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一堂哈佛最火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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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3-16 16:10
假设你是一辆有轨电车的司机,电车正以每小时60英里的速度沿着轨道疾驰而下。前方,你看见五个工人手持工具站在轨道上。你试着停下来,可是刹车失灵了。你感到无比绝望,你知道,如果你冲向这五个工人,他们将全部被撞死。
突然,你注意到右边有一条岔道,那条轨道上也有一个工人,一个。你意识到,你可以将车拐向那条岔道,撞死这个工人,而挽救那五个工人。
你应该怎么做呢?大多数人会说:“拐!撞死五个人将会更糟糕。”牺牲一个人的生命以挽救五个人的生命,这看起来确实是正当的事情。
现在让我们来考虑另外一种假设。这一次,你不是司机,而是一个旁观者,站在桥上俯视着轨道。轨道的那头开来了一辆电车,这一头有五个工人。刹车又一次失灵了,电车即将冲向五个工人。突然你发现,你身旁站着一个身材魁梧的家伙。你可以将他推下轨道,挡住疾驰而来的电车。他可能会被撞死,但是五个工人却将获救。
将魁梧大汉推到轨道上是否为正当之举呢?大多数人会说:“当然不是!这简直是罪行。”
这便产生了一个道德难题:为什么同样是牺牲一个生命以挽救五个生命,在第一种情况下看起来是正确的,而在第二种情况下看起来是错误的呢?
如果我们认为,数量很重要——挽救五个比一个好,那么,为什么我们不能将这一原则应用到第二种情形呢?即使有一个很好的理由,将一个人推向死亡听起来非常残忍。但是,有轨电车撞死一个人就不残忍吗?
将桥上的人推下去之所以不对,也许是因为这样做违背了他的意愿。毕竟他并没有选择参与其中。
然而,我们可以对那个在岔道上工作的人做同样的辩护。人们可能会反驳说,也许铁路工人甘愿冒这样的危险。然而,牺牲自己以挽救他人的生命并不在这份工作的职责范围之内;并且任何人都不愿意放弃自己的生命。
也许这里的道德差别不在于对受害者的影响,而在于决定者的意图。作为电车司机,你可能会辩解:尽管你可以预见到在岔道上那个工人的死亡,但是你并没有想要他死。运气足够好的话,六个工人能全部幸免于难。然而,这一点在后面一种情形仍然成立。你从推下去的那个人的死亡,对你的目的而言并非不可或缺。他要做的就是挡住电车,如果他既挡住电车而又存活下来的话,你将非常高兴。
这两种情形还有可能应当由同一原则来裁定。它们都涉及选择牺牲一个无辜者的生命,以防止一个更严重的损失。你可能仅仅是因为胆小脆弱而不愿将那个人推落桥下。用自己的双手将一个人推向死亡看起来确实比转动电车的方向盘更加残忍,然而,做正当的事情并不总是轻而易举。
我们可以对这个假设稍作调整。假设作为旁观者的你可以不伸手就能使身旁的大个子掉进轨道;假设他正站在一个活板门上,你可以通过方向盘打开这个活板门,便有同样的结果,是否会使得这成为正当之举呢?
要解释这些情形的道德差别并非易事。不过,请注意我们在推理出两者区别时所遇到的压力——如果我们推理不出来,那么就要重新考虑在每一种情形中对何谓正当之举做出的判断。我们有时候将道德推理看作说服他人的途径,然而,它同时也是一种理清我们自身道德信念的途径。
某些道德困境源于相互冲突的道德原则。当我们面对一种情形——要挽救一些人的生命就必须杀害无辜,我们便遇到了道德困境。我们必须弄明白哪一种原则更有说服力,或者更适用于这种情形。
另一些道德困境则源于我们不确定事情将如何展开。上面的案例排除了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所遇到的不确定性。它们假定我们确切地知道,如果不调转方向盘,或不把大个子推下桥的话,会有多少人死去。这使得这类故事不能完美地指导现实行为,而是把偶然性悬置了——“如果那些工人看到了脱轨电车并及时地跳开了呢?”
