最后一道防线才被发现,说明其暴露的时间已经很长、性质也相对比较严重,具有危险性。进一步说,如果最后一道防线仍没发现违规行为,其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审计部门发现的问题应给与适当的处罚,但同时应提醒业务部门加强对该薄弱环节的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培训。

  四、对于合规行为给予适当的奖励和鼓励

  治理国家需要奖惩并举,管理企业亦是如此。对于违规行为给予处罚,对于合规行为给予奖励,两者辩证的统一起来,建立对等机制,激励行为正确的员工继续做出正确的业务行为,逐渐帮助员工在头脑中树立合规意识,让员工容易找到自己行为的目标和价值取向,树立企业文化的正确导向,做到合规行为的良性循环,也能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管理层应在适当的时机采取多种手段激励员工的合规行为。激励措施可以通过发放奖金、颁发奖状、评比优秀员工等多种方式给予员工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同时也应注意这些奖励和鼓励措施的目的是让员工的行为合规,把手段和目的有效结合起来,有利于创造员工之间正面的舆论氛围,间接的降低违规行为的发生频率,反作用于合规文化的建设。

  五、结束语

  发现问题并不难,难的是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办法。正确看待处罚在纠正违规行为中的局限作用,摒弃那些处罚至上论和全能论,反对那些只有罚他才能记住的歪理邪说,重点提高三道防线业务主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在处理违规行为时,分层次的运用诸如约谈、加强学习、批评教育、有针对性的培训等综合手段纠正违规行为,减少人为的不和谐因素,同时对于合规的行为给予适当的激励,会更有效的防止同一个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也会逐渐减少其他违规行为新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张炜.《银行业务法律合规风险分析与控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前言.

  [2]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教材:《风险管理》.中国金融出版社2013年版第13页.

  [3][美]米歇尔·克劳伊,丹·加莱,罗伯特·马克.《风险管理精要》.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年版第87页.

  作者 何立新

……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
阅读完整内容请先登录:
帐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