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视角下的农地产权改革

  • 来源:环球人文地理
  • 关键字:新农村建设,土地建设,产权改革
  • 发布时间:2015-04-17 12:02

  摘要: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新农村的建设也越发完善和健全,从新农村的发展角度来看现在的农业地产权的建设进程中,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主要存在的问题就是产权建设不明确,包括产权的失真,产权缺失和产权分配难等问题,这对我们加快新农村的建设步伐产生了严重的影响,产权问题关系到我国农村,农户的发展全局。所以要想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土地改革制度就需以产权为重局,明确产权主体,健全产权制度十分关键。对我们促进整个社会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土地建设 产权改革

  引言

  自党的十六届全会和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其目标就是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村洁、管理民主”的新气象。我国各地就坚持以农民自主愿望为主,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新农村的建设土地是建设之本,解决好土地问题,是建设新农村的首要问题,也是关键,由此可见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就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问题。

  一、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改革历程

  农村的进步和发展,关乎到社会主义中国的建设,解放农业生产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农村的改革具有促进作用,最开始的农地产权是起于安徽省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场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逐渐演变成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开始进程,以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土地制度在一开始显示出巨大的影响,2002年我国颁布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以法律的形式将农民最在乎的土地分配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制约,标志着我国农村的土地制度走上了法制化进程。这样以来农民的土地得到了法律的保证,后来我国实行了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弥补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缺陷,又是一大进程。其自发性和创新性,都给我国土地制度带来了显著地进步,但是当前打着各种旗号滥用土地,乱占耕地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因此,我国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进行势在必行。

  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必要性

  新农村建设势在必行,其中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解放生产力,促进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稳定运行,增加农民收入,要求我们加强农村用地的监督和管理,大力推进土地节约和管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由此可见,要想加快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必不可少。

  1、有利于促进农业城镇化进程。

  土地是财富之本更是农业之首,土地就是农民一生的衣食父母,所以完善的土地制度是实现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最基本条件,三农主义的内涵就是农业发展要靠良好的土地制度,通过发展工业与农业,城镇和农村协调发展的理念,将我国的农业发展通过城镇化发展,将农业发展放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大潮中去。

  2、有利于劳动力的转移。

  农业国家现代化的进程使农民自己有了资本,有了致富的关键,但反的来说也是转移农村劳动力的手段,农民不愿往出走,死守土地是我国农业城镇化进程的很大阻碍,减少农村的人口,使农民自愿走出农村,转向第二、三产业的进程也是从农村转向城市的过程。农民有了土地,土地自由流转帮助了他们大胆的走出农村,近年来,城市里随处可见农民的身影,他们积极参与到社会主义建设中来,也促进了城市和农村的交流转换,促进了劳动力的转移。

  3、有利于农业的合理发展。

  发展是一个国家前进的体现,对于我们这个农业大国来说,将农业发展进行合理的分配和规划是非常重要的。土地取得的效益,就是农业化进程的体现,土地规模的不断扩大,有利于农村资金和技术的引进,有利于促进我国农业发展的合理化,规模化和高效益,低成本的进程。在一个讲究效益的发展大潮中,农业土地化的发展也离不开效益二字。高效益就是我们农村土地产权的发展本质。现在的我国,农村的土地采用均田制,就是平均分配土地,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均承包土地不足1公顷,是世界上人均土地占有量最小的国家。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采用均田制,然而随着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农业规模经营被提上了日程。

  三、改革土地产权制度的措施

  土地的改革制度代表着我国新农村革命的进程,积极投身到改革中来,首先要做到的就是统筹农业和城镇发展进程,树立统筹工业与农业、城镇与农村协调发展的想法,将土地分给农民自己,这样以来农民手中有了土地,农民自己心里踏实了,也促进了农民参与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农村经济的建设中来,让土地成为他们自身的资本。马克思曾说过“一切现代方法,如灌溉、排水、蒸汽犁、化学产品等等,都应当广泛地用于农业。但是,我们所具有的科学知识,我们拥有的进行耕作的技术手段。”所以,依靠科学手段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土地产权的改革,是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必要条件。积极参与土地的产权改革,想办法谋发展才是当务之急。

  四、结束语

  改革开放的脚步从未停止,土地制度的改革,是新农村建设之本。三十年来一直都在不断探索改革的步伐,我们政府对新农村土地改革的重视,和相关法律的颁布,都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并完善土地改革制度,促进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我们只有不断坚持土地改革,不断地探索寻找最适合我国的改革制度,才能将新农村的土地改革带上正轨。坚持农地产权改革,建设出最美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452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姚华.《对我国农村产权制度的思考》,《黑河学刊》,2005年第4期.

  [3]纪丽娟,李世平.《中国土地征用制度中农户产权残缺分析》,《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第23页.

  [4]关锐捷.《消除城乡国民待遇差异构建和谐社会》,《社科论坛》2006年第1期.

  徐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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