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殖民地时期特许状对美国高等教育中自治精神的影响

  美国是当今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究其教育成功的原因,历史传统因素不容忽视。特许状作为美国殖民地时期学院建立的法律基础,不仅确立了特许大学的独立法人地位,而且对大学自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基于这一考虑,该文拟从美国早期殖民地学院的建立发展入手,探讨特许证的内容、特点以及其对美国高校自治精神的影响。

  美国高水平大学大多是私立学校,尤其是由早期殖民地时期发展而来的以哈佛、耶鲁为代表的“常春藤盟校”。任何一所大学的成就都植根于历史,所以在考虑大多数教育教学工作的成就时,历史传统因素便不容忽视。法制健全的美国其高等教育立法也涉及教育的方方面面。大学章程是美国大学发展和以法治教的产物。最早的大学章程可追溯到殖民地时期由英国王室或殖民地议会为学院颁发的特许状。特许状不仅规定了美国学校管理、教师聘任等内容,更重要的是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学校存在的依据。早期殖民地学院的传统对私立院校乃至整个美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特许状这一法理基础也起到了举足重轻的作用。

  一、特许状的颁发与殖民地学院的建立

  按照中世纪的传统,大学特许状一般由罗马教皇或国王颁发,而非政府颁发。这些特许状以法定形式赋予大学一定程度的自我管理权,使其在学术和管理方面的自治权合法化。殖民地学院的特许状有一部分来自英国王室,如威廉玛丽学院,而更多的来自殖民地议会,如哈佛、耶鲁和新泽西学院等。无论来自英国王室还是殖民地议会,它们都具有法律上的权威性,使特许状成为了早期殖民地学院建立的法律基础。

  1693年威廉玛丽学院成立,并成为殖民地时期九所学院中第一个拥有王室特许状的学院。特许状的主要内容有:授权18名弗吉尼亚的绅士作为学院的理事会,其成员由佛吉尼亚大议会提名和选举;理事会完成学院创业的任务后应立即将学院的全部资产权移交给校长和教师或它们的继任者,但还应继续作为监视者和管理者存在,并有充分的权威制定学院的规章制度等。这个特许状来自英国王室,表面上校长和教师全体仍然作为法人会,但其监视会被授予更大的权力,拥有制定规章和选择教授等权力。殖民地时期的美国高等教育继承了欧洲大陆尤其是英国学院的传统,强调为宗教利益服务的目的,包括哈佛在内的8所学院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培养有良好文化教育的教士。

  二、特许状与殖民地学院的管理

  从特许状的内容来看,它对学院的管理及教学事务做出了规范性的要求。一方面特许状规定了学院管理机构的构成及其任免办法;另一方面还规定了学院办学目的及培养目标。特许状中对办校目标的规定符合当时殖民地文化与宗教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因此学院的发展得到了各个殖民地的慷慨资助。

  美国殖民地时期学院管理的法律基础是各校的特许状。当时多数学院虽未受到王室的干预,却往往直接受到殖民地政府的干预和控制。学院与当地政府之间长期进行着控制权之争。在哈佛学院和威廉玛丽这两个最早殖民地学院的建立中,很多迹象表明其创办者有意模仿英国学院管理的意图,但是环境却驱使他们朝着外行管理转变。以哈佛学院的建立管理为例,在建校初期的一段时间内,实行的是单一的委员会其掌管着学校章程的起早,且拥有对学院的实际所有权和管理权。同时特许状又规定,监事会拥有监督权和重大事情的决策权。尽管以后发展成监事会和以校长为首的法人会并存的局面。“双院制”权利管理的实行,表明了校外人士对于学院的干预和控制权。有学者认为,美国的学院不是学者们的自治行会,董事会可以依法雇佣或解雇教职员,这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美国教授的首创精神和组织发展。尽管以后有不少变化,这种管理形式在哈佛一直延续至今。

  三、特许状对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影响

  基于特许状建立的私立院校与政府间是一种平等且各自独立的契约性关系。这一法律关系的确立对美国私立大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使院校获得独立的法人地位和充分自由的发展。美国私立院校特别是教会院校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

  早先的特许权授予权往往限于私立大学之间,其目的是给予它们办学的自主权;而现今政府授予特许权的目的并不仅仅是给予其自主权,而是政府承担公共责任的一种体现。即便如此,但政府并不直接经营管理学校,而是由其他机构代理运行。而特许权颁发的目的是尽量减少代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成本”。在一段时期内,私立院校基本上是自治的,这表现在联邦政府关于私立院校的政策法规方面。联邦制美国在教育方面实行分权管理,对私立院校的管理主要是通过立法、拨款等间接调控手段。但联邦对私立院校的财政资助,由于双方各自地位的平等和独立性,在一般情况下都是带有附加条件以类似于合同或契约的形式,而不是无条件的资助。

  早期殖民地学院基于特许状而获得的独立地位为高等院校的自治创造了良好的氛围。而这种独立地位使得一套独具美国特色的校外人士管理体制---外行董事会制形成,并成为一大传统而沿用至今。它作为学院和外部环境间的桥梁,不仅能及时反映社会要求,又是保护学院免受外部直接干预的缓冲器。外行董事会制是美国高等教育的典型特征,其形成首先得益于加尔文教义所信奉的外行管理理念与实践的盛行;其次还得益于被移植到北美殖民地的英国信托制度。依据1601年的《慈善用益法》,学校如果作为一个公共慈善信托组织被建立的话,那么它的目标和效用必须或应该有益于该社区,受托人对公众福利应大于对其学生福利所负的责任,他们该与公众(最终的受益人)而不是与学生(直接受益人)形成信托关系。综上所述,外行董事会制与学院的独立性和慈善性质使得院校作为一个公益性的社会组织而受到了广泛资助,这对于美国私立高校教育的发展有着不可厚非的作用。

  特许状作为美国众多私立学院建立的法律基础和大学章程的起源,对美国大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不仅为大学依法自主办学提供了法律保障,还规定了大学的治理结构和运作机制,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具体内容。特许学校发展过程中所包含的自由、平等与竞争的思想及其背后蕴藏的“美国精神”和“自主自治精神”也会长远作用于美国高等教育的前进进程。

  (作者单位:电子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

  作者简介:杨小彤,(1989-)女,汉族,硕士研究生,电子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方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杨小彤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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