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税收优惠政策不再“一刀切”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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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税收优惠,25号文,政策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5-05-19 13:24
2014年11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文,以下简称“62号文”),要求对地方政府、各部委制定的税收、非税收入、财政支出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可谓力度空前。一直以来,税收优惠政策都是各地招商引资的重要筹码,因此,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62号文的推出无疑给地方政府和企业带来了一个难题。
近日,国务院又发布《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文,以下简称“25号文”),对62号文的内容进行了大幅修订,中止了全面清理税收优惠政策的行动,对已出台的违法税收优惠政策不再“一刀切”取缔,而是由各地、各部门设立过渡期,逐步清理,并且规定各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将继续有效。25号文被认为是国家为应对经济下行而对地方政府和企业实行的“松绑”之举,合情合理。
的确,随着25号文的出台,地方政府得以继续凭借税收优惠政策招商引资,为市场注入活力,对刺激经济回升显然是一大利好。但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国务院先后出台两个内容几乎南辕北辙的文件,这样的举动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启示。
自去年62号文出台后,地方政府和企业都受到了比较剧烈的波及。投资者纷纷抱怨地方政府言而无信,先期承诺的优惠政策没有兑现,以致减少投资成为必然选择,甚至有的地区还出现了外资撤出的现象;地方政府由于62号文的规定,也被迫承担了违约责任,无法继续吸引投资,一定程度上使当地的经济发展受到了阻碍。虽然随着25号文的推出,彻底解决了地方政府与企业所面临的困境,却也由此说明决策部门在研究制定62号文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例如,62号文实行全国“一刀切”,没有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决策,也没有为政策施行留出缓冲过渡期。显而易见,决策部门在调研过程中没有彻底、深入地了解我国的现实环境,也对经济发展形势预判不足,低估了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
此外,国务院以出台新政策的方式来纠正旧政策的偏颇之处,是实事求是精神的体现,也维护了政府的公信力,但也反映出政府决策带有一定的波动性,对营造一个平稳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构成障碍。政府部门作为指引国家这艘巨轮前行方向的导航仪,其一举一动都会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在乘数效应的作用下,将造成深远影响。因此,任何政策的制定都需慎之又慎。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更加坚定地贯彻“法治”精神,所有决策出台都应以相关法律为先导,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条件做出判断,切不可再随意更改,以杜绝“朝令夕改”此类“任性”行为的发生。就此来说,清理违法违规的政策十分必要,却需要在法制框架内逐步进行。
文 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