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当代文学史地主形象塑造的一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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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7-28 17:10
--叶炜“乡土中国三部曲”之《福地》印象
叶炜很会讲故事。说他会讲故事,是因为《福地》自始至终弥漫着一种奇异的氤氲。这来自于三个方面:
首先,神秘的讲述者。是的,那棵老槐树。这棵通灵的老槐树,是山西洪洞那棵大槐树上的一粒种子,被一个随迁的老妇人一路小心地怀揣着,又郑重其事地埋在麻村村口的。五百年的修行让它见多识广,“在麻庄村头站立了五百多年,我可以看到整个苏北鲁南的大地”;麻姑神附体,使它有了些许灵性:能听到这个村庄从任何角落发出的声音,甚至小虫鸣、鸡啄米、女人哼、男人笑;能看到这个村庄发生的一切事情,甚至嫣红在男女之事上的确有些本事,也逃脱不了它的眼睛,“从我的树梢望去,正好可以透过厢房的窗户看到屋里的情形”;它还能对这个村庄发生的一切进行阐释,比如它认为,以前的麻庄,白天家畜鸣叫夜晚男女呻吟,现在反之的原因是:无常世事让麻庄人学会了及时行乐。
其次,苏北鲁南风俗的交代。如庙会不仅是买东西闲逛的好地方,还是男女相亲的好机会;如嫁闺女除了看嫁妆,最重要的一件事是席面,席面一般是八个冷碟、八个大件、八个菜;如大年初一起床第一件事是放炮仗,然后要洗手,将贡品摆上供桌,焚纸上香,祭神拜祖,晚辈向长辈磕头拜年;如五月初五的端午节,要插艾草于门前,以防瘟毒,吃了用荠菜、青麦煮的鸡蛋,健身壮骨,“吃了端午粽,一夏不生病”,等等。
第三,带有强烈神秘意味的描写。如绣香出殡的时候,老万死去多年的先人们列队迎接新鬼,还众声高呼:阴间路漫漫,新人随我来!孤魂莫添乱,野鬼请走开!如万禄的那只小山猴,万喜的那条小蛇,万寿的那只大黑羊,老万家的那只大黄狗更是不同寻常:看到老万和丫头亲热竟然发情至咬伤老万自己干起来,还命大,明明埋在了沟里,当天夜里竟然又回来了;如老万与冬菊的折腾,是在冥冥中绣香“那边的家”“一个收拾得十分干净的小房间”的床上,还仿佛王顺子家那头大叫驴附体;如青皮道长能看到绣香所怀为凶胎,克母,在几个孩子才七岁的时候,就断言“万福为奸,万禄为党,万寿为宦,万喜为匪,且兄妹间会因守护麻庄而自相残杀”,等等。
这种奇异的氤氲,增强了故事的神秘感,也自然提升了读者的阅读兴趣。但真正吸引人一遍一遍读下去的,是故事本身。
《福地》共六十章,以干支纪年法命名,最后一章带有“交代”的味道,主干是前边的五十九章,从老万家的(绣香)一次生了四胎难产而死写起,一直到倒数第二章“乙丑卷”老万去世为止。也就是说,叶炜给我们讲述的其实是老万的故事,以他、他的四个子女、他生活的麻庄为中心,展现了从辛亥(1911年)到乙丑(1985年)这七十五年间老万的历史。由于老万在家族、村庄中的特殊地位,老万的历史当然也可以看作是万家的家族史、麻庄的村落史。由于这几十年间所有重大的历史事件,如辛亥革命、中国共产党成立、国共合作、北伐战争、张作霖被炸死在皇姑屯、九一八事变、西安事变、卢沟桥事变、南京大屠杀、台儿庄战役、抗战胜利、国共和谈、内战爆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土地革命、反右、“文化大革命”、改革开放,等等,几乎都作为背景得到了或明或暗的交代。因此,历经百年磨难依然挺立在那里的“福地”,是麻庄,也是中国。从这个意义上说,《福地》比较准确、客观地描述了中国农村大半个世纪波谲云诡的历史。
是的,叶炜讲述的是历史,虽然目前他被看作是不可忽略的新乡土作家,但他写的不是正史,而是野史,是世俗化的历史。
发生于从前岁月的所有事情,都是历史,事无巨细。但长期以来,我们往往只关注那些与政权、国家、革命等对社会进程有重大影响的事件与问题,谓之正史。由于其受官方意识形态所左右,便有了具有独立意识的中小知识分子的民间写作,谓之野史。由于正史是“不应富有想象力的”,因此当我们说,小说与历史是同体的时候,实际上指的是它与野史的关系。
