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小微企业成长 浙江注会行业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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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5-19 13:35
小微企业是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细胞,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力量,在深化改革、搞活经济、保障民生、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更好地推动浙江经济转型升级,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要求,浙江省注协、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通过签署协议、制定措施、发布指导意见,推出倡议书等一系列协议,支持浙江省小微企业发展。
签署协议:明确服务小微企业主要任务
浙江省人民政府于4月9日召开了“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浙江省注协在会上作专题发言,提出了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小微企业的总体构想及具体措施。
浙江省注协副会长、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胡少先代表行业作专题发言时指出,注册会计师行业应以《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实施为契机,推动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是中小型事务所转型升级,以自己的专业优势服务小微企业的发展。
胡少先提出,行业要从三个方面助力小微企业的成长和发展,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化发展理念,服务浙江省经济建设;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建立专门机构,搭建服务平台;三是发挥专业优势,提供专业服务,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胡少先还就专业服务小微企业提出了七项具体措施:一是借鉴香港、台湾公司秘书服务形式,为小微企业提供秘书服务;二是依托行业协会的培训平台和事务所的专业人才,采用线上或线下的形式,为小微企业提供免费的财务会计、税务筹划、企业管理等咨询和培训;三是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优势,优惠为部分小微企业提供报表审计、审阅服务;四是为小微企业提供资产评估服务;五是提供清算、破产保护服务;六是搭建创新服务平台,探索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七是推动浙江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
在“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中,浙江省十分注重引入现代市场中介的专业力量和高水平服务,帮助企业嫁接利用科技、金融、互联网等资源,进一步提升其现代化水平。4月23日,在“小微企业专业化服务签约仪式”上,胡少先代表浙江省注协与浙江省工商局签订了《全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将借助浙江省注协的优势和平台,鼓励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公司秘书、会计咨询、审计鉴证、资产评估、清算破产保护等专业服务,助推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据了解,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计划从四个方面来推出服务小微企业的专业化服务,一是建立“会计知识巡回大讲堂”,组织行业骨干人员从建账建证、审计、资产评估等多个方面为企业主进行免费授课;二是为“个转企”企业优惠提供代理记账、代理年度报告申报等“托管”服务;三是为3000家拟在股交中心挂牌的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审计、鉴证、评估服务;四是依托省注协培训平台和执业机构的专业人才为小微企业提供会计咨询服务。
浙江省注协还将研究制定行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具体举措,在助力全省小微企业成长和发展的同时,推动执业机构进一步做精做专,促进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顶层设计:制定服务小微企业成长指导意见
5月14日,浙江省行业党委,浙江省注协联合印发了《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小微企业成长若干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执业机构和行业协会两个层面,就行业服务小微企业成长提出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要发挥执业机构专业优势,自觉践行“专业报国、服务社会”宗旨,积极配合省政府推动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举措,为小微企业提供专业服务,为小微企业发展和浙江经济转型升级贡献力量。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小微企业专业服务的六项内容,包括:公司秘书服务、会计咨询服务、审计鉴证服务、资产评估服务、破产人管理服务、会计知识巡回大讲堂等。
对于公司秘书服务,《指导意见》指出,注册会计师行业要为小微企业提供秘书服务,帮助解决小微企业在注册登记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问题,并为小微企业优惠提供代理登记、代理记账、代理年度报告申报、代理申办相关法律手续等多种商务配套“托管”服务,有效减少小微企业“外围”业务成本消耗,加快小微企业发展速度。
在会计咨询服务上,《指导意见》提出,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将依托行业协会培训平台和执业机构专业人才,采用线上或线下形式,为小微企业优惠提供企业会计、税务、管理等方面咨询和培训服务,帮助小微企业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配合政府相关举措,利用信息等资源为小微企业融资、并购和购销交易牵线搭桥。
《指导意见》提出,行业将利用专业优势,为小微企业优惠提供专业的审计、审阅、评估服务,提高企业融资征信能力。为有潜力的小微企业进入“四板”、新三板提供专业的审计、鉴证、评估服务,推动其进入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利用专业优势,为小微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贷款、办理小微企业资产转移、产权变更、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等提供提供评估服务。
《指导意见》还提出,行业要加强破产管理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调研,积累经验,积极参与小微企业的破产清算、重振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并提出,有条件的执业机构要设立专门的小微企业服务部门,组建小微企业志愿服务队,配置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人员。建立小微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推动小微企业金融、科技、人才等发展要素的有效融合。
《指导意见》还提出,要发挥协会职能,搭建服务平台。
《指导意见》还要求,各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和协会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行业服务小微企业发展计划,指导执业机构制定具体措施。结合走基层活动,及时对执业机构扶持小微企业成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
5月14日,浙江省行业党委、浙江省注协还联合发出倡议,号召行业执业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
浙江省注协在倡议中指出,小微企业兴则经济兴,小微企业活则经济活。小微企业的成长与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密切相关。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推进浙江省小微企业快速健康发展贡献自身力量。
具体实施:拿出1000万支持行业服务小微企业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注协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助推行业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包括:前述的签订《合作协议》;出台《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小微企业奖励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探索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遴选优秀注册会计师和优秀资产评估师担任创业指导师,为新业务拓展和特殊领域、高端需求、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一特三高”业务拓展提供重要载体及服务需求对接实施平台;与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签署业务合作协议,加强对执业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督导和检查,推动浙江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执业机构做精做专,开展多层次的股改、挂牌和上市融资培训服务;结合青年文明号、青春党建和合共同体创建等活动的开展,组织行业内青年党员、团员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5月13日,浙江省注协印发了《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小微企业奖励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小微企业奖励基金(以下简称“奖励基金”)的使用与管理进行了规范。该办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适用期间为2015~2017年。
《办法》明确,奖励基金从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中计提,2015~2017年三年总共计提1000万元专项资金,分3年使用,主要用于执业机构为浙江省小微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对助推小微企业的成长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者的奖励。
奖励基金适用对象为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包括外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设在该省的分支机构。奖励基金每年发放一次,由执业机构自愿申报,经市注协初审后,报省注协并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发放,省注协秘书处负责奖励基金的具体审核、报批、核发等工作。
《办法》明确了申请奖励基金的条件:执业机构开展针对小微企业客户的财务、税收等业务培训,且反响良好,成效显著的;执业机构免费为小微企业开展审计、审阅和代理、咨询、顾问服务,社会影响良好,成效显著的;执业机构所提供专业服务的小微企业首次进入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执业机构在扶持小微企业成长方面,贡献突出,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执业机构在扶持小微企业成长中建立信息化服务平台,影响较大,效果明显的;执业机构在服务小微企业成长中建立志愿服务队,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影响力大,效果明显的;执业机构助推小微企业对接现代技术、现代金融活动,推动小微企业在金融、科技、人才等发展要素的有效融合,成效显著的;执业机构针对小微企业开展的其他特色服务,成效显著的,均可以申请奖励基金。
奖励基金的具体发放标准,由浙江省注协秘书处根据当年各执业机构的申请情况进行确定。申请人因同一服务内容只可申请一次奖励基金。已获得奖励基金的执业机构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如数追回已拨付资金,并将该记入行业诚信档案。
《办法》还指出,浙江省各市注协可以参照该办法,在会费中适度安排资金,建立奖励基金制度或其他形式,用于本地区执业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奖励和资助,共同推进全省小微企业的成长和壮大。
记者 郝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