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火者乔布斯

  1979年年末,一位24岁的年轻企业家参观了位于硅谷帕洛阿尔托的施乐公司帕克研究中心(XeroxPARC,以下简称“帕克”)。这位年轻人在离该中心不远的库比蒂诺创立了一家名为“苹果”的电脑公司,他的名字是史蒂夫.乔布斯。

  上世纪70年代,施乐公司集结了全球最优秀的计算机工程师,并在之后10年间保持其在业内无出其右的领先位置。它的西南边是全美最具创新氛围与创业传统的高校——斯坦福大学;北边是惠普公司园区;其周边还布满了各种设计公司、软件、硬件公司以及风险投资公司。这正是乔布斯千方百计来到这里参观的原因。

  为了获得参观机会,乔布斯向施乐公司提出一笔交易:如果允许参观,他就以100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施乐公司10万股苹果股票。那时距离苹果公司令人兴奋的上市仅有一年。

  实际上,很多人都看得出,那时的乔布斯就像盯上了鸡窝的黄鼠狼。但最终施乐公司接受了这笔交易。帕克的一位科学家回忆起参观时的情景:他觉得乔布斯在参观中处于一种“难以抑制的兴奋”中。

  一位名为拉里.泰斯勒的工程师向乔布斯展示了个人电脑——施乐阿尔托(XeroxAlto)的部分功能:他在一只“鼠标”的帮助下移动着屏幕上的光标——当时普通计算机要移动光标,需要在键盘上敲出一长串指令;他打开“视窗”,娴熟地从一个任务切换到另一个;他甚至开始用世界上最早的以太网和同事进行邮件沟通。泰斯勒回忆道:“当时乔布斯兴奋极了,他不停地在房间里来回踱步。当看见我拿着鼠标开始操作时,他定住了,直愣愣地盯着屏幕足足一分多钟,然后像个孩子般地在房间里蹦了起来,他大声喊着:‘这是我见过的最伟大的玩意儿,这是革命性的创造!’”

  1981年,施乐开始在市场上销售施乐阿尔托的下一代计算机——它运行缓慢,动力供给困难。之后数十年,施乐逐渐退出了计算机领域的中心舞台。而乔布斯在参观之后迅速回到苹果公司,宣布启动新一代个人电脑开发计划。他迫不及待想为自己的产品装上鼠标和视窗……这一次的开发成果是麦金托什电脑(Macintosh)——迄今为止硅谷历史上最富盛名与划时代意义的产品,没有之一。

  “如果施乐意识到他们的优势,并且将其转化成机会,”多年之后,乔布斯说,“其规模可能相当于原有规模加上后来的IBM和微软,它将难以超越。”

  这个故事中,乔布斯和施乐就像《圣经》中的雅各(Jacob)与以扫(Esau)(雅各是以扫的孪生弟弟,前者以欺骗的手法,从父亲那里夺去了祝福和以扫的长子名分)。施乐,这家曾经占据美国高科技领域顶尖位置的传奇公司,开始逐渐滑落神坛。而苹果公司在“盗用”了施乐的创意之后地位扶摇直上。而实际上,正如所有的传奇故事一样,真相远非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拿来”与“进化”

  乔布斯从帕克回来之后,约见了后来创建全球顶尖级工业设计公司IDEO的迪安.霍维(DeanHovey)。“乔布斯周三或者周四去的帕克,周五下午就找到我。”霍维回忆道,“当时我有满脑子的创意想跟他提,但是每次都被他急切地打断:‘不,不,不,不是这个,我想要的是一个鼠标。’我就问他:‘什么是鼠标?’他跟我解释:‘帕克的鼠标每只要花300美元,使用寿命两周。我想要的鼠标每只成本不能超过15美元,必须能量产,使用寿命至少三到五年。’”见完乔布斯之后,霍维去超市里买了所有能找到的腋下香体剂,因为这类产品的设计中都有一枚滚珠。这就是他设计鼠标的开始。

