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海琴是陕西省榆林市一家制衣公司的总经理,短短几年里,有4000余名空巢老人、生活困难群众、残疾人、贫困家庭学生得到了她的帮扶关爱,截止目前已向社会慈善捐款、公益资助、帮扶弱势群体达210多万元,荣获首届“榆林好人”--爱心企业家称号。2014年10月,谢海琴荣登“中国好人榜”。
英国作家狄更斯说:“世界上能为别人减轻负担的人都不是庸庸碌碌之徒。”那么,累计向社会慈善捐款、公益资助、帮扶弱势群体达210多万元的“好老板”谢海琴,不仅不是庸庸碌碌之徒,更是一个值得广泛学习的榜样。谢海琴无疑用行动体现了新一代中国企业家勇于肩负社会责任的高洁情操。
谢海琴的爱心源泉来自两点,一是感恩,二是快乐。谢海琴一直将帮扶贫困群众视为自己的责任。而这个责任并非她的个人义务,是一种超越物质利欲的美德--感恩。感恩是社会互助的具体体现,作为单个的社会成员,生活在一个多层次的社会大环境之中,并从这个大环境里获得一定的生存条件和发展机会,如果人们都对自己与他人和社会的关系缺乏正确认识,也就不可能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回馈社会,很难想象社会能够正常发展下去。令人欣慰的是,总有一大批“谢海琴”践行并发展着弥足珍贵的公民互助理念。
如果说“感恩”只是一个行善者体现美好品德的必然动作,那么“快乐”无疑是个人思想境界的升华。因为当一个人将行善视为一种乐趣时,其思想境界已然超越交换互助层面,更为纯粹地体现出了品德之高尚。正所谓“上善若水,利万物而不争”,任何人都本能地需要快乐,从谢海琴以助人为快乐之本的事例中,我们看到快乐不仅是行善的结果,也可以是行善的动因。这恰恰是人们所崇尚的做慈善的最高境界:做善事,无需坚强的意志和远大的理想,只要拥有一颗快乐的心就行。
谢海琴的“快乐行善”也提醒我们,行善绝不是有钱人的专利,哪怕一个人再贫乏,但只要你能够从帮助他人中获取快乐,抑或因追求快乐而帮助他人,就可以成为一个令人崇敬的好人。这里不妨举一个例子:近日有媒体报道了湖南一女子从年轻时开始做善事,至今已热心公益34年。你千万不要以为这位女子是富二代,或是有钱的企业家。恰恰相反,她只是一名普通的农村妇女,和丈夫一起一年的拼搏也只有两三万元的收入,但她每年都会从不多的收入中拿出近万元,用来助人行善。她孜孜行善的理由十分简单:帮助他人会让自己快乐。
“快乐于受施的人,也同样给快乐于施与之人”,谢海琴的快乐行善再次证明了莎士比亚这句格言的真理性。我想,只要真正理顺和把握行善与快乐的关系,任何人都可以是好人,也都可以快乐。
文 邓子庆
……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