但从建国以来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红高粱》的发表,历史小说都有一种正史化倾向。之后,才重新回到了野史的路线,以“人的欲望”代替了“阶级斗争”,把源于人灵魂深处的权力与性的欲望看作了一切斗争的原因。就像刘震云在《故乡相处流传》中曾说:“历史从来都是简单的,是我们把它闹复杂了。”他所说的简单也就是一句话:一切都源于权力与欲望。人们的心思、智慧都被权力或性所调动。发生的一切,都是围绕如何夺得权力,夺得女人。有时,看起来很革命的事情,其实质却并非因为阶级利益的缘故,而仅仅是为权利或性所驱使。
在《福地》“丁亥卷”中的批斗会上,无论是“亥时”中的锄奸大会批万福,还是“巳时”中的诉苦大会批老万,都是陆小虎看着欢喜领导的支前队红红火火,自己领导的“农会”有些萧条,为显示自己的存在临时起意的。而几乎所有人物,除了万寿和欢喜,都有自己的“秘史”--性的秘史。老万,霸占滴翠多年,在辛未年(1931年)四十四岁时又娶了十三岁的冬菊;万福,乱伦继母滴翠,又和日本女人香子偷情;陆小虎的一生,包括断腿、害死妻子孙大脚都是为了嫣红,而在强暴了万春后,他就保证再也不去找她爹万福的麻烦了。性成为改变力量对比的重要因素,甚至成为密码武器:批万福的锄奸大会就因为滴翠的一句“俺也被日本鬼子糟蹋过啊!”而不得不草草收场了事。
同样具有温馨、动人的民间品格,叶炜的独特性在于,他比莫言少了些“戏说历史”的意味,给人以历史本来如此的感觉。这一方面来源于情节的真实,比如万寿护送胡政的情节让人信服,是因为中共历史上确实有刘少奇--当时化名胡服--从江南到延安途中经过苏北鲁南一事;另一方面,是因为他的讲述符合“三常”,即学者李新宇常说的常识、常理、常情。这或许才是《福地》的真正迷人之处。
比如,批斗老万的诉苦大会一开始,“乡亲们谁也不肯上台”,被叫上台的王顺子“看看在台子上昂首挺胸的老万”,竟然低下了头,然后说了老万的一系列好事:水灾,发救济粮;鬼子扫荡,带领大家上马鞍山;女儿万喜还救过他儿子秋生的命……
诉苦会简直开成了表彰会!但这应该更接近历史的真实。地主,即土地的主人,本来是个中性词,只不过从延安文艺座谈会之后,为了突出阶级斗争,文艺界刻意对地主进行妖魔化书写,使人们一提起地主就不由自主地想到刘文彩、黄世仁、南霸天和周扒皮,就认为他们是恶魔,罪大恶极。事实上,这著名的四大地主中,唯一真实的人物刘文彩算不上好人,但也有接济乡邻、热衷公益的另一面;黄世仁是杜撰的艺术形象;南霸天和周扒皮的原型张鸿猷、周春富,与中国绝大多数地主--包括《福地》中的老万一样,都是经过几代甚至十几代人的辛勤劳作,省吃俭用,才拥有了更多的土地与财富。
而且,就像孟子所说,“有恒产者,始有恒心”,因为财产较多,地主们做事更有责任心,是绝对不会乱来的。他们是农村中少有的受过良好教育、文化素质较高的群体,大多具有怜贫恤老、助教兴学、修桥补路、兴修水利等善举。他们的后代,一部分进入城市,从事政治、文化、教育、商业、工业活动,一部分守护家园,并因其品德、学问,被推举为地方领袖,成了乡绅,成了政府(官府)和百姓之间的中介,担起了许多政府(官府)无力履行的职责,是中国传统农村的中流砥柱。备受批判的土地出租,和当今有钱人投资办厂,并无二致,都具有解决就业、稳定社会的积极作用。
由于这一点,更由于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大多就是富人--地主和资本家--的后代,因此,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党对开明士绅是非常尊重的。当然,不是所有的富人都赞成革命支持革命,正像不是所有的穷人都同情革命参加革命一样。老万,只是一个想保护麻庄、保护孩子、想过好日子的人,集智慧、坚韧、亲情于一身。他没有明确的政治观念,孩子们加入国民党或共产党,他都不知道,知道了也不干涉,甚至到了丁亥年(1947年)了,他还依然认为,“现在麻庄是解放了,但保不准明天国民党的人又会打过来。所以万家的人最好不要出头”。
因此,叶炜的《福地》比陈忠实的《白鹿原》、莫言的《生死疲劳》等更具有历史的真实性,老万比白嘉轩、西门闹等更接近历史上真实的地主,也许这是叶炜对中国当代文学史地主形象塑造的最大贡献!
很会讲故事的叶炜,已经给我们讲了很多很好听很有韵味的故事,他还年轻,还有很多宏伟的计划,我们期待着他给我们讲出更多更好听更有韵味的新故事。
耿宝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