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税感”中含有幸福成分

  • 来源:金融理财
  • 关键字:税感,幸福成分
  • 发布时间:2011-02-21 14:18
  2010年,媒体和公众对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物业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等的关注,其广度、深度和热度远超往年。因此有人说,中国已经进入到“税感时代”。我个人认为,“税感”其实是一个中性的词汇,它只是人们对税收的一种直观感觉,没有褒贬之分。但它却像天平一样,一头是痛苦感,另一头是幸福感。最终究竟是什么,关键的因素是“支点”的位置,即税收的收入和支出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真正用在了老百姓最为关心的民生项目上。

  新中国成立60年多年来,多数老百姓在不知道自己还有一个身份叫纳税人的前提下,已经为税收默默作出了巨大贡献。除了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带给老百姓直接“税感”的税种外,还有很多“潜伏”的税收,即便是现在不用缴纳农业税的广大农民,也需要缴纳。

  比如,到餐馆吃一顿饭,饭钱里就包含着营业税;买一袋食盐,价格里就包含着增值税;买一瓶洗发水,价格里包含着消费税。以上述三税税金为计税依据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也随之而来。另外,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契税、关税、资源税等,也会通过种种途径被或多或少地、间接地转嫁给普通百姓。

  不知不觉间缴纳了很多税的情况下,增税一定会增加纳税人的痛苦感。“十一五”期间,我国税收大约每年增加1万亿元;2010年全国税收收入大约为7.7万亿元,比2009年增加了大约1.7万亿元,增幅高达20%以上,远远高于GDP的增幅。2010年公众热议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迟迟未提高,车辆购置税优惠取消、车船税改革、开征物业税和房产税等,又先后到来。究其实质,都是增税问题。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公众的“税感”集中在2010年正式浮出水面。

  除了增税,税负不公无疑是税感偏向痛苦的重要原因。以个人所得税改革为例,多年来一直是“只听脚步声,不见人下来”,个税“起征点”(规范的说法应该是税前扣除标准或免征额)被炒得沸沸扬扬。其实,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关键不是提高“起征点”,而是如何将真正有钱人的收入监管到位。否则,改来改去,最后折腾的还是工薪阶层。那些只缴纳了很少税的有钱人,不仅没有因此而被追究逃避缴纳税款的责任,反而享受着一样的公共服务。

  财政支出的范围、结构和效率,同样是影响老百姓税感的关键因素。最近几年,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豆腐渣工程等,花了纳税人很多钱,到头来却没有多大实际用处,老百姓急等着办的很多事情却迟迟不见动静。

  其实,老百姓很容易满足。一些和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小事”,只要地方政府真正把它办好了,不仅有政绩,而且是很有政绩,办起也不是很难。只不过在不良政绩观的影响下,某些地方政府“假装看不见”。他们只热衷于修公路、建大桥、盖大厦、拓广场这些打着经济发展旗号或民生旗号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和政绩工程。

  让老百姓揪心的“小事”有很多。比如,让百姓头疼的环境、医疗、住房、教育等准公共物品,涉及保障人群,本来都应该属于政府埋单的事情,为何要抛给市场去解决?现在,很多大中型城市已经变为“垃圾围城”,饮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看病难、看病贵成为社会难题;房价一涨再涨;教育资源匮乏和分配不公严重。我也不明白,老百姓以纳税的方式为上述公共物品埋过单之后,为何还要让老百姓再自掏腰包?有时候掏自己的腰包还不够,还得掏父母的腰包,甚至爷爷奶奶的腰包呢?

  “税感”这一新词的出现,既体现了公众对政府财政收支的不满,也体现了公众对未来生活的一种焦虑。简单的两个字,背后却是一篇民生的大文章。能否写好这篇文章,最终让老百姓的税感中含有幸福的成分,考验着各级政府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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