现在让我们来考虑一个真实的道德困境。
2005年6月,一个由美国海军士官马库斯.勒特雷尔和其他3名海豹突击队队员组成的特殊军事小组,在阿富汗境内靠近巴基斯坦边界进行秘密的勘察任务:寻找一名塔利班领导人,他是本.拉登的亲信之一。情报显示他们藏匿在山区的一个小村庄内。
小组在山脊上占据了一个位置并俯瞰那个村庄。突然,两名阿富汗农民赶着上百只羊,撞见了他们。他们还带着一个约14岁的小男孩。这些阿富汗人没有武器。美国士兵用步枪对准他们,命令他们坐在地上,接着便讨论如何处理这几个人。当时他们没有绳索,无法捆住这几个阿富汗人以争取时机找到藏身之处。他们仅有的选择是,杀了他们,或者放他们走。
勒特雷尔的一名战友认为要杀掉这些牧羊人:“我们有权做任何事情来挽救我们自己的生命。”勒特雷尔难以抉择。他在回忆录里写道:“从我的内心深处,我知道战友说得对。可问题在于,我是基督徒。有个东西在我的灵魂深处告诉我:杀害手无寸铁的人是不对的。”他投了决定性一票,放走了他们。这一票,让他后来无比悔恨。
一个半小时以后,这4名士兵发现自己被80~100名塔利班分子所包围。在接下来的那场惨烈的战斗中,勒特雷尔的3名战友都遇难了,塔利班分子还击落了一架试图救援的直升机,机上16名士兵全部遇难。
勒特雷尔身受重伤,他跳下山坡并爬行了7英里,来到一个普什图人的村庄。那里的居民保护着他,不让他落入塔利班分子之手,直到他获救。
在回忆录中,勒特雷尔谴责自己所投的一票:“这是我一生当中所作出的最愚蠢的决定。我当时一定是脑子出问题了。我实际上知道这是签下我们的死亡执行令……它会一直困扰着我,直到我栖息在东得克萨斯的一座坟墓里。”
对于勒特雷尔来说,当他回顾此事时,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他会杀了那些牧羊人。考虑到接下来的灾难,人们对此难以表示反对。勒特雷尔的选择类似于脱轨电车的情形。杀害3名阿富汗人,将会挽救他的3个战友和那些试图解救他们的16名士兵的生命。然而,是哪一个版本的脱轨电车情形与此类似呢?是转动电车的方向盘呢,还是更像将那个大汉推落桥下?勒特雷尔预料到了危险,但仍然不杀害这些手无寸铁的平民,这一事实说明,它跟推人落桥的情形更为接近。
然而,杀害牧羊人的理由似乎在某种程度上比推人落桥的理由更有说服力。这可能是因为,我们根据结果怀疑他们并不是无辜的旁观者,而是塔利班分子的同情者。让我们来考虑一个类比:如果我们有理由相信,那个站在桥上的人使那辆电车的刹车失灵,以企图撞死那些在轨道上工作的工人(让我们假设他们是他的敌人),那么,将他推向轨道的道德理由会变得更加有力。我们可能仍然需要知道,这些敌人是什么人以及为什么他想杀死他们。如果我们知道,轨道上的那些工人是法国抵抗运动的成员,而桥上的那个大个子是个纳粹分子,他企图使刹车失灵而撞死他们,那么,将他推落桥下以挽救那些工人的理由,将在道德上更有说服力。
民主社会中的生活充斥着关于对与错、正义与不正义的争论。有些人支持堕胎权,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堕胎是一种谋杀;有些人认为公平需要向富人征税以帮助穷人,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将人们通过自己的努力而赚来的钱征走是不公平的;有些人反对严刑逼供恐怖主义嫌疑分子,认为这是一种与自由社会不相称的道德的恶,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是阻止一场恐怖主义袭击的最后手段。
考虑到我们在公共生活中讨论道德问题所具有的激情和热烈程度,我们可能会认为,我们的道德信条是通过培养或超越理性的信仰,而一劳永逸地固定下来的。然而,如果这是真的话,那么道德劝导就是无法想象的,并且那些被我们看做是关于正义和权利的公共争论,就不过是一连串罗列教条的比赛。
当人们面对一个棘手的道德问题时,道德反思是如何产生的?我们会从一种自认为正确的观点或信念开始。然后,找出它们所依赖的原则:“牺牲一个人的生命而避免更多人死亡是更好的。”当我们遇到一种能证明这种原则是不对的情形时,我们便陷入了迷惑。我们想要把它弄明白,这是一种哲学的冲动。当遇到这种张力时,我们可能调整对“公正”的判断。当遇到新的情形时,我们再次在各种判断和原则之间左右权衡,用一个来修正另一个。
如果道德反思就在于找到一个权宜点,那么,这种反思又如何能够带我们推导出正义和道德事实呢?即使我们在一生之中能成功地保持道德直觉和承诺的一致,我们又能有多大的信心说这种结果不是一种更深刻的偏见呢?
