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滨化股份公告披露了对控股子公司滨化绿能的核查结果:据查,滨化绿能副董事长张福厚、总经理张小莉利用职务便利取走的滨化绿能银行承兑汇票共计2594.57万元仍未交回。此前,因滨化绿能发生重大财务风险,需进一步核查,滨化股份于2015年12月31日宣布停牌。
据1月5日公告,滨化绿能由滨化股份与云河化工于2012年9月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亿元,滨化股份出资5500万元,持股55%,云河化工持股45%。合资公司主要经营电石、石灰、焦粉的生产销售,滨化股份方面委派了三名滨化绿能董事(包括董事长),云河化工则委派张福厚、张小莉为副董事长和总经理。张福厚系云河化工实际控制人,与张小莉是父女关系。
公告披露,经滨化绿能财务人员反映并经上市公司核实,在2015年4月至10月间,张福厚、张小莉利用职务便利,以将银行承兑汇票交银行保管更为安全为由,先后八次从滨化绿能财务处取走银行承兑汇票共55份,除部分用于滨化绿能的经营支出外,截至2015年11月30日,剩余合计金额2883.57万元的46份银行承兑汇票,仍继续由张福厚、张小莉“保管”。在滨化股份提出严重警告后,上述二人于12月28日向滨化绿能交回了289万元,但其余2594.57万元截至公告日仍未交回。
滨化股份称,不排除二人利用职务便利,存在侵犯滨化绿能利益的其他可能,公司已采取财务措施,滨化绿能公章等现均由财务负责人保管。“公司成立了专门调查小组,对有关情况展开进一步调查,并于2015年12月31日委托律师启动司法程序。”
更为严重的后果是,滨化绿能尚存在未到期银行贷款共计2.11亿元,如到期不能足额偿还,滨化股份可能承担的最大代偿风险为1.3亿元。其中,8030万元由滨化股份、云河化工、张福厚及其妻子王兰畔承担连带责任担保;5000万元由滨化股份提供担保。同时,滨化绿能的抵押资产亦可能出现被折价、拍卖、变卖的风险。若将来滨化绿能因资不抵债而被破产清算,则公司还将面临5500万元的长期股权投资无法收回的风险。
(记者 赵青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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