  霍维还搜集了一大包各种可能用得着的手工制品:尺寸不同的各种塑料鼠标外壳、一大卷吉他弦、从玩具火车上卸下来的几套小轮胎……设计鼠标的难点在于,一方面,滚珠与鼠标本身的连接要够紧密,否则滚珠就很容易掉出来;另一方面,如果滚珠与鼠标的摩擦力大于它与桌面的摩擦力,滚珠就会打滑;除此以外,随着不断移动,鼠标还会积累桌面的灰尘。帕克版鼠标中设计了一套轴承来支撑滚珠。但是因为滚珠上端的摩擦力过大,灰尘积累的问题也没能得到解决。“突然有一天我灵光一闪,”霍维用五个手指轻轻抓起滚珠,“你看,如果是这样的角度和力道,滚珠就不会打滑,同时也可以自由滚动。”关键在于找到滚珠与鼠标其他部分连接的摩擦力最小的两个点——就是他用指尖轻轻抓住滚珠的点,也就是球面各个方向上的死点。

  霍维当时预计整个设计项目下来,成本可能要花到10万美元。“我最开始以为苹果公司是为贵族定制这款鼠标的,所以我想每件收他50美分的咨询费用。那个时候,我以为这个玩意儿他们会卖5万只,或者10万只什么的。”说到这里,他大笑起来。

  没错,乔布斯“盗取”了帕克个人电脑的部分创意。但是令人惊奇的是,从霍维说的来看,乔布斯从未想要完全模仿帕克的设计。“关于鼠标的按键个数,在苹果内部爆发了激烈争论。一个、两个、三个,大家各执一词,但最终达成共识:鼠标应当成为一个划时代的产品,其操作应当尽可能方便简单。于是,他们最终决定,用一个按键实现操作。这非常重要。”

  那么,关于鼠标,乔布斯究竟从帕克“拿来”了什么?实际上,帕克也并非“鼠标”的发明者,他们也是从“鼠标之父”——斯坦福大学计算机科学教授道格拉斯.恩格尔巴特(DouglasEngelbart)那里了解到这个事物的。早在上世纪60年代中期,恩格尔巴特就提出了鼠标的设想。他最初所设计的鼠标是一款笨重的矩形器物,下面装着滑轮板一样的轮子。如果你把恩格尔巴特的鼠标、帕克的鼠标和苹果的鼠标连起来看,你所能看到的不是一个物品的复制、改进、再造的过程,而是一个物种的进化过程。军事专家迪马.阿丹姆斯基(DimaAdamsky)对于军事上的创新提出了类似观点。他回顾了军队使用数字技术进行装备革新的历史。他认为:精确制导武器、无人驾驶侦察机、实时指令等新技术,很难说是哪个国家最先发明的。实际上,将数字科技应用于军事装备的设想最先是苏联的一些高级军事智囊所提出的;最早将这类高科技军事系统研发出来的是美国;而最早将其投入大规模应用的国家是以色列。1982年在与叙利亚空军交战时,以色列启用这些新式武器,以近乎零伤亡的代价摧毁了对方19组地对空排炮组和87架战斗机。

  阿丹姆斯基认为,这个过程中包含着三次革命,绝非一次。其重点在于,跨过每一个创新门槛都需要独特的技术与环境支持。苏联政府权力高度集中,并且在军事理论研究方面拥有多年优良传统。因此,苏联成为第一个提出数字化军事作战系统的国家并不奇怪。但是他们并未能将其付诸实践,这也是集权化政权的弊端。

  相比起来,美国拥有一支权力充分下放、自下而上沟通顺畅的军队。而且美国的军事一直以来都与高科技研发联系紧密。因此,美国成为第一个成功到发出数字精密武器研发出来的国家。而以色列的军事文化深受其国家资源短缺和常年处于战备状态的影响,因此,其反应速度与能力往往领先于其他国家。奥丹姆斯基指出,在这个过程中,没有谁偷走了谁的创意,几国之间不过是立场不同,因此从不同的角度解开了谜题。

