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资新规解读——规范投机套利 引导脱虚向实

  • 来源:股市动态分析
  • 关键字:再融资,新规,证监会
  • 发布时间:2017-02-27 13:45

  2月17日证监会发言人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细则》的部分条文修改,并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新、旧再融资实施细则对比详见下表。

  新规相对倾斜大盘股

  经统计,增发股票数占上一年年报公布的总股本数比例,2012年-2016年分别为7%、10%、14%、16%、23%,呈上升趋势。新规中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从“量”上保守限制了约20%以上的再融资,新规对大盘股影响相对中性,限制市值管理驱动和套利交易型的小盘股。18个月间隔期对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不设限,新规平滑了市场对新股上市后短期再融资的预期,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次新股的炒作。

  驱逐一二级市场套利

  再融资新规定价方式的调整对市场影响很大,非公开发行的初衷是寻找有风险辨识和承担能力的投资者,为其提供较低的发行门槛,但投资者往往偏重发行价格相比市价的折扣,定价基准日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发行期的首日的自由选择为定增套利打开空间。新规明确定价基准日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是定增价格市场化的重要一步,给定增三年期制度套利的时代划上休止符。

  改善A股供求关系

  刘士余主席2月10日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表示“股指稳定和融资力度不能对立”,我们认为监管层态度是:需要增加股票市场优质股票的供给,同时必须有效抑制股票市场短期逐利的炒作风气。再融资的股票大部分通过银行配置购买,到期兑现减持的可能性大,新规大幅限制了此类股票的供给,同时在资金面上限制了战略投资者定增到期集中减持对股指的扰动,在股票供给端和资金需求端利好股市。

  可发可转债或优先股公司优势凸显

  目前整体上市有四种形式,分别是换股IPO、换股并购、增发收购和再融资反收购,定增是整体上市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新规的实施,18个月的间隔期对于企业资金的补给时间周期过长,非公开发行20%的数量规定让整体上市的操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当前可以发可转债或优先股的公司优势凸显。优质公司同样受制于配套融资但未限制并购重组,重大并购重组与非公开增发分属证监会上市部和发行部监管,新规对重大重组的影响较小。

  华泰证券 戴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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