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背面

  近日,美国著名孵化器公司YCombinator的创始人保罗.格雷厄姆(Paul Graham)发起了一项倡议——不要对少于25人的创业公司首先提起软件专利诉讼。为了推进该倡议最终成为现实,YCombinator还创建了The Patent Pledge.org网,以召集加入这一行动的公司。目前已经有包括Airbnb,Disqus,Hipmunk等许多孵化自YCombinator的创业公司加入。格雷厄姆认为,创业公司最大的忧虑就是那些产业巨头利用专利诉讼扼杀它们。

  专利制度的初衷不可谓不好:发明者享有为期20年的专利垄断权(limitedmonopoly),这是给予发明者公布技术细节以供他人参考和使用这一义务的补偿。但近年来,关于专利的诉讼已经成为众多美国企业的噩梦,旨在保护创新而颁布的专利,越来越多地被当做进攻性武器,不仅仅用于防御。美国布兰迪斯大学教授亚当.杰夫和哈佛商学院教授乔希.勒纳在《创新及其不满》一书中,对专利的作用,进行过检讨,既肯定了专利保护在美国由“穷乡僻壤的殖民地发展成世界领先的经济和技术强国”历程中功不可没;也认为专利制度已经成为阻碍创新车轮前行的沙砾。由于美国专利制度过于倾向于申请者,“取得专利权速度的快速增长伴随着价值可疑的专利授予的激增”给了不怀好意者折磨创新者的机会。一些原本致力于创新的公司,比如SCO公司曾经是Linux的重要创新者,但却宁走终南捷径,成为专门打劫创新者的讼棍。

  一般来说,在美国,由于有高昂的律师费存在,企业如果遇到专利讹诈,自证清白要比自认倒霉代价还要昂贵。在早期的Rambus内存条(RDRAM)很快过时后,Rambus公司将自己的专利与跟它无关的SDRAM内存标准实行捆绑。中了圈套的Infineon公司证明了自身清白,但在法庭已确认Rambus欺诈事实成立的情况下,仍为这种“毫无事实根据的、不合理的和无意义的”辩护付出了800万美元,还不如支付莫须有的专利费。

  当一些企业把手段当作目的,为专利而专利、为诉讼而诉讼时,为了躲避无所不在的“侵权”,人们把一切能想到的方法都注册为专利,甚至是商业模式。“专利钓鱼”让企业界顿时人人自危。先是不务正业的小公司纠缠大公司,大公司出于自保,陷入军备竞赛,疯狂积累专利,也许其中很多专利并不能拿来变现,只是用它们来实现交叉许可,进而确保市场安全。

  交叉许可事实上形成了“技术”垄断,大公司之间往往不需相互支付许可费,而对于小公司而言,因缺乏交叉许可的专利资源,往往被排挤出局。格雷厄姆因此痛陈,对创业公司发起专利诉讼的行业巨头本质上是在阻止创新。

  处此丛林,大公司也不能高枕无忧,今年8月15日,Google出价125亿美元并购泥潭深陷的Motorola移动部门。有分析人士指出,该新闻让人感觉沮丧,Google收购Motorola,只是因为后者拥有庞大的专利池——已经持有17000项,正在等待审核的尚有7000件。专利将会装备Google以防备竞争对手,它也有能力因广阔的专利组合而阻挡潜在的诉讼,以及保护相互许可的交易。这些专利也可以反过来被用于控诉其他公司侵犯自己的专利。

  不过在格雷厄姆看来,Google和Facebook从未对创业公司发起过软件专利侵权诉讼,足以成为其他大公司的榜样。另外,为了保护创新,专家建议提高专利批准的门槛和透明度,并在对不同行业的专利区别对待。从2003到2009年,中国的专利总量的年均增长率高达26.1%,排名第一,美国则屈居第二。由于中国政府鼓励企业申请专利,垃圾专利也不可避免地野蛮生长,是否对创新构成威胁,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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