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连起:减税降费将撬动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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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11-19 10:00
在当前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减税降费、给企业松绑的建议广受关注。国家也确定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双创”战略,希望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激发社会活力。那么,减税降费与创业创新二者又有怎样的关系呢?且听全国政协委员、会计审计学家、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对此怎么说。
态度、举措、目标:“减税降费”三部曲
清代思想家魏源认为:“善赋民者,譬植柳乎!薪其枝叶,而培其本根;不善赋民者,譬剪韭乎!日剪一畦,不罄不止。”魏源的观点说明,不论是“收费”或“税收”都带有“放水养鱼”的属性。税费并非收得越多越高,就对政府和社会越有利。
张连起指出,政府对企业征收的税费要讲究适当,既要让企业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又不能制约和影响到企业的正常发展、生产积极性和市场活力。如何“拿捏”这一标准,不能仅靠中央政府的“一纸通知”。因为,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各地方的情况不一,企业的状况不一,不能“全盘照搬”。因此,各地政府不仅要从根本上认识到“减税降费”的意义和功用,更要深入研究和领会,这就是所谓的奏好“三部曲”中的第一部曲。
第二部曲就是“如何减”的问题。国家的宏观性政策确定之后,在执行和落实上要有具体的标准与行动,否则就是空谈。今年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给全国民众尤其是小微企业送上了“大红包”:决定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的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并减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从2015年4月1日起,将已试点的个人以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实际收益,由一次性纳税改为分期纳税这一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
张连起认为,“降低”失业保险率缴纳标准,这就是实实在在惠及社会的福利性行动,在其他税费领域也是如此。将不该收或可以不收的“费”取消,将影响企业经营的高额税收比例降下来,这就是“减税降费”的具体化操作。
然而,唱响“减税降费”可不仅仅是“出台标准”这一桩事情。这些“标准”能落实到地方吗?地方政府“舍得”降和取消吗?张连起认为,这里面的“水”可能更深、工作量更大。他直言,近年来,在涉及民生利益的“简政放权”事项上,阳奉阴违者不少,当“歪嘴和尚”者也不少。前一段时间,李总理痛批“处长现象”,称“当时你们部长们都来开会了,会上都没有不同意见,现在难道还需要几个处长来‘把关’?”可见政策推行的“梗阻”疏通之难。“能不能唱好‘减税降费’之曲,而且要唱出实效,必须出台后续的监管标准、监查监办标准,并且要明确“违令”的追究机制。”张连起如是说。
在谈及与“减税降费”相关的涉企乱收费问题时,张连起认为涉企乱收费已经成为我国企业发展中非常大的阻力。
如何彻底根治乱收费行为呢?张连起给出了他的建议:“必须从深化改革这个角度抓起。看上去涉企收费只是一个方面,但是它跟全面深化改革的各个方面都有牵扯关系。”他说,比如税制改革,有些费用应该归成税,还有政府职能转变等等。他建议,要从源头上进行遏制,要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包括其他改革都要协同推进,最后要从制度上根治。不能让涉企乱收费有生长的土壤。
其三,给企业“减税降费”是目的,又不是唯一目的或者最终目的。政府出台“减税降费”政策的最终目的是要解决和适应经济“新常态”下出现的新问题,尤其是要通过“减税降费”最终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那么,“减税降费”的政策仅仅惠及企业还是远远不够的。张连起认为,“减税降费”不仅要惠及现有的企业(包括创业者),还要通过“减税降费”手段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创业,激发更多的社会活力,真正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大局面。他说,“‘减税降费’实只是一根‘杠杆’。它撬动的是社会活力,影响的将是亿万公众和未来可能进入市场的亿万创新主体。”由此而言,张连起认为,“第三部曲”的价值更大。
减税改革的四条建议
对于如何减税,张连起给出了他的税收改革建议。他认为,相比支出端的财政刺激,大规模减税是从收入端宽财政,不仅可以避免财政定向支出带来的资源配置扭曲,还可以扩张总需求。第一,减税有助于增加劳动者的边际收入,提高劳动者工作积极性;第二,减税能提高资本的边际回报率,增加企业家固定资产投资与科研投入的意愿。而劳动、资本与科研投入的增加,三者均能提高社会总产出。第三,从需求端看,减税增加了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而居民相对于政府而言使用资金更有效率。
张连起指出,当前,企业、银行金融机构都存在着明显的负面预期。在预期发生扭转之前,经济不会有实质性好转。要修复企业信心,惟有以“超预期”的手段来为市场“减负”。我国偏高的税赋比重、存在诸多制度性缺陷的税收制度,已经越来越难以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财税改革箭在弦上。