答案在于,道德反思是一种公共的努力。它需要一个对话者。我们不可能仅仅通过内省而得出正义的意义以及最佳的生活方式。
柏拉图的《理想国》中,苏格拉底将普通公民比做一群被囚禁在洞穴里的囚犯。他们所见到的所有景象都是墙上的影子,是他们永远不能理解的事物的投影。只有哲学家能够从洞穴中走出,见到事物的真实面貌。苏格拉底认为,由于哲学家看到了事物的真相,因而只有他才适合统治那些穴居者。
柏拉图的意思是:要想抓住正义的含义以及生活的本质,就必须超越偏见和日常生活。我认为他是对的,可并非完全正确。如果道德反思是一种对话——如果它需要在我们所作出的判断及其背后的原则之间权衡的话,它就需要各种观点和信念作为基础,无论它们多么片面和无知。如果哲学家们对墙上的影子一无所知,他只能领导一片贫瘠的乌托邦。
所以,道德反思需要参与到城市的骚动中,参与到银行救援、价格欺诈、收入不平等、反歧视行动、服兵役以及同性婚姻等一系列令公众心烦意乱的争论和事件中。它们促使我们不仅在家庭和朋友内部,也在我们那些苛刻的同胞内部,澄清和辩护我们的道德和政治信念。
……
突然,你注意到右边有一条岔道,那条轨道上也有一个工人,一个。你意识到,你可以将车拐向那条岔道,撞死这个工人,而挽救那五个工人。
你应该怎么做呢?大多数人会说:“拐!撞死五个人将会更糟糕。”牺牲一个人的生命以挽救五个人的生命,这看起来确实是正当的事情。
现在让我们来考虑另外一种假设。这一次,你不是司机,而是一个旁观者,站在桥上俯视着轨道。轨道的那头开来了一辆电车,这一头有五个工人。刹车又一次失灵了,电车即将冲向五个工人。突然你发现,你身旁站着一个身材魁梧的家伙。你可以将他推下轨道,挡住疾驰而来的电车。他可能会被撞死,但是五个工人却将获救。
将魁梧大汉推到轨道上是否为正当之举呢?大多数人会说:“当然不是!这简直是罪行。”
这便产生了一个道德难题:为什么同样是牺牲一个生命以挽救五个生命,在第一种情况下看起来是正确的,而在第二种情况下看起来是错误的呢?
如果我们认为,数量很重要——挽救五个比一个好,那么,为什么我们不能将这一原则应用到第二种情形呢?即使有一个很好的理由,将一个人推向死亡听起来非常残忍。但是,有轨电车撞死一个人就不残忍吗?
