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借鸡生蛋”,岂料“鸡飞蛋打”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舞弊,复核,风险防范
  • 发布时间:2015-03-11 12:30

  案例

  2014年10月30日,浙江省象山县一家针织厂报案称,厂里的员工王某和周某通过制造虚假账目伪造员工工资单的方式,将虚增工资占为己有。

  这两人分别负责理单工作和员工产量的核算统计、产品定额计算。2012年,周某向王某提议:两人各自分工,由王某找人出面借用离职职工的工资卡并加以控制,周某则在核对账目时把这些“空降”员工安插到生产组员工名单上,通过虚计生产量,伪造离职职工工资单,让财务部门把工资打入卡内,之后他们再按比例分钱。

  于是,王某找到裁剪工朱某,请他帮忙找几张可靠的老员工工资卡。朱某答应之后,很快就动用关系找来几张卡,把名字报给了王某。王某再将名单告诉周某,之后周某便在账目上做了“手脚”。财务部门对员工的生产量和工资单未重新核查,直接按照工资单就将钱打入了工资卡。于是,每月朱某便把持有的工资卡上的钱取出交给王某,从中取得好处费。

  2013至2014年,王某和周某通过朱某不但找来了离职职工的工资卡,还把不是针织厂员工的工资卡一并拿来,从中“渔利”。就这样,工资套得越来越多,分得的钱也越来越多。最后,加假账骗钱逐渐成为厂里公开的秘密,连部分在职员工也变成了他们的发展对象。三年下来,三人共从针织厂里骗得74万元巨款。

  2014年10月23日,针织厂员工因为工资提成的事情闹了起来,王某和周某的行径才被暴露出来。

  评述

  王某、周某合作骗取厂里的工资,金额巨大且历时较长,期间借卡骗工资甚至成为厂里公开的秘密。但缘何三年后才被揭穿?这很明显是针织厂管理上的漏洞所致。本案例中的作案手法比较拙劣,王某收集离职或其他人员信息及对应的工资卡,由负责产品定额计算的周某将这些“虚构”人员录入产量核算统计中,每月就会有源源不断的“工资”空降到这些工资卡。

  诚然,针织厂工人较多且流动性较大,对于人员的管控存在一定困难,但从风险防范的角度出发,其实是能够采取措施来进行有效管控的。接下来就分析一下该厂管理上的缺陷:

  (一)计件产量未经过必要的复核

  从细节可推断,周某先提出作案的想法,肯定是发现了由他上报的数据无人复核。这是他能长时间作案的基础。

  这里的漏洞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计件数字的统计缺乏其他独立人员或部门的复核。计件的数量不仅与生产人员的工资薪酬相关,也直接影响工厂的生产成本,因此计件数字的统计应由其他独立的人员或部门进行复核。且应由复核人员签字确认,并禁止随意涂改。其二,计件数字缺乏必要的交叉匹配。生产部门上报的每个工艺环节产量、仓库入库数量与财务入账数目等缺乏必要的交叉配对,使得周某谎报数量的现象长期未被发觉。

  只有采取措施避免计件数量的错误才能从根本上控制计件工厂的这类舞弊。

  (二)对于厂内员工信息缺乏必要的管控

  针织厂员工流动量大,很容易出现员工信息的疏漏或错误,这也给了王某与周某在人员和数量上做手脚的机会。工厂对此的管理比较混乱,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只要银行卡与姓名相符,无论该员工是否为在职员工,财务均可打款。在编制工资表时,无人对员工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其二,员工的考勤未与工资发放相关联,而两者勾稽复核是验证员工真实性的一项有效办法。

  因此,建议对于员工较多且流动率较高的工厂或企业,可引入人事管理系统来防控人员随意虚增及工资的大幅变动。对于信息化条件尚不成熟的单位,建议将员工出勤统计嵌入工资发放流程中,并在工资表编制完成后,由复核人员对表中的人员及工资金额进行检查。

  (三)缺乏必要的反舞弊机制

  案例中,借卡骗取工厂工资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却无人举报。这一方面是由于员工缺乏基本的法律观念以及职业道德,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工厂缺乏有效的反舞弊机制。工厂中涉及的管理事项繁多,原材料、设备等物资的采购、工资发放等都是舞弊犯罪的高发领域。如果工厂能够设立舞弊举报渠道以及相应的保护机制,这种简单的舞弊行为就不会历经这么长时间才被曝出。

  文 陈皓 黄玮喆 高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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