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进化中的小农模式与王权

  30多年来,中国农业的经营体制一直以家庭承包为主。近年,随着城镇化和农地流转速度的加快,中国的种植业一直存在着走向规模、集约还是维持农户经营的争论。

  家庭承包的经营主体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而家庭农场是跨村集体组织的,且以一个家庭所能顾及的范围为限,实现规模经营与精细化管理的有机结合。它不仅改变着农村老龄化、农户兼业化等问题,也避免了规模小而无效、规模大而不精的双重弊病。

  数据显示,至2012年底,全国土地流转面积约2.7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1.5%,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超过270多万个。

  中国耕地资源仅占世界的7%,水资源占世界的6.4%,而水土光热配比的耕地不足国土面积的10%。若非太平洋季风带来季节性降水,中国大部分地区都不适宜作物生长,更无法养活占世界20%的庞大人口。

  短缺的自然资源和庞大的人口之间的矛盾造就了中国农民节俭、克制、任劳任怨的品性,以及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精耕细作的中国传统农业生产模式。

  小农的“家庭理性”作用与农户人口增加存在着相关关系。如果增加了男性,即意味着在未来可从农业生产中获取相对低风险的、稳定的收益预期;如果增加了女性,则意味着她们能够在农闲时期参与到商品化和货币化程度更高的养殖业、手工业和经济作物的生产、流通等工作中,换取短期收入以补贴家用。这种能够将外部风险内化的小农经济的“家庭理性”之特点,在于农户内部劳动力组合投资机制的发挥,这一机制是建立在“精耕细作+种养兼业”所促发的土地生产率高企的基础之上的。

  每当王权能够保障社会基本稳定,则过剩的劳动力就会很大程度地被农村内部的五行八作所吸纳,即使村社不能吸纳过剩劳动力,它也会被城市和集镇的民间三百六十行所吸纳。

  当时局动荡、百业凋敝时,过剩的劳动力回流到农村和农业部门,加剧小农家庭人口资源紧张关系的同时减轻了城市商品经济吸纳就业的压力。待外部制度调整到位、百业待兴之时,小农家庭过剩劳动力再次流出。当然这一调整过程不能够顺利完成时,会导致小农家庭不堪重负土崩瓦解,最终引起社会动荡。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兼乡村建设中心主任 温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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