将桥上的人推下去之所以不对,也许是因为这样做违背了他的意愿。毕竟他并没有选择参与其中。
然而,我们可以对那个在岔道上工作的人做同样的辩护。人们可能会反驳说,也许铁路工人甘愿冒这样的危险。然而,牺牲自己以挽救他人的生命并不在这份工作的职责范围之内;并且任何人都不愿意放弃自己的生命。
也许这里的道德差别不在于对受害者的影响,而在于决定者的意图。作为电车司机,你可能会辩解:尽管你可以预见到在岔道上那个工人的死亡,但是你并没有想要他死。运气足够好的话,六个工人能全部幸免于难。然而,这一点在后面一种情形仍然成立。你从推下去的那个人的死亡,对你的目的而言并非不可或缺。他要做的就是挡住电车,如果他既挡住电车而又存活下来的话,你将非常高兴。
这两种情形还有可能应当由同一原则来裁定。它们都涉及选择牺牲一个无辜者的生命,以防止一个更严重的损失。你可能仅仅是因为胆小脆弱而不愿将那个人推落桥下。用自己的双手将一个人推向死亡看起来确实比转动电车的方向盘更加残忍,然而,做正当的事情并不总是轻而易举。
我们可以对这个假设稍作调整。假设作为旁观者的你可以不伸手就能使身旁的大个子掉进轨道;假设他正站在一个活板门上,你可以通过方向盘打开这个活板门,便有同样的结果,是否会使得这成为正当之举呢?
要解释这些情形的道德差别并非易事。不过,请注意我们在推理出两者区别时所遇到的压力——如果我们推理不出来,那么就要重新考虑在每一种情形中对何谓正当之举做出的判断。我们有时候将道德推理看作说服他人的途径,然而,它同时也是一种理清我们自身道德信念的途径。
某些道德困境源于相互冲突的道德原则。当我们面对一种情形——要挽救一些人的生命就必须杀害无辜,我们便遇到了道德困境。我们必须弄明白哪一种原则更有说服力,或者更适用于这种情形。
另一些道德困境则源于我们不确定事情将如何展开。上面的案例排除了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所遇到的不确定性。它们假定我们确切地知道,如果不调转方向盘,或不把大个子推下桥的话,会有多少人死去。这使得这类故事不能完美地指导现实行为,而是把偶然性悬置了——“如果那些工人看到了脱轨电车并及时地跳开了呢?”
现在让我们来考虑一个真实的道德困境。
2005年6月,一个由美国海军士官马库斯.勒特雷尔和其他3名海豹突击队队员组成的特殊军事小组,在阿富汗境内靠近巴基斯坦边界进行秘密的勘察任务:寻找一名塔利班领导人,他是本.拉登的亲信之一。情报显示他们藏匿在山区的一个小村庄内。
小组在山脊上占据了一个位置并俯瞰那个村庄。突然,两名阿富汗农民赶着上百只羊,撞见了他们。他们还带着一个约14岁的小男孩。这些阿富汗人没有武器。美国士兵用步枪对准他们,命令他们坐在地上,接着便讨论如何处理这几个人。当时他们没有绳索,无法捆住这几个阿富汗人以争取时机找到藏身之处。他们仅有的选择是,杀了他们,或者放他们走。
勒特雷尔的一名战友认为要杀掉这些牧羊人:“我们有权做任何事情来挽救我们自己的生命。”勒特雷尔难以抉择。他在回忆录里写道:“从我的内心深处,我知道战友说得对。可问题在于,我是基督徒。有个东西在我的灵魂深处告诉我:杀害手无寸铁的人是不对的。”他投了决定性一票,放走了他们。这一票,让他后来无比悔恨。
一个半小时以后,这4名士兵发现自己被80~100名塔利班分子所包围。在接下来的那场惨烈的战斗中,勒特雷尔的3名战友都遇难了,塔利班分子还击落了一架试图救援的直升机,机上16名士兵全部遇难。
勒特雷尔身受重伤,他跳下山坡并爬行了7英里,来到一个普什图人的村庄。那里的居民保护着他,不让他落入塔利班分子之手,直到他获救。
在回忆录中,勒特雷尔谴责自己所投的一票:“这是我一生当中所作出的最愚蠢的决定。我当时一定是脑子出问题了。我实际上知道这是签下我们的死亡执行令……它会一直困扰着我,直到我栖息在东得克萨斯的一座坟墓里。”
