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中海阳被查 投资者或可索赔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新三板,中海阳,索赔
  • 发布时间:2015-05-19 14:36

  5月8日晚间,新三板挂牌的上市企业“中海阳新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海阳”)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股票异常交易,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调查。

  对此,有受访券商人士分析,从中海阳披露的遭调查原因并结合证监会所列违法违规行为对应来看,中海阳更多可能是因公司或相关机构存在滥用交易规则破坏市场秩序、操纵市场等行为导致违规违法遭到立案调查。尤其是进入4月以来,中海阳的股价走势明显异常。

  资料显示,4月1日至4月3日,中海阳从9.68元/股涨至14.93元/股,累计涨幅达到54%。但从4月4日开始,中海阳股价开始一路下滑,截至5月11日收盘,其股价已跌回8.97元/股。其中一个引人注意的细节是,4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公司48万股,但中海阳并未披露其转让价格。

  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表示,从中海阳案开始,新三板将可能结束违规后无处罚、无索赔的历史,投资者应关注中海阳的违规风险、处罚风险、索赔风险与退市风险。

  宋一欣指出,根据《证券法》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可以索赔损失(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利息及印花税损失)。在2014年8月24日(公司成为做市企业)至2015年5月9日期间买入中海阳股票,并在2015年5月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中海阳股票的投资者,都可以提起诉讼。

  (记者 米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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