  在鼠标的创造史中,恩格尔巴特是苏联,是富有远见的人,他最早想出了鼠标的雏形。但富有远见的人往往被其远见所束缚,“恩格尔巴特的使命并不在于设计产品,而在于对理论和知识进行无止尽的探索。”马修.希尔特泽克在《创新未酬:施乐帕克研究中心的创新史》中这样写道。

  帕克的角色就像上文中的美国:这里是将理念变为现实的地方。“帕克建立了一种完美的创新氛围,”鲍勃.美特卡尔夫曾在那里度过了整个70年代。“那里没有独裁。我们制造自己所需要的工具。比如说,我们想要出版论文,就制作出了打字机;当我们需要编辑论文,我们就研发出了电脑;然后我们想把电脑连接起来,就开始寻找将其互联起来的方法。我们有大把的预算。和大多数研究者比起来,我们还有更优越的条件——完全不需要承担教学工作,我们只做研究。那可真是研究者的天堂。”

  但是天堂并不是一个产品商品化的好地方。“我们制造了一台计算机,它太美了。于是我们又为它开发了计算机语言以及显示方式。但是它花费了我们1.6万美元。因此,一个商品化产品的诞生必须要风险和限制,以及将其从1.6万美元的奢侈品变为15美元的流行单品所需的果断与创造力。”从这一点而言,苹果公司就是以色列。

  创新的“自由”与“边界”

  乔布斯拜访时期的帕克有一位名为盖里.斯塔克维泽(GaryStarkweather)的光学工程师。他拥有一种工程师独有的天赋——那些几乎不可能的任务总是被他以令人匪夷所思的方式轻松搞定。一次,斯塔克维泽需要和半英里以外的另一个小组联系,两地之间隔着一条高速公路。当时高速公路的地下还不能埋设光缆。结果,斯塔克维泽竟用激光束在两栋建筑之间传递信息。如果那时你在这条高速路上开车,会看到大雾的夜空中有一束带点奇幻色彩的光束在晃动。

  激光是斯塔克维泽所专注研究的领域之一。他那时就职于施乐位于纽约的东海岸研究分部。施乐当时在做一种能用摄影镜头扫描并复印纸质文件的机器。斯塔克维泽希望能跳过第一步,直接把文件从电脑中传输到机器上并打印出来。那时,这个想法无异于异想天开。从古登堡时代开始,机器就只能实现复制功能,而他想要的是将电脑中的字节直接印刷出来。

  “当我把想法告诉上司的时候,他认为这是他所听过的最脑残的创意。他直截了当地告诉我找点别的事情去做。他的理由是激光太贵,效果不好。更重要的是,没有人想要这台机器。那时候氛围令人极为失望。因为这件事情我和上司几乎成了死对头,那是1969年底。上司警告我如果不停手,就会把我的手下全部开除,于是我们就拉着窗帘秘密研发这个项目。”

  当斯塔克维泽听说施乐要在硅谷新创建一个研究中心的时候,马上向当时一位高级副总裁请求调动,并威胁调动不成就跳槽去IBM。于是1971年1月,他成功地被调至帕克。10个月之后,他研发出了第一台激光打印机的雏形。“那时候在纽约团队还是有很多反对的声音,大家都不看好打印机的未来。他们说,IBM正在做这个,为什么我们还要做。同时开展的还有3个同类项目。十分荒谬的是,其中一个项目动用了50人,另一个动用了20人,而我的团队只有两个人。”斯塔克维泽拿起了其中一个项目的一张照片,“那是个让人哭笑不得的东西,它有一个直径达10英寸的滚筒,转速达到5000圈每分钟,就像一台超级洗衣机。我记得他们至今应该只卖出去了10台吧。”

  “当我们做出来一份6页的细节图时,我知道我成功了,因为它意味着,这世界上几乎没有什么是不能被打印出来的了。只要你能将它变为字节,我就能将其打印出来。在我的研发成功之后,施乐停止了其他所有同类项目。”这个项目最终成为了施乐9700,第一款高速变距裁纸激光打印机。

