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园长财迷心窍 贪污公款终受惩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幼儿园,贪污公款
  • 发布时间:2015-09-23 07:38

  案例

  上海市某区幼儿园园长楚某在不到5年的时间内共贪污公款18.7万余元,其中包括克扣小朋友伙食费所得的1.8万余元。投案自首后,她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据悉,该园除常规业务外还与一培训中心合办各种兴趣班,经济效益非常好。由于幼儿园日常开支都由她一人审批又无人监管,因而各种经费对她的诱惑越来越大。最初楚某拿了一张500多元的个人消费发票去报销,却没人多问。此后,她陆续又报销了自己的花销1万多元。有了发票报销的经验后她的胆子更大了,随后多次拿着已报销的发票(未交给财务人员)到合作办学单位重复报销6次“赚”了2万多元。2009年,单位组织员工外出旅游,楚某和旅行社经理商量,在原有19人的基础上虚增了8个人并要求另开一张发票。等到结账时,除了交给旅行社的税费,楚某一次就套现了2万元。

  2008年4月,楚某家里的房子装修。此时幼儿园也有挖下水道工程需要做。楚某让装修包工头去自己家里干活,做好后到学校结账。据这位包工头讲,当时幼儿园的活三四天就结束了,费用为900元;但楚某家的活儿做了大约一个月,人工费为3000元。这3900元都是从幼儿园财务那里拿的。此外,楚某交代称,装修自家房子的钱中有1.8万元来自克扣幼儿园小朋友的伙食费。

  楚某不断侵占幼儿园的利益需要有人“合作”,即该幼儿园总务主任张某,他具体负责财务。当楚某采取虚报冒领等方法贪污公款时,有10万元都是张某经手的。由于张某也参与贪污行为,所以他对楚某的行为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评述

  近年来,公立幼儿园贪腐问题时有发生。从中我们不难发现,行政事业单位如果没有对领导的权力用制度进行约束,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内控管理,极易从上至下发生塌方式腐败,导致严重的后果,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楚某每次作案所得金额都不大,但手段却很多样。其实,这些作案手段并非高明异常,之所以能够屡屡得逞,是因为幼儿园在内控方面存在诸多缺失。

  (一)发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楚某最常见的作案方式就是利用发票去幼儿园以及合作单位提现,单位俨然成了楚某的提款机。

  第一,发票不能严格审核。案例细节显示,楚某初期能将各种自己花销的发票进行报销,相信在这5年内其他类似明显属于个人消费性质的发票肯定不在少数。由此可以推测,该幼儿园首先未能对发票可报销的范围进行规范;其次,财务人员也未能切实履行好发票的审核职能,看到有领导签字即行报销。楚某能拿着已报销的发票(未交给财务人员)到合作办学单位重复报销6次“赚”2万多元,这个细节显示,该幼儿园的财务人员在未见发票的情况下却将费用进行了报销,可见该幼儿园的费用报销管理之差。

  第二,财务凭证的基础管理较差。由上述重复报销的细节也可以看出,该幼儿园的凭证管理存在严重不足。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凭证上载明的数值应与其所附的发票金额相对应。实际管理中,很多单位在执行费用报销时,一般都会设计一张发票报销单,记清报销发票的张数以及金额,报销时将发票粘贴其后,经相关部门和领导的审核后,方由会计进行审核,最后出纳进行款项支付。管理更加规范的单位甚至会在每张发票上都加盖“现金付讫”或“银行付讫”等字样的印章。而该幼儿园却在费用报销之后不予粘贴发票,导致了发票的重复报销,财务凭证的基础管理之差由此可见一斑。这也不禁让笔者担心,该幼儿园其他人员是否也能轻松做到类似楚某这样的行为。

  (二)缺乏监督制衡机制

  除了费用能胡乱报销之外,楚某还利用装修之机贴补家用以及克扣小朋友的伙食费,能够采用多样的手段进行舞弊,其本质在于她是该幼儿园的园长。幼儿园的员工由她进行管理和考核,合作单位也指望着她赚钱,因此在管理过程中即使发现问题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在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类似楚某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一把手一支笔进行决策,费用开支也都是一个人说了算,出现一个“楚某”自然也就很正常了。对于这样的单位,如果不能像大型国企一样配备书记、纪检监察部等岗位对一把手进行制衡约束,也应建立定期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机制,以此来对他们进行警示。

  当然,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建设也非常重要,只有自上而下规范好相应的审核审批流程、明确好各自的权限,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制衡机制,配以对高层的监督机制,才能使类似楚某这样的贪腐人员无机可趁。

  文 陈皓 钱熙俊 高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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