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若无睹

  • 来源:汽车博览
  • 关键字:交通规则,车祸,司机
  • 发布时间:2014-12-12 14:10

  遇到路口减速是规定也是常识,但实际上并没有强制性的制约,全靠自觉,在很多司机眼中只有交通信号灯才是减速的理由。那么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呢?很多人选择视若无睹,只有真正发生事故后追悔莫及,这种侥幸心理直接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很凑巧的是这期为大家讲述的事故中两位司机都是这种心态,他们认为碰到一个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是一种幸运,但是这种幸运转瞬即逝就变成了不幸,两条为时已晚的刹车灯交汇在了路口正中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二节的第五十二条中明确指出: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之所以如此详细为大家介绍这条法规是因为很多司机都会有误区,认为后进入路口的要让行先进入路口的车,如果发生事故应该由后车负全责。但实际上这种解释并不科学,在高速行驶时撞与被撞就是一瞬间的差距,究其原因还是进入路口时的操作不当。比如这起事故,两辆车都是通过路口直行,但是无论碰撞形式如何,红车司机都要负全责,这个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同时没有任何标识、标志,所以按照法规他应该让行右方来车。

  抛开责任来说,两位司机在进入路口时都已违背了进入路口减速的规定,只是如开头所说在实际中没有强制性的制约。交通信号灯的作用是让车辆可以有秩序的通过路口,避免交通混乱,也保护了人车的安全,而在没有信号灯的时候我们的安全就掌握在自己手中。虽然绿车在事故中被判无责方,但在宝贵的生命面前谁还会去在乎一张罚单呢?

……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
阅读完整内容请先登录:
帐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