对于勒特雷尔来说,当他回顾此事时,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他会杀了那些牧羊人。考虑到接下来的灾难,人们对此难以表示反对。勒特雷尔的选择类似于脱轨电车的情形。杀害3名阿富汗人,将会挽救他的3个战友和那些试图解救他们的16名士兵的生命。然而,是哪一个版本的脱轨电车情形与此类似呢?是转动电车的方向盘呢,还是更像将那个大汉推落桥下?勒特雷尔预料到了危险,但仍然不杀害这些手无寸铁的平民,这一事实说明,它跟推人落桥的情形更为接近。
然而,杀害牧羊人的理由似乎在某种程度上比推人落桥的理由更有说服力。这可能是因为,我们根据结果怀疑他们并不是无辜的旁观者,而是塔利班分子的同情者。让我们来考虑一个类比:如果我们有理由相信,那个站在桥上的人使那辆电车的刹车失灵,以企图撞死那些在轨道上工作的工人(让我们假设他们是他的敌人),那么,将他推向轨道的道德理由会变得更加有力。我们可能仍然需要知道,这些敌人是什么人以及为什么他想杀死他们。如果我们知道,轨道上的那些工人是法国抵抗运动的成员,而桥上的那个大个子是个纳粹分子,他企图使刹车失灵而撞死他们,那么,将他推落桥下以挽救那些工人的理由,将在道德上更有说服力。
民主社会中的生活充斥着关于对与错、正义与不正义的争论。有些人支持堕胎权,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堕胎是一种谋杀;有些人认为公平需要向富人征税以帮助穷人,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将人们通过自己的努力而赚来的钱征走是不公平的;有些人反对严刑逼供恐怖主义嫌疑分子,认为这是一种与自由社会不相称的道德的恶,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是阻止一场恐怖主义袭击的最后手段。
考虑到我们在公共生活中讨论道德问题所具有的激情和热烈程度,我们可能会认为,我们的道德信条是通过培养或超越理性的信仰,而一劳永逸地固定下来的。然而,如果这是真的话,那么道德劝导就是无法想象的,并且那些被我们看做是关于正义和权利的公共争论,就不过是一连串罗列教条的比赛。
当人们面对一个棘手的道德问题时,道德反思是如何产生的?我们会从一种自认为正确的观点或信念开始。然后,找出它们所依赖的原则:“牺牲一个人的生命而避免更多人死亡是更好的。”当我们遇到一种能证明这种原则是不对的情形时,我们便陷入了迷惑。我们想要把它弄明白,这是一种哲学的冲动。当遇到这种张力时,我们可能调整对“公正”的判断。当遇到新的情形时,我们再次在各种判断和原则之间左右权衡,用一个来修正另一个。
如果道德反思就在于找到一个权宜点,那么,这种反思又如何能够带我们推导出正义和道德事实呢?即使我们在一生之中能成功地保持道德直觉和承诺的一致,我们又能有多大的信心说这种结果不是一种更深刻的偏见呢?
答案在于,道德反思是一种公共的努力。它需要一个对话者。我们不可能仅仅通过内省而得出正义的意义以及最佳的生活方式。
柏拉图的《理想国》中,苏格拉底将普通公民比做一群被囚禁在洞穴里的囚犯。他们所见到的所有景象都是墙上的影子,是他们永远不能理解的事物的投影。只有哲学家能够从洞穴中走出,见到事物的真实面貌。苏格拉底认为,由于哲学家看到了事物的真相,因而只有他才适合统治那些穴居者。
柏拉图的意思是:要想抓住正义的含义以及生活的本质,就必须超越偏见和日常生活。我认为他是对的,可并非完全正确。如果道德反思是一种对话——如果它需要在我们所作出的判断及其背后的原则之间权衡的话,它就需要各种观点和信念作为基础,无论它们多么片面和无知。如果哲学家们对墙上的影子一无所知,他只能领导一片贫瘠的乌托邦。
所以,道德反思需要参与到城市的骚动中,参与到银行救援、价格欺诈、收入不平等、反歧视行动、服兵役以及同性婚姻等一系列令公众心烦意乱的争论和事件中。它们促使我们不仅在家庭和朋友内部,也在我们那些苛刻的同胞内部,澄清和辩护我们的道德和政治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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