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员工持股和转融资计划

  • 来源:股市动态分析
  • 关键字:转融资,员工持股
  • 发布时间:2012-08-13 17:22

  证监会5日公布《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要点有三:(1)用应付员工工资、奖金委托资产管理机构,通过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长期持有;(2)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3)股票持有时间不低于35个月。还有一些限制性规定。应该说,此计划完全是建立在上市公司盈利且分红的基础上的,客观上起到上市公司自愿分红和对公司业绩持续性的维护作用,提高对盈利公司增强信心的作用。这也可以说是加快股市向分红投资市转变的一个具体步骤。

  但是,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这部分股份实际上就成为了优先股。这样,“长期持有”就和“持有时间不低于35个月”产生了矛盾。而且,据测算,现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到35个月后,刚好赶上第五轮大行情。那就既能在股市低迷时享受高于其它股东的权益,又能在股市上涨时得到超额收益。这本身就有违上市公司员工持股的规定。因为,既然享受优先股待遇,就理所应当长期持有,也就不应有“持有时间不低于35个月”的规定。该规定若要实行,也应有另外的限制,如:只对离职员工而言,且也只应是离职员工卖出多少,新接替员工或其它员工就应买入多少,或通过交易所系统按市场价买入卖出。同时,更应规定:在公司亏损且无力向员工持股(优先股)分红并不向全体股东分红的情况下,才可在二级市场变现。总体来说,与其实施上市公司员工持股,不如限制高管对已持公司股份的变现更为实际,如:高管不论辞职与否,都至少应长期保持自己所持公司股票的20%-30%,直至公司退市。这样对稳定股票市场才将起到无可替代的作用,不如此,不足以遏制上市只为变现的恶劣行径。

  又有消息说,转融通试点初步计划在10家券商中进行,而且打出旗号是金融创新。这其实不是什么新鲜事。其一,在各家证券公司内融资融券,尚可由各券商自己掌控,各自防范风险。一旦转融通,不但难以掌控业务本身,而且风险也陡然增大数倍。一环出错或断裂,引起的连锁反应将未可预知,多米诺骨牌效应将是很可怕的。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这种转融通实际上是资产证券化的变种,亦即变相的资产证券化。这不是金融创新,而是已在美国金融风暴中起极环作用的金融衍生品的某种翻版。这种作为金融衍生品翻版的变相资产证券化,已在某些方面有所表现。如:文化市场,把一件艺术品划分成若干等份出售,不是股份制却按股票市场交易手法交易,甚至文物市场也有类似作法。由于是圈子市场,暴涨后的暴跌只能使“股东”颗粒无收,因为一件艺术品或文物是不可能真正拆分的;又如:有的担保公司替某些所谓实业厂家担保贷款。因这些厂家欠缺一些借贷条件,担保公司就对它们刻意进行某种虚假包装,以达符合贷款条件。把从银行以低于市场高黑利息贷出的款,再按小额贷款公司的高利转贷给经包装过的厂家,从中赚取高额利息差。这种打着为小微企业服务的旗号,钻国家利息政策空子的卑劣行径,无疑是将利息差在半明半暗的市场进行低价吃进、高价卖出的非法资产交易;再如:有的银行,按国家利息将一笔款贷给某客户,为了实际维持不对称降息前的利息差,又将此贷款额度以低于国家贷款的利率而高于国家存款浮动利率,做成理财产品卖出,再将收回的相当于该贷款额度的钱再次以国家利息贷出,再以理财产品卖出收回的贷款额度,几个来回,就可在国家合法贷款利率下增加利息差收入。这一切的关键是:在贷款还未真正收回时,就已将贷款额度作为理财产品卖出。因此,风险也是异常明显的:只要有一笔贷款还不出或还款出现偏差,就会引起资金链断裂,这种翻版的所谓金融“创新”衍生品难道不是变相的资产证券化吗?

  上述种种做法,很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但却显然有违中央作出的关于抑制虚拟经济过度膨胀的决策。这一切源于人们对财富的疯狂追逐,已不满足于从实业获取的速度,而更愿意从虚拟经济和金融衍生品的暴富神话的速度中获取。这种不顾实体经济的追逐是很危险的,美国的金融风险就是前车之鉴。

  俞中

……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
阅读完整内容请先登录:
帐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