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情况及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650(2015)09-0006-01

  1 基本情况

  党的十八大提出,我们要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组织化、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近年来,华亭县通过大力实施以工哺农战略,积极培育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全面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初步形成以专业合作社为纽带,专业大户为骨干,龙头企业为支撑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出多元多样化发展态势。

  1.1 发展速度逐步加快。“十一五”末,县上将核桃、草畜、药材、蔬菜确定为特色富民产业,启动实施了“一园三区”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也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重大突破。目前,全县共注册登记专业合作社124个,其中:畜牧业类68个、林业类12个、种植业类30个、服务业类6个、其它类8个,发展农业龙头企业25家。

  1.2 经营方式灵活多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变了传统的生产经营模式,逐步向生产加销售一体化经营的方向转变,由单一要素的合作向劳动、技术、资金、土地等多要素的合作方向转变,初步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的组织合作模式。

  1.3 辐射带动成效明显。各类经营主体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相互促进,融合发展,全县建成蔬菜、药材、肉牛等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28个,带动1.5万户农民进入产业化经营体系,有效提高了农业组织化程度。

  2 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华亭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仍处在起步和探索的阶段,发展势态良好,但也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

  2.1 土地流转还不够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经营,必须将规模化的土地供应作为前提,大部分的农民都抱着宁可抛荒也不可失地的想法,害怕失去地权,不愿意把土地流转给其他人耕种。加之全县山大川小、山地多川地少,农户情况千差万别,成片流转较为困难,阻碍了规模化发展。

  2.2 规模档次还有待提升。全县的经营主体虽然种类繁多,但是缺乏有品牌、有影响力的省市级龙头企业。规范化运作的合作社太少、高水准的种养殖大户少、精深加工的能力还不强,多数还处于出售原材料或是生产初级农产品的阶段,产业链条难以向生产环节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的拓展。

  2.3 投入保障还亟需改进。新型经营主体经营规模扩大,需要大量周转资金投入,但涉农贷款还缺乏有效的抵押和担保的平台,经营主体融资难的问题日显突现。目前,农业保险还存在着法律缺位、财政补贴少、保险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等诸多问题,农业保险尤其是政策性保险不能完全满足经营主体发展的现实需要。

  3 对策及建议

  3.1 加快土地流转,不断壮大发展规模。我们要按照“稳定所有权、放活经营权”的思路,加大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的步伐,规避土地所属权的纠纷,引导、支持和鼓励农户采取转包、转让、租赁、互换、入股等多种的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3.2 强化资金扶持,全力破解融资难题。农业投资周期长、风险系数高、比较效益低,融资十分困难。各级政府每年应列支专项扶持资金,整合新农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发展等各类项目资金,优先扶持示范性新型农业化经营主体发展。全面推行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抵押等支农惠农贷款,全力解决农业经营户贷款抵押难、担保难等问题。

  3.3 健全体制机制,努力提升服务水平。要建立健全以农业技术推广专家为骨干、农技指导员为基础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技术保障。组建成立以农民企业家、返乡农民工、创业大学生为核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示范带动区域范围内农业实现规模化、规范化和现代化。设立农业创业基金和创业贴息贷款,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创业,要对引进大学生就业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工资、社保等各类补贴,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

  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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