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国字画产业发展的税收支持政策研究
- 来源:财会信报 smarty:if $article.tag?>
- 关键字:字画产业,税收,增值税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5-05-19 13:48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的精神,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宣部下发了《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5号)。以上文件明确规定,将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18年12月31日。可是从这两个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文件来看,根本没有对字画产业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条款,这很不利于我国现有的字画产业的健康发展。
字画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不能忽略字画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国实施了很多支持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措施都不同程度地发挥了税收调控经济的作用。但是,国家缺乏扶持字画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使从事字画行业的企业税负很高,促使不少画廊企业不得不偷逃税款。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对字画收藏的爱好和兴趣正日益高涨,这必然滋生出许多专门从事字画销售的经纪人。由于从事字画销售的企业大部分是一般纳税人,要缴纳17%税率的销售项税,而这些字画都是从民间收购的,没有增值税的进项税抵扣,这使此类企业必然承担很高的增值税负担。因此,加强对我国字画、发展的税收扶持政策研究,为国家有关决策部门提供政策性参考意见是一项非常紧迫的时代性课题。
现有字画的涉税政策分析
(一)转让字画的涉税政策
在现有的税收政策下,转让字画的行为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1.增值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以下简称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第八条规定,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基于此规定,著作权属于无形资产,转让著作权应该缴纳营业税。根据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条第五项规定,转让著作权,是指转让著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图形著作(如画册、影集)、音像著作(如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基于此规定,书画家转让自己创造的字画和收藏字画人转让字画应属于转让著作权的行为。而《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这说明在税法上的著作权的范围比《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范围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以下简称财税[2013]10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增值税。财税[2013]10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国税发[1993]149号中,交通运输业税目,邮电通信业税目中的邮政,服务业税目中仓储业和广告业,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的转让商标权、转让著作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停止执行。同时,根据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其中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是指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
另外,关于个人销售已经使用过的字画如何缴纳增值税问题,《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定: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因此,个人销售多年前购买并自己使用过的字画不征增值税。
基于以上政策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画家本人转让字画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转让字画著作权)免增值税;个人销售多年前购买并自己使用过的字画免增值税;公司外购字画对外出售,属于销售货物的行为,应当按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为转让字画所有权和使用权而提供的代理和经纪业务活动是一种文化创意活动,按照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未完待续)
文 肖太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