为此,他建议,首先要提高直接税比重,减少重复征收。张连起认为不由纳税义务人实际承担的间接税都会被转嫁至最终消费者,极易被重复征收。同时,由于间接税具有累退性,过高的比例使得收入分配的差距加大。尽管近年来间接税比例有所下降,但仍处于较高位置,2013年间接税比例为62%,高于45%的世界平均水平。未来增加直接税比重,将是税收改革的方向之一。
其次,个人所得税应推行指数化。现行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在2011年确立,在非指数化税收体系下,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纳税人的实际税负随着名义收入的增加而增加。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均实行了个人所得税的指数化。以美国为例。美国的《经济复兴法案》按照每年物价指数的涨幅对居民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指数化,自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扣除额与所适用税率。
第三,加速固定资产折旧。新兴行业尤其是高科技行业具有前期固定资产投资大、回报周期长等特点,在国内间接融资为主体的融资体系下,过长的固定资产摊销周期增加了企业初期的税赋压力,不利于企业成长。对于新兴行业,应允许其加速固定资产折旧,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为企业发展创造空间,“坚决不能给鸟的翅膀上拴上铁块”张连起说。
第四,个税由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转变。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将纳税人的收入按来源不同分11类,并按相应的扣减额与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这加剧了收入分配差距。张连起指出,未来,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是,应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并将纳税人的按揭贷款、赡养抚养等家庭负担计入抵扣因素。
莫让“双创”服务进入泡沫化、同质化的误区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张连起认为,我国确定“双创”战略,这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稳增长、扩就业、激发亿万群众智慧和创造力,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的推进,国家和各地政府纷纷出谋划策,力争营造出更优质的创业环境。有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仅国务院和各地政府针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而发布的政策措施就已超过2000条。
张连起认为,这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各类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需求、服务需求、信息需求等困难,同时也是营造良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的有力举措。
张连起同时强调,各地在推出扶持政策的同时,还需要因地制宜,避免盲目跟风。为此,他给出两点提醒。
其一,莫让创业孵化器泡沫化。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加强创业孵化器的建设自然是一项有力举措。然而,随着创业孵化器的数量不断增多,选址不合理、定位不清晰、服务不到位、配套设施不健全等新的问题也逐渐显现。
为此,张连起提出,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过程中,各地政府应避免走入盲目建设创业孵化器的误区,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当地创业者的需求来建设有针对性、有特色的创业孵化器,切莫让创业孵化器泡沫化。
他建议,要结合地方资源禀赋、对接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打造创业孵化器,这样不仅载体主体呈现多元化,其载体类型也是多样化,还使得特色产业集群化,形成一批特色品牌,让创业变得更加容易。
其二,莫让创业服务同质化。随着创业种类的不断增多、创业水平的参差不齐,差异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也不断增加。要使得“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得以持续推进,创新服务方式必不可少。
创业服务通常是以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咨询、创业孵化引导、创业场地支持、创业宣传等创业初期的服务为主,对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企业则缺少了针对性和专业性,难以助力其实现进一步成长。
张连起认为,对于不同层次的创业内容,也应由不同层次的创业服务队伍与其一一对应。比如,由各级政府部门的专职创业指导和管理人员组成的创业服务队伍,重点解决创业中遇到的各类政策难题;而由不同专业背景组成的多元化创业专家队伍,比如:会计、税务等专家队伍,则重点解决创业中的专业性难题等。
张连起认为,健全体系、完善制度、推出有针对性的服务也应是推进“双创”工作中的重点,以创业者需求为导向,结合各地特色提供不同创业服务,莫让创业服务同质化。
记者 隋作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