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实际控制人信披违规被罚5年禁入 大元股份年报受影响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大元股份,信披违规,行政处罚
  • 发布时间:2015-06-16 09:06

  大元股份(600146)被立案调查近一年,如今终于有了初步结果。6月9日,大元股份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已调查完毕,证监会对大元股份和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邓永新分别罚款30万元,且因邓永新违法违规情节严重,证监会拟对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了解,邓永新被业界称为资本玩家,其与大元股份原董事长邓永祥为兄弟关系,此兄弟二人都曾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而大元股份近年来的发展历程颇具戏剧性,其实际控制人在邓氏兄弟和另一位叫杨军的自然人之间曾多轮更替。2012年8月,邓永新以2.8亿元价格从原实际控制人杨军手里取得公司控股权。2014年5月,杨军又通过举牌和协议收购“卷土重来”,成为公司目前的实际控制人。

  2014年8月25日,大元股份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而证监会近日出具的事先告知书显示,大元股份的违法事实都发生在邓永新掌权期间内。

  据调查,2012年3月,大元股份开始处理两个采矿权和四个探矿权。同年9月19日,大元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将子公司新疆托里县世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简称“世峰黄金”)的六个矿权转让给北方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北方矿业”),转让价4450万元。截至调查结束,六个矿权因政策原因尚未完成转让手续。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北方矿业于2011年5月独资设立。2012年5月22日,大元股份时任实际控制人邓永新成为该公司持股90%的第一大股东。

  调查发现,北方矿业先期支付给世峰公司的2250万元转让款中,1950万元来自上海泓泽。而邓永新未将其担任北方矿业大股东的情况告知大元股份或董事会,2012年9月大元股份董事会在审议有关事项时,未将世峰公司与北方矿业的交易作为关联交易对待,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有关临时公告未将北方矿业披露为关联方,大元股份2012年年报未将北方矿业列为关联方。

  世峰黄金从上述交易中实现净利润4450万元,按照大元股份对世峰黄金持股52%计算,该笔关联交易使大元股份实现净利润2314万元,而大元股份2012年净利润也不过只有1105.78万元。因为此事,邓永新在2014年已经被上交所公开谴责。上交所指出,该笔交易是公司2012年扭亏为盈并避免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重大交易,但公司未在2012年年报中如实披露。

  此外,证监会在上述事先告知书中还提及,2012年5月,大元股份子公司北京大元益祥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996万元向北京京通海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京通海”)收购贵州黔锦矿业有限公司0.49%的股权。

  据调查,大元股份和京通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交易未经董事会审议,由大元股份时任董事长洪金益签署通过。而且京通海是由邓永新的哥哥邓永祥实际控制的,但邓永新未将相关情况告知大元股份或董事会,京通海未被列入关联方。

  最终,邓氏兄弟的资本术浮出水面,而此前两兄弟又都曾被上交所公开谴责。对此,大元股份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邓永新已经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也没有在公司及关联公司任职。

  不过,对于大元股份来说,虽然是前实际控制人惹的“麻烦”,但对公司的影响却是非常明显,其2014年年报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此次立案调查。此外,截至2014年底,大元股份主要子公司世峰黄金未能恢复生产,采矿权因涉诉被冻结,名下采矿权证已经过期,目前正在办理延续。而2014年靠出售子公司勉强盈利后,大元股份在年报中提示,存在2015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风险,由此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告。

  (记者 张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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