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山东省泰安市一家商店的售货员孙某,经常收现金不交给财务。至被抓之日,共私吞134笔交易的现金,职务侵占金额高达80多万元。两年多来,她装“富二代”给男网友送礼物700多件,其家人竟然未察觉。最后,公司老板发现报警,孙某因职务侵占被刑拘。
孙某2012年下半年应聘到泰安市岱宗大街一家家电销售公司做售货员。商店规定,她卖出一件商品须开具三联单据,一联开给顾客,一联给仓库出货用,一联给财务记账。而她却把应该给财务的记账联藏匿起来,把收到顾客的现金放进自己腰包。由于公司老板平时也不查账,竟然让她不断得手。
2013年底,公司老板察觉到出现了问题。该公司通过对账发现,孙某收现金不交财务。因查账需要很长时间,且当时她认错态度好,承诺把侵占的钱很快还上,加之逐笔清算她侵占了多少钱很麻烦,老板就没辞退她,而是让她继续干业务员,但不能接触现金了,只能接刷POS机业务的交易。
孙某发现,一笔刷卡交易POS可以打印多张一模一样的POS单,于是又动了歪主意。她每卖一台电器,就打印出多张POS单,上面的信息完全一样。当再接到订单时,她就收现金,用以前的POS单伪造顾客签名交给财务,财务也看不出问题,而是正常安排发货,这样她就能继续收现金私吞。一笔交易她少则打印3张POS单,最多则打印7张。孙某通过POS机单据私吞的现金一部分“还给”老板,让老板不再怀疑她。直到2014年6月,该公司老板才再次发现出了问题,就到泰山区经侦大队报了警。
民警经过调查发现,孙某已经侵占该公司134笔货款,共计80余万元。在孙某的银行交易记录中,有大量支付宝、京东商城的交易记录。原来她在网上通过虚拟身份,自称为北京未婚的富二代,通过QQ、微信等聊天工具在网上结交多个男网友,并给男网友送现金,送苹果手机,送花、巧克力、衣服,还有充话费等等,最多的一次,她给一北京的网友打过去两万元。她的非法所得几乎全部用在这上面。
两年来家人甚至没有察觉她有这么多钱,就连孩子生病,都是用的家里的钱。案发后家属一直以为民警弄错了,说她一个月就一两千的工资,不相信她做过这些事。
在与民警的交谈中她曾谈到,现实中的她体形较胖,这么做是为了满足虚荣。民警说,孙某法律意识较差,一直以为家里把钱还给老板就没事儿了。实际上她已经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评述分析
透过本案,笔者看到孙某利用公司管理以及设备上的漏洞在近两年的时间里不断侵吞公司收款资金,仅是为了满足那一点点的虚荣心,令人可叹又可气。可气的是孙某法律意识太过薄弱;叹息的是中国这么多的中小型企业管理如此松散,不断曝出舞弊案件。
舞弊之所以能发生,正是因为其能满足“冰山理论”的三要素,即压力或动机、机会、自我合理化。本案例中的孙某犯案的动机很简单——“虚荣”,因自身体型的原因,希望能在网上找到更多更好的男朋友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于是假托自己是未婚“富二代”,又因为自己的工资无法匹配这个身份,于是她就寻找“赚钱”的机会。公司财务管理的松懈以及相关设备的漏洞则给她的“赚钱”行为提供了机会。而孙某的法律意识薄弱,也让她在心理上实现自我合理化,而第一次舞弊未被开除或报警也正让其对此不再具有畏惧心理。
通过分析本案,笔者认为,该公司在财务管理上存在若干亟待改进的问题。
首先,财务与仓库间缺乏日常的对账,并未能按时开展仓库盘点工作。在2012年下半年到2013年底的一年半中,该家电公司都未发现孙某的侵占行为,说明该家电公司的财务部门长期不与仓库进行对账,才致使孙某的盗拿收银款行为不被察觉。同时,由于日常对账的缺失,也直接导致了日后逐笔清查核算被侵占销售额的困难。而该家电公司未开展仓库盘点工作,也无法发现账实不符。
因此笔者建议,零售行业的企业应当加强财务与仓库的日常对账工作,并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其次,POS机设备存在问题,并且财务部未能定期进行自我对账。一般而言,POS单为2~4联,有客户联、商户联等。但该家电公司的POS机居然能打印出7联,这样的设备问题被孙某发现并加以利用,再次成功盗取收银款。
事实上,财务收取POS单商户联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核对收款总数与银行进账数是否匹配。而通过案例描述可以推测,该公司的财务部并未进行该项工作,从而导致2013年底到2014年6月份这半年多时间未察觉银行存款有异。
对此,笔者建议,企业的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前往银行领取对账单,在对账单总数能与POS单总数匹配的情况下再逐笔核对。
笔者建议,中小企业应该加强自身的内部控制,完善财务管控流程,努力提高风险防范的能力,双管齐下,一方面通过法律和制度的宣传,使员工不敢舞弊,另一方面加强信息系统建设,通过“人防加技防”,使其不能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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