  斯塔克维泽的故事展现了施乐管理层在想象力和创新能力,以及对其包容能力上的匮乏。“我还想过研发出一款高性能扫描仪,以便我们能够复印和打印除文件以外的东西,比如说玻璃盘子。但是,没有人支持我。他们会说:你做的这个玩意属于英特尔的关注范围。他们并未切身感受到自己身在一个发展迅猛、各领域之间紧密联系的信息时代。施乐由一群坚持认为任何产品的研发都需要遵循条框与界限的专家组成。不幸的是,创新从来不是在界限中产生的。”

  管理喷薄的激情

  在施乐,斯塔克维泽步履维艰。但是造成尴尬局面的原因,同时也正是他得以成为一位天才创造者的原因。他是一位思想独立,但同时也具有破坏力并且固执之至的天才。他的脑子里时常高速运转着超过1000个想法。

  心理学家迪恩.赛门顿认为丰富性是区分天才与否的关键要素。拿巴赫和同时代的其他作曲家相比,巴赫的成就远超他们,并不因为他所创造堪称完美的曲子更多,而是在于:一般的作曲家可能会有一些令人惊艳的作品,但是巴赫终其一生所创造的成熟作品在数量上远远超过了他们,有1000余首之多。

  赛门顿认为,天才之所以成为天才,是因为他们能将生命中数量巨大的零星创意、想法、观察所得有效整合,其积累起来的能量使其势必成为某一领域的翘楚。“质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数量铸就的。”

  他也认为,“成功越多,就意味着失败也会越多。也就是说,创意越多,其中包含失败因子的创意也就越多。”这也就是为什么对创意付诸实践的过程管理起来尤为艰难的原因。

  实际上,1988年出版的《错失未来:施乐如何与第一台个人电脑擦肩》中明确指出了施乐的问题:仅仅一个设计者的兴趣无法代表消费者广泛的利益需求;仅仅几家客户的需要无法证明该需求已具备量产的条件。施乐是一个大型跨国公司,任何决定都需要平衡各方需求,反复考量。而斯塔克维泽并不具有经过严格训练的战略眼光。他们只是浑身充满了创造激情的喷泉。

  但是斯塔克维泽逃到了帕克。好在有帕克。那里的工程师们远离高层,得以享受更大的创造空间,甚至可以拿用激光作交流,只要你想得到。

  “我到帕克后马上做了一次演讲,告诉大家我想做的是什么,他们非常喜欢。那时他们在研发第一台个人电脑,当我展示如何将电脑屏幕上的内容打印在纸上时,他们疯狂了。那感觉就像在天堂举行婚礼一样美妙。”

  “当你拥有一堆天才的时候,你总是能从他们身上得到很多好东西。”微软前首席技术官内森.麦沃尔德说,“这是我们所能做的最好的投资。但是,前提条件在于,你需要从成功的角度去衡量其创意的价值。如果你从失败过多少次,或者多少次与成功擦肩而过,来判断创造的价值,你一定会非常沮丧。创新是一件难以驾驭的事情。游戏的关键不在于你错过了什么,而在于你得到了什么。”

  上世纪90年代,麦沃尔德参照帕克创建了微软研究实验室。在他心里,帕克令人兴奋。“帕克的研究方式完全在其商业模式之外。你需要对创新世界的混乱做好心理准备。但是,就像制药巨头辉瑞里面有个天才做出了文字处理器一样,这个对辉瑞而言看似荒谬的创造给其带来了滚滚财源。斯塔克维泽的激光打印机也为施乐带来了数十亿的收入,支撑着后来帕克的大量研究。”

  马尔科姆· 格拉德威尔(Malcolm Gladwell)

  《纽约客》长期撰稿人。2005 年被《时代》周刊评为“全球最具影响力人物”,被《新闻周刊》评为“本世纪前十年全球最顶尖的十位思想领袖”之一。《快公司》杂志将其誉为“21 世纪的彼得. 德鲁克”。其作品《引爆点》(Tipping Point)、《决断两秒间》(Blink)、《异类》(Outliers )等均高居《纽约时报》排行榜榜首。

  编译/林子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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