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债市:银行归来

  • 来源:投资者报
  • 关键字:交易所债市
  • 发布时间:2010-11-15 09:04
  近日,证监会、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对试点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市进行交易的实质操作规程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事实上,早在2009年1月,证监会和银监会就已共同发布了《关于开展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其主要内容包括:一、已经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商业银行,经银监会核准后,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从事债券交易;二、试点期间商业银行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从事国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债券品种的现券交易,以及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品种交易;三、相关商业银行在其债券专用席位内,只能使用本银行账户从事债券交易。试点期间,债券登记、托管及结算方式暂时不变;四、在取得试点经验后,银监会和证监会将在完善相关制度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参与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的商业银行范围,以及扩大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从事相关债券业务的范围。

  此次相关操作程序的发布则意味着,商业银行在时隔十三年之后,即将重返交易所债券市场。同时,债券市场整体效率,也将随着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统一互联而有望提升。

  债市割据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并没有统一的债券市场,而是由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两个市场组成。1997年,在金融业分业管理的政策背景下,商业银行根据规定撤离了交易所债券市场,同年成立银行间市场。之后,市场多次预期商业银行要重返交易所债券市场,不过都“无疾而终”。

  目前,大多数的债券交易都集中在银行间市场。截至2009年,银行间市场现券成交额46.5万亿元,交易所市场现券成交额只有0.34万亿元。在大量机构选择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情况下,交易所市场的总体数量、单笔交易规模、换手率等都呈下降趋势,这些都反映出交易所债市流动性的减弱,交易所债券市场由于自身容量、投资者结构、交易方式等问题逐步被边缘化,目前其最主要的功能就是为广大中小投资者提供债券投资的场所。

  2009年以来,交易所国债指数虽然表现明显好于银行间市场国债指数,但这并不代表交易所债市的“牛性”,主要原因在于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债市是相对分割的。两个市场在交易主体、投资品种、交易方式甚至监管主体上都有很大差异。

  首先,两市场交易主体不同。银行间市场的交易主体包括各类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事业(委托代理行进入市场);虽然近几年保险、券商、基金投资规模有所加大,但商业银行仍是银行间债券市场最大的投资主体。交易所市场的投资者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商业银行不能进入交易所市场进行债券交易。券商、基金等交易型机构为主的市场参与者模式导致交易所市场的活跃程度受股票市场的影响远大于银行间市场,尤其在股市呈现单边下跌的情况下,避险资金进入交易所债市的意愿更高,也就容易形成人们通常所说的股债“跷跷板”效应。

  其次,两市场的投资品种差异较大。交易所市场品种相对单调,纯债品种只有国债和企业债,这里边包含了公司债和可分离债存债,比较特殊的是包含部分可转债。银行间市场除了国债、企业债,同时还有政策性金融债、央票、短融、中票等长短期不同的投资品种。

  第三,两个市场的交易方式不同。银行间市场采用了国际债市主流的询价方式进行报价,实行全额结算,更适宜大宗交易,而交易所市场采用与股市相同的集中撮合方式报价,实行净额结算,更适合中小投资者。集中撮合报价方式的缺点在于缺乏价格维护机制,买卖指令不均衡与大宗交易指令都会放大价格的波动区间,造成交易价格的非理性变动。这里不得不提到关于交易所指数常常发生的受个券干扰发生异动的情况。由于交易所国债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因此,在发行量加大的个券价格异动的情况下,即使只成交1手也会对整个指数产生较大影响,从而导致指数的失真。

  除此之外,交易所债市由证监会监管,而银行间市场由人民银行进行监管,这种不同的行政监管主体也体现了两个市场的分割状况。由于市场特性的差异,银行间和交易所两个债券市场的债券价格存在利差,交易所债券收益率相对略高,这是对其流动性较差的补偿。

  统一互联

  目前,交易所市场无论从容量还是流动性方面都与银行间市场相去甚远,据统计,目前在二级债券市场存量中,交易所债市仅占2%,而银行间债市占97%的绝大比重;在国债品种的托管量中,交易所市场仅占5%。

  “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市后,交易所债市未来将会成为银行间债券的重要辅助市场,有效弥补交易所债市在流动性和交易主体方面与银行间市场发展不协调的问题。” 渤海证券债券分析师徐华表示。

  据徐华分析,将上市商业银行引入交易所债市,其目的有三:一是提升交易所市场的流动性,交易所债券对于银行间可比债券的流动性溢价将会逐步降低,趋于消失;二是引入配置型投资者,改变现有的交易型投资者占主导的投资者结构,提升交易所市场的定价能力,平滑债市的波动;三是推进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的统一互通,做大做强债券市场,完善交易所债市和银行间债市的跨市场套利机制,逐步解决当前债券和资金价格“双轨制”的窘境。同时也将进一步增加交易所债市的机构投资者,为2009年交易所债市扩容和增加交易所债市的流动性创造重要条件。

  对交易所债市来说,两个市场的统一互联将为其增加大量资金,有利于活跃交易所债市的交易。“随着交易所与银行间市场之间贯通,资金能够自由流通,交易所债券市场也将从充裕的资金面中受益。”第一创业证券研究所副所长王皓宇表示。

  据了解,目前,交易所债市最重要的投资主体为基金、券商、保险和个人,作为债券市场最大的投资主体的商业银行却没有参与交易所债市。一旦遇到像中石油、中石化等公司要发行的有超过1000亿的公司债,以目前交易所债市参与机构来看,难以有如此大的资金承接这些公司债,而引入商业银行可以保证这些公司债的顺利发行,这也正是证监会促进银行进入交易所的直接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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