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破解资金困局,企业往往会使出浑身解数借以筹措。但因不太注意幕后故事,往往会给未来发展埋下隐患。
现在各种另类融资模式很多,你也可以说它是创新,但弄不好就是陷阱。比如有些大企业还想像过去一样,通过股市进行再融资,搞一些官商勾结的歪门邪道。没想到政治气候变了,想通过掮客融资越来越困难,弄不好还会上当受骗。再比如大的房地产企业还可能通过股市或者债市或者银行进行融资,但中小房地产企业想通过以上渠道融资就十分困难。自房地产企业融资成为监管层重点调控的对象后,其融资渠道就一再收窄。只有有足够实力的房地产企业才能得到银行贷款,实力稍逊的则不得不进行信托融资,再次的只能去找民间资金,即所谓的有限合伙融资。门槛低、监管少的有限合伙融资成为中小房地产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比较常见的是有限合伙基金直接“输血”给房地产企业,如以股权投资形式入股房地产企业,同时双方签订一份协议,到期房地产企业以约定利息回购股份,其实就是所谓的“假股真债”方式融资;还有以股东借款、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等形式融资的。还有一种方式是设立有限合伙基金,通过银行以委托贷款形式,或通过再投资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等将资金借给房地产企业。这里面的银行、信托公司、券商等“通道”在其中是不承担任何风险的,也不做风险控制,只需提供一纸合同,就躺着挣“通道费”,风险控制由有限合伙管理人负责。房地产企业要想得到这些资金,关键还是要看自己有没有抵押物,包括房子、土地、在建工程、股票、黄金、外汇、债券等。目前,抵押率(借款金额加总利息除以抵押资产的评估价值和市场价值孰低的价值)要求在40%以内。此外,还会要求房地产企业承担无限责任担保、企业实际控制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如果有限合伙基金觉得房地产企业风险比较大,还可以追加一个担保,即房地产企业所在集团无限责任担保或担保公司担保。这些账算下来,房地产企业往往要承担25%的融资成本甚至更高。在整个利益分配链条上,投资人收益为9%~13%不等,“通道费”、投资顾问费等约1%~3%,第三方募资渠道费用在3%左右,其余的属于基金管理人收入。
对很多有限合伙基金来说,最难的是募资,而并非寻找投资企业,需要融资的企业很多。对房地产企业而言,风险正在逐渐暴露。由于有限合伙基金的钱一般要求能保证房子盖完,而且合伙控制人具有降价处置权,最终能够通过降价而收回本息。房地产企业通过如此方式融资需要三思而行,如果觉得风险太高,就不要饮鸩止渴了,就是地方政府承诺到期回购的基建项目也需要更多地考虑其财政实力。对于融资成本超过30%的企业,往往是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才会花如此高的成本融资,他们往往是死猪不怕开水烫。而敢以30%利息往外借钱的公司也不好惹,不还钱的麻烦往往会折磨死人的。
现在许多融资方式的链条正在加长,猫腻也越来越多。有些信托公司高管不是在代人理财,而是在企业融资过程中充当掮客角色,有限合伙基金成为输送利益的通道。信托公司高管因职务便利,对一些相对较好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和风险控制,但为了扩大资金杠杆,他们会设立信托计划募集部分资金,剩余资金由有限合伙基金帮忙募集,有限合伙基金需要向信托公司高管支付较高的投资顾问费。对一些比较好的项目,信托公司高管还会找人来投资信托计划,以进一步分享项目收益。由于信托公司高管可以在其中谋利,就会有动力包装项目以便通过内部风险控制部门的审查,实际上埋下了道德风险的隐患。其实这种融资方式是在钻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的空子,使信托成了逃税避税的“通道”。
文 王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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