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救济措施后涉案产业易出现的问题

  我国贸易救济措施有效地维护了国内产业安全,为产业发展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涉案产业均实现了不同程度的恢复和发展。但与此同时,涉案产业的快速发展也极易引发新的问题,如产能过剩、产业链上下游不能协调发展、出口增多导致贸易摩擦等,削弱贸易救济措施带来的积极影响,应引起重视。

  截至2014年上半年,我国对外发起贸易救济调查226起,目前仍在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的案件121起,涉及产品43个。在采取贸易救济措施后,涉案产业在产业竞争格局、运行状况等方面都出现明显改善。但与此同时,涉案产业的快速发展也极易引发新的问题,削弱贸易救济措施带来的积极影响,应引起重视。

  一、产能快速扩张,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存在

  贸易救济措施实施后,国内部分产业不同程度地实现了快速发展;随着产能的扩张,出现了国内市场供大于求、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企业之间恶性竞争等问题。

  超过1/3的产品已经存在产能过剩或产能过剩风险。截至目前,我国仍在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的产品中,有35.7%的产品存在产能过剩或产能过剩的风险。以聚氯乙烯(PVC)为例,目前,我国PVC产能已经远远超过需求,且产品同质化现象突出。受产能过剩、下游需求疲软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我国PVC行业整体效益表现欠佳。我国己内酰胺呈现的是结构性过剩,近年来己内酰胺装置扩能迅速,但新产能局限在纺织用的低端产品上,已经严重供大于求,而应用于工程塑料的高端产品因核心技术受制于人仍然依赖进口。此外,我国1,4-丁二醇、吡啶、电工钢等呈现快速扩张的态势,且下游需求并未实现同步增长,产业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

  部分产业低水平重复建设,资源利用效率低。在反倾销措施实施后,部分涉案产业通过改扩建原有的生产设备和新增生产线迅速实现产能扩张,然而,盲目追求规模扩大的发展模式,存在精细化率低、资源利用率不高、能耗高和品质低等一系列问题。以己二酸为例,由于己二酸行业利润丰富,很多企业投资兴建己二酸项目。据悉,国内新增己二酸生产线多为原有生产线的翻版,产品质量低于美国、日本和欧盟的水平。因此,尽快摆脱以规模制胜的观念,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企业盈利能力,成为我国涉案产业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课题。

  二、上下游发展不平衡,制约产业链整合和优化

  自身技术实力较弱,高端产品仍然依赖进口。贸易救济措施实施后,我国部分产品注重规模扩张,而忽视了技术研发,与国外产品技术和质量相比仍存在差距,不能完全满足下游产业的需求,部分高端产品不得不依赖进口,也制约了下游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比如,我国的大部分环氧氯丙烷装置都是采用丙烯高温氯化法或醋酸丙烯酯法,在技术工艺水平、能耗物耗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产品的综合竞争能力不强,因此行业竞争日趋激烈。

  原材料供给不足制约涉案产业发展。由于生产对苯二甲酸的原料PX(对二甲苯)装置多为炼油、乙烯项目配套,其进入门槛相对下游行业高,因此,其发展速度要比对苯二甲酸慢。近年来,我国PX规划项目较多,但是由于民众对PX建设的环保和安全存在质疑,PX项目建设屡屡受阻。对苯二甲酸依赖进口的局面短期内很难改变。

  延伸产业链能力有待提高。新产品开发能力弱是我国制造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涉案产品中,部分产品的产业链延伸能力较弱,上游高端技术装备和高端产品依赖进口,阻碍了下游消费结构的全面优化,从而限制了整个产业链的深度扩展。如国外的马铃薯淀粉生产商约65%的原淀粉被转化为数百种淀粉衍生物,而我国生产的变性淀粉仅有20多种。从我国进口马铃薯淀粉的数据来看,加工贸易进口占比接近进口总量的一半,显示我国马铃薯淀粉深加工、精加工产品缺口较大。

  技术保护力度不够极大地打击了企业研发的积极性。部分涉案产业属于新兴产业,正处于蓬勃发展时期,企业通过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自主创新等方式改进和提升工艺水平。但由于国内尚未形成技术保密的强有力的措施,导致部分企业通过挖人才,盗取技术秘密进行工艺改造,打击了自主创新企业的积极性。

  三、涉案产品大量出口,须警惕贸易摩擦风险

  贸易救济措施实施后,我国涉案产业快速发展,部分产品由之前的进口依赖转向出口,甚至成为全球主要的出口产品,对正在实施贸易救济措施产品的进出口监测显示,目前约有1/4的涉案产品成为净出口产品。

  部分产品在国外遭遇贸易救济调查。随着产品出口的增加,部分产品遭到了国外贸易救济措施的打击。截至目前,甲苯二异氰酸酯已经在日本遭遇反倾销调查;货物扫描系统(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在欧盟遭遇反倾销调查;取向电工钢在日本遭遇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聚氯乙烯及其产品相继在5个国家遭遇反倾销调查;铜版纸先后在4个国家(地区)遭遇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碳钢紧固件在5个国家(地区)遭遇贸易救济调查。部分竞争力较强的企业主动出击,到涉案国(地区)建厂以规避贸易救济措施,但是多数企业只能放弃原有的出口市场,通过转移出口应对贸易救济措施。

  部分产品呈现出口量增价跌之势,应注意防范贸易摩擦风险。贸易救济措施实施后,我国部分产品出口竞争力增强的同时,出口呈现增价跌的走势。对2013年我国正在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的产品的出口监测显示,有1/5的产品出口量增价跌。特别是,氨纶和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的出口量很大,已经超过了进口量,其出口量增价跌的态势极易招致贸易摩擦的风险。

  部分产品和企业在海外市场屡遭各种限制措施。贸易救济措施实施后,我国部分产品已经走向国际市场,甚至到海外建厂,但是屡遭各类贸易措施的阻挠,限制了我出口产品和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发展。比如,白羽肉鸡出口遭遇了欧盟的出口配额限制;壬基酚出口受到多国(地区)安全标准的限制。与此同时,国外竞争对手还在国外采用包括原产地、产品认证范围、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申诉、诉讼等法律手段干扰我国企业的正常运营。

  我国贸易救济措施对维护产业安全、创造公平产业竞争环境效果显著。为了使贸易救济措施的积极效果持续发挥作用,国家应该对涉案产业进行重点监控,引导企业转变以规模取胜的发展观念,通过环保、能耗、技术标准倒逼企业升级,提高整体效益和竞争力;在落实国家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配套政策中要给予企业研发投入、人才引进等支持,特别是对产业技术秘密进行保护与监管,鼓励自主创新,严厉惩罚盗窃技术的行为;对涉案产品出口进行监测和预警,避免出口贸易摩擦发生。在企业层面,要倡导精细化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升产品质量和国际竞争力;通过延伸产业链的方式,依托资源优势,提高产业规模和集中度,促进上下游协同发展。

  作者简介:史云庆,助理研究员,自2008年以来一直参与商务部贸易救济措施效果跟踪的调研工作。

  史云庆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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